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疫情防控財稅支持力度、加大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
財政部方面
1.各級財政抗“疫”支出805.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支出安排了172.9億元。具體而言,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的具體投向:
一,是撥付湖北省疫情防控資金10億元,作為綜合性的財力補助,由湖北省來統籌用於疫情防控的相關支出。
二,是撥付了湖北等各地疫情防控資金44億元,用於患者醫療救治費用的補助,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防控設備、物資採購等方面。
三,是撥付湖北省中央基建投資補助資金5億元,主要用於支持武漢雷神山、火神山兩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以及相關醫院重症治療病區建設。
四,是撥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基層防疫經費99.5億元。此外對於科研攻關也就是疫苗研發,以及中央醫藥物資儲備等經費也足額做了安排。
2.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 交通餐飲等虧損年限再延長3年
3.支持五類重點保障企業儘早復工復產
一,是重要醫用物資企業;二,是生產重要醫用物資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
三,是生產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幹企業;
四,是重要醫用物資收儲企業;
五,是為應對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服務和服務系統的企業,還有承擔相應物資運輸、銷售任務的企業。
4.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 稅收特殊安排
一,是對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確定在一千萬,單戶授信只要在一千萬以內的企業貸款利息免徵增值稅的。
二,是對納稅人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費和再擔保費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三,是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還有金融企業計提的中小企業的貸款損失準備可以稅前扣除。
央行方面
5.設立3000億元再貸款,企業實際負擔成本不超過1.6%
銀保監會方面
6.簡化小微企業首貸續貸手續,對受困企業加強續貸支持
一,是要求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貸款繼續按照增量、擴面、降本、提質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確保小微企業貸款不受疫情衝擊。要求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的增速和戶數要實現“兩增”目標。對五家國有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的增速和首貸比例要求會更高一些。
二,是要求向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和行業傾斜信貸資源,特別是大中型銀行,要求從信貸計劃額度分配、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權重等方面進行調整,對受疫情嚴重地區的分支機構加強指導和支持,根據小微企業信貸的實際需求,信貸計劃和額度要早安排、早投放。
三,是進一步優化、簡化銀行辦理小微企業首貸、續貸的流程,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簡化一些手續,不“一刀切”的要求企業額外增加信用風險分擔的措施,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於參與抗擊疫情的小微企業的應急性貸款需求開闢綠色通道,加快辦理授信審批和貸款發放。
四,是要求對受困企業加強續貸支持,對疫情前生產經營穩定,財務狀況沒有異常,信用記錄良好的小微企業,由於受疫情影響出現資金暫時困難要做到應貸盡貸,給予必要續貸支持。
7.減收小微貸款利息、再降貸款利率
一,推動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的綜合融資成本在前兩年降低的基礎上力爭再降低0.5個百分點以上。
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比較大的小微企業,降低貸款利率。5家大型銀行要發揮帶頭作用,對湖北省等受疫情影響比較大的地區的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可以在前兩年降低的基礎上,再適當下調。目前,5家大型銀行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實際上只有4.7%,實際上是非常低了,在這個基礎上,銀保監會鼓勵他們再下調。
三,對受疫情影響現金流面臨困難的小微企業,要求銀行和企業合理協商還款方式,避免因貸款逾期產生的罰息等額外成本。也就是說,逾期了不要再多餘的罰息,讓銀行和企業共渡難關、同舟共濟。
四,鼓勵倡導銀行進一步踐行社會責任,在自身財務可承受的範圍內,對受疫情影響比較大的企業,適當減收一段時間的貸款利息,有些銀行已經提出來了。可以少收幾個月、一個季度的貸款利息等。
五,堅決杜絕銀行貸款中對小微企業亂收費的情況,要求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只能收息不能收費,不能再附加其他條件。鼓勵銀行在正規的收費業務中加大對小微企業減免力度,通過這些措施,把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進一步降下來。
8.四方面支持小微企業,包括提高不良貸款的容忍度
一,在貸款分類上,因疫情影響出現貸款逾期的,在一定的延緩期限內還款不計入不良貸款、不影響小微企業信用記錄。
二,允許銀行進一步提高不良貸款的容忍度,對受疫情影響比較大的地區和行業的小微企業,不良容忍度可以再提高一些。
三,進一步落實盡職免責要求,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不能還款的,我們視為不可抗力,銀行對經辦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免予追究責任。
四,對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不良貸款、形成損失的,我們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地簡化內部認定手續,加大自主核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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