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丨關於對李某某、郭某某、趙某等三人瞞報、 未主動報告登記湖北及武漢市行程的通報

近日,巴林右旗公安局對三名居民瞞報、未主動報告登記湖北及武漢市行程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經查:

李某某,男,現住巴林右旗大板鎮。該人於2020年1月14日從山東省萊蕪市鋼城區開車到湖北孝感,並於1月15日從湖北孝感返回山東省萊蕪市鋼城區,後自駕車於1月17日早返回大板家中,未主動向社區報告登記其去過湖北孝感的行程。

郭某某,男,現住巴林右旗大板鎮。該人在武漢工作,於2020年1月16日乘飛機離開武漢,1月17日返回大板家中,未主動向社區報告登記其從武漢回來的情況。

趙某,男,現住巴林右旗大板鎮。該人於2020年1月12日乘坐高鐵前往武漢遊玩,1月16日從武漢乘飛機到瀋陽,同日返回大板鎮家中,向社區報告登記時隱瞞了其在武漢旅居行程。

李某某、郭某某、趙某三人瞞報、未主動報告登記其在湖北省和武漢市的行程,違反了巴林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第1、2、3號令等有關規定,給我旗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嚴重隱患,應依法予以懲處。鑑於上述三人認錯態度誠懇,且目前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巴林右旗公安局對三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今後如果發生因上述三人發病且傳播感染他人的情況,公安機關將繼續依法嚴肅追究上述三人的刑事責任。

警方提示: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主動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心存僥倖心理、拒不報告登記,不僅嚴重危害全旗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而且造成疫情傳播後果的更是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在此,再次敦促湖北來(返)巴林右旗人員、湖北來(返)巴林右旗人員家屬及密切接觸者、1月25日以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市、自治區)來(返)巴林右旗人員、與本地及外地確診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人員、春節前後有複雜外出旅居史的人員必須主動向所在嘎查村(社區)報告登記。拒不履行報告登記義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巴林右旗公安局

2020年2月14日

信源丨中國巴林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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