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夜升級!杭州西湖區、江乾區、寧波多地、紹興等地相繼發佈最嚴防控舉措

來源:浙江之聲記者張苑、王途越綜合浙江新聞

杭州西湖區範圍內實行“三不四嚴五必查”管控措施

一、全民不出門

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其餘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要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小區不開放

開放式小區臨時採取封閉措施,與封閉小區(含酒店式公寓)都實行一門進出封閉管理。

三、人員不聚集

居民一律不串門,公共活動場所不得集聚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勸導驅趕,外出必須戴口罩,無口罩不出門。

四、嚴格社區備案

“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備案,鎮街、村(社區)要切實做好服務保障和監督落實。

五、嚴格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承擔一切防控不力主體責任。落實出租房(網約房)管理主體責任,做好外地未返回人員的勸阻工作,明確告知近期不要返回。所有出租房(網約房)房東及房屋中介機構一律暫緩出租業務,已出租的出租房(網約房)內發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六、嚴格關閉管控

對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居民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量體溫,經營人員和購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具。凡發現不配合居家隔離人員,一律集中隔離。快遞、外賣行業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加強配送安全。

七、嚴格守紀執行

各級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嚴格執行,率先垂範,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居民按要求不出門、不上街、不串門、不聚眾。第一時間發現並向所在社區報告疑似發熱症狀人員,如有違反相關規定的,嚴格按公安部門“十個一律”處罰。

八、企業必查

2月9日24時前除經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運營、疫情防控、群眾生活等需要的企業外,其他企業一律不得開(復)工,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責任。

九、戶戶必查

轄區內所有住戶及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報告,並嚴格執行整戶所有密切人員集中隔離。

十、人員必查

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村(小區),本村(小區)人員未經體溫檢測不得進入。

十一、車輛必查

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小區車輛嚴格落實登記備案制,車內人員一律按規定檢測。

十二、返回必查

所有返程人員返程前須提前一天向村(社區)電話報備,經村(社區)同意後方可返程;返程後,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自覺落實14天居家醫學觀察。

西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杭州江乾區實行“十項從嚴”管控措施

為堅決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實行“十項從嚴”措施,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01從嚴限制居民出門

倡議“全民不出門”,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隔兩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其餘人員無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外出。

02從嚴路面管控

對道路行人、車輛隨機開展身份核查,拒不聽從勸阻的,公安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

03從嚴社區(小區)進出管理

所有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小區居民一律測體溫,憑身份證進入,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04從嚴落實報告制度

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告。杭州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村)報告。

05從嚴落實公共場所管控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居民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進入人員一律測體溫,經營人員和購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具。

06從嚴管控集聚性活動

嚴禁全區所有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動。對參與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從重處理。

07從嚴落實出租戶(房東)主體責任

出租戶(房東)必須做好外地承租人的勸阻工作,明確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出租戶(房東)責任。

08從嚴企業開(復)工管理

嚴禁企業在2月9日24時之前開(復)工,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其他企業一律不得開(復)工。如企業違規提前開(復)工的,將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責任。

09從嚴做好居家醫學觀察點管控

居家醫學觀察人員違反管控規定,不聽勸阻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10從嚴執紀執法

全區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職人員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屬,帶動朋友、鄰里,協助管控居民不出門、不串門、不集聚。凡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一律從嚴處理。

江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3日

杭州西湖景區實行“十個一律”

封閉式景區一律關閉

村民(居民)一律不得外出

2月3日,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發布《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

為進一步落實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堅決遏制疫情蔓延,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十個一律”通告如下:

一、嚴控村(社區)出入口數量,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本村(社區)人員未經體溫檢測及登記不得進入,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備案。

二、村民(居民)一律不串門、不聚集,除生活必需外,一律不得外出

三、落實出租戶(房東)主體責任,租客未返杭的一律勸返。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四、開放式景區一律設卡、測量體溫,並嚴控人流量。封閉式景區一律關閉。

五、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村(社區)彙報。所有市外返程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自覺落實14天居家隔離。

