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農村老人家產都給了兒子,病了卻只讓女兒照顧,你怎麼看?

核桃樹下話三農


女婿也很牴觸!他也要養活自己的父母,不願意過多承擔妻子孃家的義務!如果妻子腦筋不清楚,非要女婿去管孃家的義務,女婿就會搶白:你孃家沒有哥哥弟弟嗎?總之一句話,不要把所有的義務都讓女婿家裡來承擔!因為他也有父母要孝敬,孩子要撫養,他的能力有限,還是請你喜歡的兒子贍養你吧!你心裡有誰就讓誰去伺候你!


東方茉莉6921jzh


什麼農村,我們家是城市的也一樣,我雖然所有的親人都有,但是在以前的每一天,都像沒有親人的我,都是我帶著我三個丫頭,自己在上海生活的。她們就好像沒有我這個人一樣的。

遠的不說,就說年前,我就老太太把所有的錢,都拿出來又給我,小弟弟買了房子。這不是第一套,是幾套都不清楚了。結果是被我那個弟弟都輸了,沒用的。

現在我家年前老太太住院了,他不拿一分錢出來,都是我這個她們不聯繫的姐姐,也給了一分錢。這幾天聽說又住院了,不過還沒有電話來,叫我給錢呢!

我都不知道怎麼辦了,說讓我給太多錢吧!我也不會給的。年前買房子她們都沒有和我說,就買了給他了。後來知道我說你買,自己養老用,她不聽啊!結果現在這樣了,哎,還有我一個姐姐說,你放心以後不會找你要一分錢的,你不要管那麼多了。

結果呢!計劃沒有變化快。她病了,甲狀腺癌晚期了。你說倒黴不,而且還轉移了。

我呢!本來是個心軟的,不過這次我狠了,沒有去看她,心被傷的變成沒有心了,友們,不能亂罵人的,因為我也是手術沒有三個月,她們都沒有看我一眼。這是我第二次手術,她們看過我,所以這次心變成沒有心了。沒有去看她一眼,不知道自己對還是不對,不過也心安理得,因為只有別人欠我,我從來沒有欠過我所有親人,一點點東西。

哎!是我做人失敗啊!為什麼以前那麼窮,要是有點小錢,也不至於這樣。悲哀的我,已經盡力了


為未來而奮鬥活出自我


唉,看了題主的發文,讓我無言以對呀!就說說我吧,我家就是這種狀況。我家在農村有四間正瓦房,三間偏房,一個糧倉,外加一個由紅磚砌成的大院套,鐵大門。按照當年(1993年)的房價,價值兩萬餘元,父母把這套房產均分給了兩個兒子,我的兩個妹妹,當時早已出嫁,分紋未得。七年後,父母分別患病,並離開了人世,可在父母病重期間,床前床後照顧爸媽,扶伺吃喝的,正是兩妹妹,她們無怨無悔,不講條件的一直將二老伺候到終。說心裡話,我們真感謝自己的倆妹妹呀!


想想88665


太正常了!沉澱姐姐就是這樣的,但我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公平,因為是我主動去照顧父母的。我總覺得父母養大我不容易,從小供我讀書,他們吃盡了苦頭,從沒有抱怨過一句,所以我很感動!發自內心地感謝父母,感謝他們給了我健全的身體,給了我前進的動力,給了我正確的引導和教育,並始終陪伴我成長!因為有了他們的巨大付出,才有了沉澱姐姐的今天。我盡孝從不牽扯兄弟姐妹,個人盡個人的孝,各憑各的良心,就把自己當作父母唯一的孩子,盡心盡力去照顧和陪伴父母,這麼做,我內心很快樂。每年還至少陪父母出去旅遊一次,費用全是我的,和父母一起,我很幸福的!所以,我無怨無悔!另外,我總覺得為了爭父母的財產,兄弟姐妹鬧翻,真的是沉澱姐姐無法接受的!血濃於水,父母總是偏心弱者,很正常,沒有什麼想不開的。就當父母什麼都沒有就行了!現在我們兄妹四個關係非常好,一家人和和氣氣,幸福美滿!


