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上通知3月才可以復工,老闆說2月份不發工資了,我可以去勞動局告老闆嗎?

猛料一哥


有的老闆開工廠的目的就是他掙大錢讓員工掙到一點小錢。目的也就是養家餬口各有所需,可是面對著突如其來的疫情,這是老闆始料未及的。所以說停工不是他的本意,只是為了抗擊疫情需要,所以說作為員工你得理解老闆的難處。他也想生產,但是現在的疫情形勢特別嚴峻,生產具有員工聚集在一起,聚集在一起就有隱患,所以說有的企業社會貢獻小生產的產品又不是那麼至關重要的,因此說只能犧牲小利益保存大環境。

也是出於對企業的一種自保,人家小老闆看到鎮上的通知說三月份才可以生產,那麼人家提前告訴你們這些員工,二月份的工資不給了,這也是人家的一個回應一個態度,所以我說作為一個待在家裡的人看一看,如果說自己打工的企業不幹活兒了,但別的企業有幹活兒的,你就去選擇這個企業呀。人怎麼也要有口飯吃,所以說你可以選擇企業,但是你不能不上班了,還讓停產的企業負責你的工資,這就是去勞動仲裁部門也不會判你贏的,所以還是找點兒別的生意,或者是網上銷售什麼的都可以。


伊春美食美客


我兒子也是在私企工作,我沒有問他春節之後發沒發過工資,雖然我知道他們會小有一點積蓄,但是昨天領了退休工資之後,今天我給了他2500元讓他還這個月的房貸。他說給他2000就行了,但我還是給了他2500元。因為他們有兩個寶寶,我不想讓他們經濟太拮据。

特殊時期大家要互相體諒,體諒家人,也要體諒孩子們的單位,因為暫停鍵都按下了,誰都在等待著啟動的時候。等待的時間會很難熬,但是一切都終將會過去。

給兒子錢的時候我告訴他該節省的適當節省一點,別到時候給寶貝交下學期學費的時候湊不夠,因為寶貝上的是私立小學,學費相對的高一點。

我決定在情況恢復正常之前不再問兒子發沒發工資,我能做的是盡我的能力幫他們一下。

經歷特殊時期大家都要相互寬容一點,相信如果是有素質的老闆是不會忘記與他共度難關的員工的。



旅行途中11


座標上海,公司業務員,公司平時發6000,年底按兩個點拿提成,17年進的公司,前兩年到年底都是老闆說多少就多少,19年老闆報給我的業績是420萬,我感覺少了算的不對,多次叫老闆娘給我重新算一下,後來老闆娘明確的回覆我銷量沒問題,由於今年疫情呆在家裡沒事,我把19年的全部訂單重新算了一下,一共480萬多一點,跟老闆報給我的少了60萬,提成少了一萬兩千多,當我把我算的拍照發給老闆後,他說算錯了可以重新算,關鍵是到現在為止沒給我結算過去年的工資,臘月二十八給了三萬,由於家裡弄房子差錢,29晚上又要了三千塊錢過年,中間給我打過幾次電話都是問回款,我的工資隻字未提,今天是我們發一月份工資的時間,中午問了一下,說今天發不了了,這個年過得很鬱悶,我不知道年後還有什麼激情能投入到工作中!


戶外興趣愛好貓哥


也有工人和我要工資了。我已經借不來錢了,這幾天信用卡貸款全線違約,我已經選擇所有電話都不接了!3月份房租又到期了,幾個停工工地有三個業主趁火打劫,已經明確不給尾款了。前途未卜得過且過吧!

有工人也說了要去政府部門投訴去,隨他們去吧。[捂臉][捂臉][捂臉]


無盡的墜落


你可以告,但是我個人就不會去告,我老闆也說三月才復工,我老闆很直接跟我們說,如果你們等不及可以直接信息辭工,到時候等疫情平息可以,可以回公司辦理辭工手續,然後公司會給一定的補償,因為他說員工多,現在公司又沒有收入,按正常工資發放真的給不了那麼多!最多每個給一兩千做補貼,希望我們諒解!畢竟疫情當前,他也不想這樣的!所以我挺理解的


小小仲尼醬


我也是個打工的,在這種情況下我沒想過去找公司老要錢,最好的是能發基本工資,不行就發個生活費,公司可以給不管多少,那怕不給我都接受,只要這關過了可以復工就行了,如果全部都去告心司,公司倒閉了那以後會更慘。希望公司領導良心做出決定就行!


平淡的中年人


鎮上通知三月才可以復工,老闆說二月份不發工資,我可以去勞動局高老闆嗎?

