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上通知3月才可以復工,老闆說2月份不發工資了,我可以去勞動局告老闆嗎?

猛料一哥


告倒老闆,讓老闆說破產倒閉,你重新找一份工作嗎?你這樣的人,一點虧都不能吃過,還是在家待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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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特殊情況,大家聽國家號召都窩在家裡,沒有工作就沒有了收入,確實心裡有點鬱悶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你要說二月沒有工作,老闆不給發工資你就告他,就有點站不腳了。雖然政府號召各行各業,大家在疫情面前團結一起,共同協心齊力,相互扶持共患難一起戰勝疫情。但這只是政府目前,為了穩定社會和諧的一項臨時提議,並沒事法律指導議標,自然也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就像很多當地政府提議房東減租一樣,給你減租的是你的運氣,不給你減的你也不能說人家違法。所以你沒去上班老闆不給你發工資,也是情理之中,同樣他也沒有違法,你要告他即不合情也不合理。

非常時期非常手段,現在全國上下都配合國家戰勝這場疫情,企業和個人都在這場疫病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做為企業主他們也一樣在煎熬,一天不復工他們就要損失很多,客戶、訂單、業務、租金、人工等等。更重要的是企業儲備運轉資金是否充足,尤其是私企一但停止正常運轉,資金鍊就有可能出現困難,企業能不能熬過這場消耗戰都成問題,哪來還有錢給這麼多員工發這二月停業的工資?所以做為個人,想問題不能狹隘地只考慮自身立場,能給你發二月份工資的,是你運氣好遇到好企業。不能給你發二月份工資的我們也不能道德綁架別人,暫時遇到困難只有自己想辦法解決。祝你好運!!!


火星的寵兒


老闆有你這種員工真是悲哀~

你老闆可能有貸款~場地租金~等等很多項固定支出。老闆也沒有收入。

你畢竟一個月沒有上班~ 相比之下誰更慘?

北京K歌之王為什麼選擇破產?

壓垮中小企業的稻草就是你們這群生怕自己吃虧的人~ 去告你老闆吧 ~這個時候就算你去申請勞務仲裁~ 老闆沒錢你也拿他沒辦法~

反而老闆會讓你滾蛋!


肖大大視頻


政府的規定現在也是很模糊,讓員工和老闆協商解決。

從法律上來說,沒有明確說疫情期間不上班一定要發工資。

從人情上來說:

老闆實力強給你發1個月基本工資算是老闆心善。

老闆實力一般給你發部分工資算是老闆心善。

如果公司困難,本身經營不好,老闆不發工資也能理解。

當下的市場環境許多中小微企業面臨倒閉風險,加上疫情就是雪上加霜。

這次澳門就是政府出面每人每個月發3000消費券、免稅、補貼商鋪租金一系政策。

其際上面對困難政府、銀行、房東、企業、員工共同來承擔會比較合理。

畢竟如果企業倒閉了,

政府少了稅收收入,

銀行少了利息收入,

房東少了租金收入,

員工少了工資收入,

企業主多了負債,

一起面對困難,活下來,才有希望!


鄧冠衛


是不發還是暫時不發?如果整個2月沒開工,意味著公司沒收入,3月來發2月的也合理,如果2月的工資一分不給是不合理的,因為國家規定要付薪水! 政府要求居家隔離無法按時返崗,企業是否工資照發?

  這裡應當區分兩類人員:一類是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對於這類人員按照人社部《意見》的規定,“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另一類是有相關流行病學史(包括湖北等重點地區旅居史,曾與重點地區發熱或呼吸道症狀人員有接觸史、曾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觸史)的人員。這類人員必須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觀察期間無相關可疑症狀方可返工。這屬於人社部《意見》中規定的“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的”,企業應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企業應該與隔離員工進行溝通,對於隔離期作出具體安排,優先按照年休假、企業福利假處理,也可以將以後的雙休日提前至隔離期使用等。如按年休假、企業福利假處理,企業應按照正常工資標準向員工支付工資,按照雙休日調休處理,無須支付工資。

  2、疫情重災區員工因封城等原因無法按期返回復工,企業是否應發放工資?

  這種情況也屬於人社部《意見》中規定的“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的”,企業應主動與職工溝通,能夠遠程辦公的,員工可以在家上班,企業應正常發放工資;若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可以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為此,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提供交通限制的證明文件,如政府發佈的限行通知、居委會等出具的書面資料等,員工應及時向企業說明情況。

  3、企業要求疫情期間員工在家辦公是否可以降低工資?

  如果企業未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員工在家辦公提供正常勞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不能因為改變工作地點而減低薪酬。因無需外出,企業不再發放交通補貼,具有合理性。

  4、2月10日起,企業無工作任務分配給員工,員工在家休假待命,工資應當如何發放?

  員工在家待命這段時間,如果屬於人社部《意見》規定的“因受疫情影響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可以按照“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的方式處理。但是不能開工的時間比較長的,可以根據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人社部《通知》”)規定,“企業停工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正常支付職工工資。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停工停產,如果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企業停工停產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根據上述規定,在家待命的員工工資第一個月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發放;超過一個月的,企業只需要發放生活費。







慕雅居moyajoy


沒有工作、沒有賺錢,老闆去哪找錢給你?換個角度想想吧!總是站在打工仔的角度考慮問題,就一輩子都只能當個打工仔!能不能現在老闆的角度考慮問題?[靈光一閃]


藍天白雲66977236


前幾天回了趟公司,幫全公司員工買了這個月的社保,原則是可以寬限三個月,但我跟老闆說不能停,怕影響住院醫療,老闆也沒說什麼,租金十幾萬,加當月員工基本工資,我們這種小企業虧30萬保底了,為了有現金運作,把商業匯票貼現,利息很高,很多企業本來上一年就很難,硬撐過年,再遇到這種情況,很多老闆一夜白頭啊,企業倒了,對於打工有什麼好處?會認為外面的廠還回會不斷擴招?


一介女紙


現在的老闆也很難做,特別是中小企業。我們是做零售的,每年年前都會動用所有資金大囤一批貨然後過年期間衝刺的。今年這情況,都是關門不能營業的狀態,鋪租要交,人工要付,相信很多老闆都一樣,只出不進的日子,愁白了頭。現在只希望身體健康,出入平安。只要人在,一切美好的都會回來!加油!相互理解,共渡難關[奮鬥]



貝貝ya1


我看了全國各地的網友評論都一邊倒,都是說老闆不容易,這個時候能撐不撐的下去還是問題。員工不能太自私,員工不能抹臉無情,平常起碼也是合作關係,關鍵時刻,你落井下石的行為會讓全國人民不齒!再說,你沒有工作,老闆也沒有收入,哪裡來有錢給你工資?你這個人心胸狹窄,不配為人。


gjndat


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沒幹活給什麼工資,老闆也沒掙錢,哪來的錢給工資,相互體諒才能度過難關,勞動法也是說勞動才有所得[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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