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log大斌
正常工作的應該按照全額工作量發放,呆在家的,可以按照當地的最低發放基本的生活費用,個人難,老闆也難,大家需要相互理解。
養腦精
按照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
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
答: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意見提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各地並不完全相同。
如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陝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如果你是不定時工作制的
答:針對不定時工時制,員工的薪酬核算不受此次疫情假期的影響。綜合工時員工應當按照其綜合工時的計算週期內核準出勤小時數,超過部分按1.5倍計算加班
如果是被隔離的
答:隔離期照常發工資!
意見明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廣東、浙江等各省(區、市)印發的通知也都明確提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不得解除勞動關係。
希望能夠幫到你
明理知善踐行
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發放?疫情期間工資如何發放?估計大家都是比較關心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很多企業都延遲復工了,延遲復工的那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停工停產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計算?
根據《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做好勞動關係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我們單位發放的只有基本工資,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李亮53405795
新型冠狀病毒期間無法上班,希望各位老闆根據各地域的政策給予最基本的工資!
從元月份開始放年假至今一個多月過去了,受疫情的影響,從2月份開始從多上班族都無法按時到崗工作,對於沒有辭職的員工那該怎麼發放工資呢!下面來看看我們公司的具體工資方案!
方案如下,
由於此次疫情期間,公司推遲復工時間較長,
調整為2月17日至3月1日推遲復工時間均需由加班、年休假抵扣。
2、2月16日前薪資全額髮放!
這是我公司的薪資發放方案,大家覺得如何呢!
考慮到疫情週期長,作為員工和老闆,理應適當的給予一定的基本工資,也保障了員工的最基本的生活!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蟲寶的vlog
說實話能發最低標準就不要說單位不好了,因為你不知道哪上班單位和企業要承受什麼,還要給不上班的發工資,房租,工資,五險一金,都是很大的壓力,並且是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支出壓力更大!有很多企業可能不一定能夠撐過這次疫情,有些大的單位,員工幾千人,過兩個月不上班直接就垮掉了!
戒菸先行者
去年12月份上了十天班我廠就停工了後在外打臨時工度日現在以一個多月沒幹活了天天啃老本希望企業發基本1800工資作業生活保障以安員工心。
溫柔小草A
這個有通知
停工期間職工沒提供勞動應發放生活費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喬梁
新型冠狀病毒期間無法正常上班,薪資怎麼發放呢?每個地方的政府都出臺了一定的規定。就像深圳這邊的話,是2月1號到2月9號是採用雙薪制,就是說你假如說是上一天班的話,就有兩天工資,假如說是休息或過年回家無法來的人,這個期間只能拿底薪。這主要是針對按勞動法的的公司,有些小的公司也可能不會執行。。從2月10號以後的話是沒有政府的硬性規定,而是企業內部靈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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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的魚果果
一、因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安排需要而無需上班,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月按規定發放。
二、若疫情導致企業停工、停產的,那麼支付標準則相當明確:一個月內正常發放,超過一個月的,則看情況。
三、若員工沒有得病但被隔離,則工資應當正常發放。
四、若已被感染了,原則上是按工資標準80%支付病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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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家的工程師
公司是私企,按時發工資了,而且跟平時工資一樣。首先感謝公司關鍵時刻保障了員工的利益。
個人認為,效益好點的工資最好能按時按額髮放工資,這時候是增加員工忠誠度最好的時候。但如果效益不是太好,可以跟員工充分溝通後,先發部分生活費,後續再補發。或者是發基本工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