沉澱姐姐


農村都這樣的,十年前都是財產給兒子,病了,女兒回家照顧,但不是天天,女兒也有自己的家庭,其實十年前的老人財產除了房子就是土地,這二樣女兒是就算給也拿不到,病了女兒回家幫助照顧也是盡孝,那時嫁女兒沒什麼彩禮的。現在的女兒更要回家照顧了,我這邊嫁女兒都貼錢了,我表侄女出嫁,男方全包拿了十萬來,我表姐十萬給了女兒壓箱子,另外陪嫁了一套還建樓(約值25萬),現在年輕的父母都給女兒一套還建樓,嫁出去的也會給,用他們的話說,給女兒一個念想,將來老了能多來照顧一下。


阿牛china2016


對於一些農村老人家產都給了兒子,病了卻只讓女兒照顧,你怎麼看?

這種話題,大家往往忽略了做女婿的感受。農村老人病了,家產給兒子了,閨女沒得半分,然後閨女還要照顧老父親,讓做姑爺的男人咋想?會不會一生氣和老婆鬧離婚?其實我說的也有道理,便宜都讓小舅子佔完了,照顧有病的老人卻讓閨女一個人承擔,花銷不還是女兒女婿出錢?這樣誰都感到憋屈啊。


我想問問各位看官,作為一個很普通的農村老人家,到老了能夠留下來多少家產?前面我們在討論農村年輕人結婚時要花銷的錢財有多少?天價彩禮,婚房,車子,三金等,幾十萬出去了,對於普通的農民家庭,最終都會揹負一些外賬的吧?因此,農村老人最後的家產,也可能都歸於兒子兒媳的吧。老人是沒有家產的,除了幾間破房子,能再給閨女分家產嗎?

很多讀者都會拿“男女平等”,“女兒也是傳後人”,“兒子女兒都有同等的遺產繼承權”等來說事兒。這在農村現實嗎?肯定不現實,但對於家底富裕的農村老人來說,確實有多餘的家產會就給女兒,但也要看老人的思想觀念如何?如果他也認為“出嫁的姑娘是別人家的人”,那麼是絕對不會讓“肥水流進外人田”的。自己的家業,不給兒子。難道要便宜外姓人嗎?

那麼,話題說的對於一些農村老人家產都給了兒子,病了卻只讓女兒照顧,你怎麼看?我覺得話題有些絕對化了,不要用“只讓女兒照顧”這樣的字眼,女兒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應該會比做兒子兒媳的更會照顧自己的父母,更會討他們歡心,這樣更有利於老人病情的癒合康復。兒子可能會粗枝大葉,兒媳可能和公婆沒辦法交流等,再說了,做女兒的還能和父母說悄悄話,逗他們開心的。

但是對於照顧老人病情的花銷,我想說道幾句。很多的農村家庭,之所以能夠和睦相處,大多都是把錢財問題分得很清楚。農村老俗話說“親歸親錢財分”,不能和稀泥算糊塗賬,早晚會翻臉鬧矛盾。因為大家都是凡體肉胎都有七情六慾,不可能不考慮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大公無私的只奉獻不索求。就算女兒不說,做女婿的也會有意見。

因此我覺得吧,如果確實如題主所說,那這個農村老人有些過分了啊,不太符合清理。既然只讓女兒照顧,那也行,把兒子兒媳叫過來,當面鼓對面鑼的說清楚,這個看病照顧老人的花費,兒子兒媳也要承擔一大部分的,不能讓女兒出力不討好,還會兩頭夾氣,因為女兒也有家庭,後面還有幾張嘴也要吃飯。


農村老俗話


你瞭解農村嗎?你瞭解農民嗎?你提這樣的問題是深入調查?還是憑空捏造的?飯可以亂吃,但話不能亂說……什麼是農民?他們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一個群體,每天和土地打交道,能有多少收入?即便一畝地一年下來,除去投資,淨收入有多少嗎?你知道嗎?就是基本的溫飽能保證住,就不錯了,你所說的財產,無非一片宅基地,幾棵樹,一片農田……這難道就是你不贍養父母的理由,

要說爭奪財產,還是城市人居多,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同事兄弟姐妹五個,他有四個姐姐,姊妹幾個成家立業,父母也退休在家,本來幸福的大家庭,可是由於病痛,她的父母雙雙癱瘓在床,人不能動彈,就面臨照顧問題,結果上面四個姐姐都不管不顧,把父母的生死置之度外,在這種情況下,同事老婆果斷辭職,擔負照顧公婆的日常任務,可是由於父母有退休金,有不動產,還有企業原始股份,幾個姐姐不照顧老人,還想著和同事平分父母的財產,鬧得不可開交,最後鬧到法院解決,財產不要,也不看老人一眼,到死幾個姐姐都沒有陪過父母一天,