疫情當下,企業無法組織復工復產,全國上下的企業一片哀嚎,哪怕是百強企業也不好過,好的企業可以挺一挺,差的企業只能窮途末路選擇破產倒閉。

我們常常講“同甘共苦、患難見真情”,一個企業的企業文化如何,在這次抗疫戰爭中顯現無疑,有員工主動要求降低工資,求同與企業患難與共,也有老闆砸鍋賣鐵不給員工降工資,也有企業直接大規模裁員,更有甚者直接選擇關門大吉,企業百態讓我們唏噓不已的,但真的沒有辦法,在這個寒冬中,企業生存尤其困哪,只能砥礪前行。

但如果碰到題目這種情況,我感覺應該如下處理:

對於老闆來說,雖然企業沒有辦法復工,但員工有自己的實際困難,車貸、房貸等,壓力之大可想而知,雖然有積蓄,但也熬不過,老闆一句不發二月份工資了,顯然有些過於殘忍,哪怕只發基本工資,也說的過去。

對於員工而言,企業有困難,我們應該理解,你如此直接去勞動局高老闆,雖然能一時痛快了,但長久而言,你和這家企業的關係已經破裂,三月份工資能否取得,還是另一回事。

總之,我們要明白,員工和企業是共生關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疫情當下,我們需要的是多多理解和扶持,而非相互攻擊。


迷途遠望


我也是一個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個問題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看法:

1.你肯定是可以告的。而且是會告贏的。你只要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合同存續期內,拿到工資是你的權利。

2.後續問題就是告贏了,老闆給你2月工資。然後你跟公司的裂痕可能也就很難彌補了。留不舒服,走也就是早晚得事情。

目前這種嚴峻的形勢下,老闆和員工都有各自的困難。員工需要工資來維持日常生活,老闆則要在每月虧損的情況下來盡公司的義務。

我公司很小,20個人左右,公司也是微利企業。我的做法是我給每個員工都打電話溝通。辦法如下:

1.從2月份開始,每月發上海市規定的基本工資保障數字2480元,工資差額部分,等開工後,分期補足差額。

2.如果不接受的,你可以選擇辭職,我會結清所有工資,並補償一個月的工資。結束勞動合同。

3.有個別幾位同事滯留回不了家的,我個人拿出一部分錢來作為臨時補助。

很幸運的是大家都非常好溝通,願意接受公司的方案。其實非常時期,本著互相諒解的心態,通過溝通去解決問題是最好的選擇。

最後,祝大家身體健康。


咖啡沒有伴侶


這個觀點不好分析,很多人有一個誤區就是老闆都是大款!都是資本家,家裡富得流油,搜刮員工的每一分錢富足自己,但是現實是全國百分之90以上的老闆都曾今是打工的,靠繼承家產,或父母貪汙等做老闆的我相信是絕少部分,就是這百分之90以上的小老闆解決了全國百分之90甚至更多的勞動力,也是他們為國家貢獻了多少稅收!你只看到了風光的表面,卻看不到他為了你們的付出,大多數老闆負債累累,每天每分鐘都在為貸款,利息,工資,成本發愁,換句話說沒有責任心,沒有擔當的人是做不了老闆的,從打工角度說,按月發工資沒錯,有的人甚至覺得我只要在單位就有工資拿,這部分人大多是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還有公務員這麼想?所以他們只能拿一輩子工資,想做老闆先為員工謀福利,別以為老闆掙的多,在在這個年月都是合作經營了,老闆出錢,揹負貸款壓力!員工出力,出來的效益也是多一半給員工,這樣企業才能生存,不信就去貸款乾點什麼實事,也做一個小老闆,不用3個月你就明白老闆是什麼了


瘋狂的耗子哥


根據疫情的發展,目前一共調整了四次假期

1:一月26號國務院辦公廳發佈規定,春節假期延長到2月2號,這是國務院規定的假期,屬於法定假期,是帶薪的。這個期間工資必須要發。

2:隨著疫情發展,各省級政府根據各自情況發佈復工通知,時間不一,但大部分都要求本地企業不得在10號前復工。這不是國務院規定的法定假期,至於是否帶薪,各個省市標準不一。地方政府如果發佈有詳細的政策指引是否帶薪,就按地方政府政策執行。沒有發佈政策指引規定的,理論上屬於無薪假期,所以這幾天公司發不發錢?發多少?這是企業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制定的。目前好像只有上海發佈了10到17號企業工資發放的政策指引。

3:隨著對疫情認識的越來越深,各個省級地方政府又有通知17號復工。請注意各個地方政府出的通知,並沒有說延長假期到17號,而是說17號之前不得復工。這已經很清晰的表明了政府的態度,10到17號不屬於假期範圍,只是強制企業不得復工。這期間政府應該是默認屬於無薪假期。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發這段時間的工資。

4:隨著近期疫情防控的嚴歷,一些區縣級政府及村級社區把本轄區的工業區,餐飲,寫字樓,創意園等等進行疫情封閉。強制要求3月1號後才准入駐開工。對於這些狀況,國家的態度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逐步復工,給一些遇到很大困難的企業政策上金額上的支持,國家甚至出了政策指引:在疫情期間企業可以和員工溝通工資,可以免除賠償金解除用工合同。另外,一些基層地方對於這些關閉的創意園,餐廳寫字樓等等租戶,如果出租方屬於國有資產的都有免租政策。

在這特殊期間員工和企業需要同甘共苦,建議這個時候和老闆多多溝通,坦誠協商,大家各自退讓一步,共度難關。至於說去勞動局告老闆,這種人只顧自己,相當自私不說。成功的概率也不高。甚至可能沒等仲裁結果出來,你所在的工廠公司都已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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