積極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貴溪拿出實招!22條細則條條“乾貨”

積極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貴溪拿出實招!22條細則條條“乾貨”

2月13日

貴溪市人民政府出臺

《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確保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

五大硬核亮點、二十二條措施

條條超給力!

積極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貴溪拿出實招!22條細則條條“乾貨”

《通知》有何“乾貨”?


加大金融支持

1

加大企業信貸支持


鼓勵全市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復產復工的製造企業及生產服務業企業的信貸投放,開闢融資綠色審批通道,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額度,確保2020年駐市銀行機構新增投放的貸款資金不低於28億元,增幅不低於2019年貴溪市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三農”領域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應予以展期或續貸。


2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嚴禁銀行機構轉嫁應由銀行承擔的成本,推動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在2019年基礎上再降0.5個百分點。支持商業銀行利用專項再貸款為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最高不得超過最近公佈的一年期LPR(4.15%)的基礎上減100個基點。


3

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充分發揮江西省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臺和鷹潭市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作用,

為企業提供網絡化、一站式、高效率的融資對接。充分發揮財政轉貸基金和資金的作用,年化利率不高於合作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減輕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強化財政保障

4

優化融資擔保服務


充分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加強與銀行機構合作,從即日起至疫情結束,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定製擔保產品,新發生融資擔保業務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列入全省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提供單戶最高額500萬元取消抵(質)押物要求、免收擔保費的定製擔保產品,全力支持企業擴大產能。


5

給予財政貼息支持


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中央財政、省財政、鷹潭市財政和金融機構貼息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5%的貼息支持,貼息資金預算控制在500萬元以內,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財政貼息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之後再視情決定是否受理貼息資金申請。


6

加大招工獎勵力度


在2019年市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大招工力度的通知》(貴府辦字〔2019〕11號)文件的基礎上,加大招工獎勵力度。

各鄉(鎮、街道)、中介機構新增介紹人員到園區企業就業滿1個月的,獎勵500元/人;滿2個月的,獎勵1000元/人;滿3個月的,獎勵1500元/人;在2020年5月31日前新增招入人員,滿6個月以上的,獎勵2000元/人。


保障穩崗就業

7

落實社保降費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繼續開展困難企業認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8

持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繼續執行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調整至參保1年以上政策,引導企業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轉換能力,減少失業、穩定就業。


9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


落實國家、省、鷹潭市現行創業擔保貼息政策,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在鷹潭市財政給予貼息10%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10%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於信用懲戒。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各有關部門要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10

延長社保繳費業務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疫情解除後補辦。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相關補辦手續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減輕企業負擔

11

減免企業房租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含標準廠房)的中小企業,免收2020年3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載體,減免部分財政補貼一半。


12

延期繳納稅費


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

;在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納稅人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期間不徵收滯納金。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繳納水費、燃氣費確有困難的,由企業申請,可適當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在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欠費不停電措施。


13

支持防控物資供應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結束,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根據企業實際需求保證發票供應,不受原發票核定量的限制,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疫情防控期間,納稅人在境外採購疫情防控重要物資對外支付的貨款、境外傭金和國際運輸費用免予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14

支持生活物資供應


落實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結束,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15

著力減輕受疫情影響企業負擔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企業因疫情導致發生重大經濟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發生的資產損失可依法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申報扣除。


16

支持

企業發展

充分發揮平臺公司的作用,確因疫情影響導致供應鏈金融、融資租賃、產業基金等資金已到期無法償還的企業給予展期3至6個月,確保企業運行平穩。


17

支持電商產業發展


支持傳統商貿主題電商化、數字化改造升級,積極培育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線上文化娛樂、影視及智能家居等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繁榮“宅經濟”。當年新增在貴溪註冊電商企業且當年實物商品網絡零售額2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當年新增在貴溪註冊電商企業且當年實物商品網絡零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推進項目建設

18

加強經濟運行監測

各部門要強化中央省相關政策研究,持續加強各領域經濟運行情況的分析預警,及時掌握經濟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支持各領域發展對策措施,提前謀劃一批重點項目,促進重點項目與政策體系的精準匹配和銜接平衡。


19

保障企業生產要素


對企業復工復產在產品生產、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資金保障等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困難,形成問題清單,逐一協調解決。特別是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實行市領導和單位掛點幫扶制度,進行“一對一”蹲點幫扶,確保生產要素。對確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復產履約的外貿企業,指導企業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及時幫助企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協調調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疫情防疫醫用防護用品。掛點企業市領導要幫助企業復工復產。


20

抓好項目前期服務


堅持疫情防控和項目建設兩手抓,對照《全省“項目建設提速年”活動方案》工作部署,抓好重大項目開工復工準備工作

,確保疫情結束後符合條件的項目能立即開工復工。根據項目開復工情況,修訂重大項目年度建設計劃,在推動項目建設、落地、前期和謀劃四個方面再提速,繼續深入落實市領導掛點聯繫重大項目制度,健全季通報月調度、部門聯席和督查考核等機制,確保年度目標全面完成。


21

支持重點企業生產


對擴大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產能的企業,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先擴產再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對相關轉產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只要具備生產條件,實行生產、檢測、辦證“三同時”,並及時發放臨時生產許可證。對企業購置設備擴產、轉產生產我市防控物資中關鍵缺失產品並能在疫情結束前形成生產能力的,分別

按新購設備的20%、50%由市財政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所生產的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資,政府予以兜底採購,作為戰略物資儲備。


22

充分發揮平臺作用


積極推廣不見面招商,充分利用鷹潭、貴溪政務網等平臺進行招商引資項目推介。充分發揮“贛服通”“江西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作用,實行投資項目審批等各類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網上查詢,全面推進不見面辦理。


不走訪、不聚餐、不跳廣場舞

多居家、網絡拜年樂大家

個人防護三要素:

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

儘量避免握手、擁抱等肢體接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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