父母去世時,同事很是憤怒,不想通知姐姐們來守喪,可是想想必定兄弟姐妹一場,不能把事情做的太絕,辦完喪事,同事和他幾個姐姐,恩斷義絕,老死不相往來,所以說,面對財產,我們不能只想著無形的資產,還要考慮一下年邁的父母,他們更需要我們的陪伴守候,其他的都是身外之物……


臭小子的春天


這說的是即有兒又有女的家庭吧,只有兒或只有女兒的家庭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了。過去,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父母跟兒子過,沒有兒子的招上門女婿,沒有能力的那就看女婿的良心了,所以兒子為父母養老送終,家產也由兒子繼承,女兒女婿是不太會管的。現代社會,說是男女平等,但是一些舊觀念還在,比如孩子跟父親姓,結婚叫娶媳婦並要給彩禮錢,可是在家中,女人的地位已近不是過去那樣依附男人了,不但不再依附男人,甚至女人在家中說了算,由於女人地位的提升,兒媳與公婆的關係也發生了鉅變,誰家公婆還敢打罵兒媳婦的?由於這種關係的改變,加之女兒與父母更貼心,父母更願意由女兒養老照顧,做女兒的往往也心疼或不放心弟妹、哥嫂,也願意照顧自己的父母,所以女兒照顧父母的越來越多了,至於遺產繼承,傳統觀念還是給兒子,女兒去爭說閒話的就多了吧,不過,家產多的,女兒自然少不了,少的,爭來又有什麼意思?若家家如此,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好,誰又不是自家的兒子、女兒,誰又不是他家的女婿、兒媳,誰又便宜了多少,虧了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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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在我們這邊也有,但卻只是個例,如果兒子不孝順的話,可能那些有孝心的閨女就會幫忙照顧,老人將家產留給兒子,其實是在生病之前的,一般老人在60歲之後,就會將家裡的房產土地什麼的過戶到兒子手裡,所以才會出現家產留給兒子,但病了只讓閨女照顧的情況。

在老人的眼裡,家裡的財產需要留給兒子繼承,這樣才能讓家族一直存在下去。因此他們並不會將家產留給閨女,畢竟在她們嫁人後,戶口將會遷到新的家庭中,而農村的土地宅基地都是以戶口為基準變動的,老人就算是想要繼承給閨女,難度也很大。


當然在很多老人的眼裡,兒子是家庭香火的延續,在百年之後可以為自己祭奠燒紙,為自己掃墓,因此老人才會特別的將財產留給兒子。在農村中,很多兒子不贍養老人,按理說他們可以去法律上投訴,但實際上多數的老人都會選擇沉默,畢竟在他們的眼中,一旦得罪了兒子,可能百年後沒有人為自己料理後事。

而閨女雖說很孝順,但在老人看來始終是外人,有自己的家庭,百年後不會想起來為自己祭奠燒紙。正是這些區別,讓老人重男輕女的思想比較嚴重。 當然這幾年裡,子女贍養老人的惡風氣也多了起來,相互間推搡,以至於將老人丟棄在一旁,國家也重點批評了老無所養的問題,各地也制定了村規民約,相信這種不孝的現象會得到解決,大家咋看呢?


惠農圈


“習俗”,“傳統”等都具有強大的慣性,在很多情況下是根深蒂固難以撼動的,因為它已被域內大眾所普遍接受,並視為“合理”。

你提的這個問題在農村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現象,在城市還好一些,沒那麼傳統。你也知道在法律上男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同時也應平等的履行法定的扶養義務,但現實確不是如此,約定俗成的一些事是無法解釋的。

在照顧父母這件事上,兒女們應當各盡所能,各自盡心就好。在時間方面靈活點,多幾天少幾天的別計較,為了父母花個百八十元的也無所謂,畢竟現在的生活條件好了,少量支出也不會影響基本生活。如果為了照顧父母而在一些小事上斤斤計較,搞的兄弟姐妹處於一種尷尬的境地,對父母也是一種傷害吧!為照顧父母而大打出手,兄弟姐妹間視為仇人一般的事例也不是沒有。當然,象你說的這種情況,父母的醫療費用應當由兒子承擔,女兒自願,多不喜少不責。這應當是無需協商的問題吧?你提問中也沒說這個事。

還是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兒子是否具有撫養能力,如果沒有扶養能力的話,那麼做女兒的必須承擔法定的扶養義務,這也是無需協商的。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有扶養能力的人,如果不履行扶養義務的話,應當不能繼承或少繼承被扶養人的遺產。但沒有扶養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當發生繼承時還應當多分。

假如兒子有扶養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則可進一步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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