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謊報疫情,追責!全國多地已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查處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被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後,各地陸續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實行最為嚴厲的防控措施。

早在1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就發佈關於徵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問題線索及意見建議的公告。公告提到:對涉及緩報、瞞報、漏報疫情,落實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疫情擴散等嚴重後果的重要問題線索,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將直接派員進行督查。

然而疫情之下,多地卻陸續曝光有人隱瞞真實行程和發熱咳嗽症狀後確診,目前已有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例。

汕頭:湖北籍夫婦出現症狀不主動上報被立案查處

日前,一對湖北籍夫婦前往廣東汕頭澄海後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知情人及當事人均不主動上報,後一人確診,當地警方將相關四人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偵查。

東莞:隱瞞湖北旅居史患者就診致10多名醫護人員被隔離

東莞東華醫院接診一例隱瞞湖北旅居史的患者就診。患者自稱突發心梗痛,於是到東華醫院就診,就診時未告知醫護人員曾有湖北旅居史。通過醫護人員對患者的臨床醫學檢查,發現該名患者並非單純心梗,而是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狀高度相似。經過醫護人員反覆追問,患者最終承認自己曾有湖北旅居史。

結果導致十多名醫護人員被強制性醫學隔離觀察。

東城醫院也接診一例隱瞞湖北旅居史的武漢籍病患。患者探親回莞後一直在家自行隔離。其後感到身體不適,於是到東城醫院就診。接診醫生在只有1級防護的情況下,為患者進行CT檢查。通過檢查結果對比發現,該名患者症狀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度相似。患者最終承認自己曾到武漢探親。結果直接導致接診醫生和4名警務人員被強制性醫學隔離觀察。

某社區一名居家隔離人員不配合防疫一線人員工作,多次阻撓防疫工作開展。防疫一線人員需要每天要求居家隔離人員報送體溫數據,健康情況,隨機視頻抽查是否落實居家隔離等。但該名隔離人員以各種藉口各種理由,拒絕配合視頻抽查。

廣州:夫妻確診後仍不配合讓兒子測體溫被立案查處

1月23日,家住廣州海珠區的餘某妻子閔某童(31歲)在已經出現咳嗽、發燒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狀的情況下,仍自駕車與父母從疫情發生地返回廣州市海珠區的家中。到穗後,餘某與家人於1月27日至31日期間,先後前往醫院就診,並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但餘某在街道與物業工作人員上門排查時,卻刻意隱瞞家人曾出入過疫情發生地,以及一家人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結果均已呈陽性的事實,且不配合工作人員為其兒子測試體溫。

目前,餘某及其家人均已被隔離收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海珠區公安分局依法對餘某立案偵查 ,其感染的新型冠狀病毒存在繼續傳播的嚴重社會危險,其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青海:父子刻意隱瞞行程和症狀,還多次接觸人群,被查處

青海省西寧市湟中縣李家山鎮漢水溝村村民苟某,長期在武漢務工,近日返寧後,拒不執行西寧市關於“重點地區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寧日期信息,對已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通報稱,特別惡劣的是,苟某有意隱瞞其子與其一同從武漢返寧的事實,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動,並密切接觸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確診,苟某的行為違反《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青海省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1月31日,苟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廣東出臺疫情防控應急執法指導意見

為此,2月4日,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提到:

瞞報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應當屬於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上述三種人的密切接觸者,不報告、不就診的,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隐瞒谎报疫情,追责!全国多地已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查处

在此,我們鄭重呼籲:當前正處於抗擊疫情關鍵階段,每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如果您或家人最近曾與往來於疫情發生地或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感染病例有過密切接觸的,請立即向當地相關部門、機構報告情況,主動做好自我隔離,並積極主動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如有政府、社區工作人員、醫務人員詢問您的健康情況或對您採取醫學觀察等措施,請您積極配合。

綜合:南都記者 尤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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