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三举措战“疫”体现检察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以来,思南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紧急部署和要求,坚持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在县防控办的统筹指挥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落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两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黔检战“疫”|思南:三举措战“疫”体现检察担当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到位。县委、县政府在1月24日(除夕)紧急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微信工作群、短信等形式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紧急研究应对措施,组织部署落实防控工作。随后又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再安排、再部署,成立、充实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防控工作、信息宣传、后勤保障和涉疫情案件办理4个工作组,制定、细化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紧急部署和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更加果断有力措施,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为县委、县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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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快速反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体现检察担当作为

一是积极响应号召,参与社会防控。大年初一,全部驻村干警和第一书记义无反顾,放弃与家人团聚,火速赶到所在的村,在各口卡点开展防控工作。另外抽调检察干警分赴到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14个网格点,开展入户排查和卡口值班值勤,14名检察干警服从安排,一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成为社区疫情防控的好帮手。检察长带领班子成员坚持每天到岗慰问、督导,及时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帮助解决口罩、方便面、取暖等必须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督促认真开展卡口值守,严格开展出入人员、车辆登记、检测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疫情自防和群防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驾护航疫情防控工作。检察长第一时间亲自带队到思南县看守所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检察工作,确保在押人员安全;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联合林业、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饲养野生动物专项检查行动,从源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把关,和中央、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和转发权威信息,发布相关信息5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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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履职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密切关注、跟进、摸排涉疫情案件线索。一是严惩涉疫情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追责,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络,对于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把好案件证据关。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如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络,于2月10日快速提前介入该县公安局近日查获的一起涉疫情冒充民警实施招摇撞骗案;2月11日,联合法院、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形成打击合力。

二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源头防控。一方面,在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下,以服务大局为首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特点,准确把握与疫情可能存在关联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处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重要线索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检察机关,重要案件立案办理报请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同意,稳妥保障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帮忙而不添乱。另一方面,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好饲养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辖区家禽市场的排查力度,紧盯是否存在违法买卖野生动物,重点检查禽动物检疫证明、活禽宰杀过程中采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合格等情况;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同时紧盯相关职能部门的疫情防治工作,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造成重大后果或隐患的,报请县防控领导小组研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三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严格遵守办案期限规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等对外服务窗口。同时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应对疫情社会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化解群体性事件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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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防控工作和业务工作实现两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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