六、2月9日24時之前,除經批准同意的應急保障需要的企業外,其他企業一律不得開(復)工。

七、進入農貿市場等一律測體溫、戴口罩,每天消殺兩次以上。

八、“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九、一律禁止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動。

十、拒絕接受檢查、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以上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情另行通知。

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冠狀病毒

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桐廬部分區域實施小區封閉式管理

採購生活必需品的

“一戶一人,三天一次”

關於在縣城部分區域實施出行管控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決定自2020年2月4日0時至2020年2月17日24時在縣城部分區域內實行出行管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範圍:城南街道全域和鳳川街道寶心路以西區域。

二、對縣城部分道路實施臨時性封閉,嚴禁車輛和人員進出,具體方案由公安交警部門公佈。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一律暫停營運。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開展身份核查,拒不服從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三、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進出車輛和人員實行通行證管理。

四、嚴格控制出行,對實施範圍內的小區(城中村)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車輛和人員進出,對確需採購生活必需物資的,實行“一戶一人,三天一次”的實名限次出入。

五、對已有確診病例的樓道單元實行全封閉管理,除工作人員外,其他所有人員一律不得出入戶。

六、切實加強管控範圍內小區(城中村)的管理和服務。

1.封閉式小區只允許設置一個出入口;開放式小區(城中村)最多隻允許設置兩個出入口,其他出入口設置硬隔離。

2.禁止外賣、快遞進入。

3.對居家隔離戶實行掛牌管理,標註隔離觀察期。

4.關閉停用小區(城中村)內所有健身娛樂設施和活動場所。

5.所有住戶不在小區走動,不串門、不訪友、不聚集;自覺做好戶內清潔打掃、開窗通風、個人衛生,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6.管控期間,由屬地街道、社區(村)做好居民日常生活、就醫就診等服務保障。

七、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本通告各項規定,相互監督、鼓勵舉報,對拒不遵守的,將依法嚴肅處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反規定的,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

八、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或延後將及時另行通告。

監督舉報電話:967000或110

桐廬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關於暫停臨安區公共交通運營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0年2月4日0時起,臨安區城鄉公交、出租汽車、網約車、客運班車、旅遊包車等全部暫停運營,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望廣大市民相互轉告,感謝您的理解,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通告

杭州市臨安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寧波北侖、江北、象山、

慈溪、東錢湖也相繼發佈

最嚴防控舉措

加上

此前已經發佈防控舉措的

海曙區、鄞州區、餘姚,

至此,

寧波已有8地發佈通告,

所有村(小區)封閉式管理!

向上滑動閱覽

疫情防控,容不得半點疏忽和鬆懈。為進一步加強屬地防控,2月3日晚,北侖、江北、慈溪、象山先後作出部署,宣佈升級疫情防控舉措。

北侖出臺了“十二項規定”,明確要求:所有村(住宅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原則上只保留1至2個出入口,並對所有進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對所有進入的暫住人員必須查明身份、做好登記,不允許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寧波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向村(社區)報告,並填寫好《醫學觀察告知書》,做到“一人一卡、憑卡進入”;居民及在北侖居住的外來人員嚴格做到不串門、不集聚,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家庭成員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不得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出現發熱症狀,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所有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必須實名登記,區內文化、娛樂、宗教等場所一律關停,“紅事”一律停辦,“白事”經報告後一律從簡等。

江北要求做到“十個必須”,包括無物業小區必須以網格為單位落實專人負責封閉式防控管理工作;房東必須承擔起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主動勸說來自疫情高發地區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即日起不得將房屋新出租給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擅自出租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房東法律責任;居民必須配合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拒絕配合造成後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等。

慈溪出臺了“十個一律、十個嚴厲”,包括實施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對出入車輛一律從嚴管控;所有外地來慈人員嚴格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14天;劃定疫點或疫區的村(社區、居民小區),一律按防控要求從嚴管控;對已被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一律不得外出;除農貿市場、農批市場、超市、副食品批發市場外,其他市場一律推遲開業等。

象山縣明確要求,高速、省道等卡口及所有小區、村居,一律實行“三查五問、一登記一報告”制度;對非本小區、村居常住居民,如非必須原則上一律不得入內;所有中央空調一律關停,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封閉場所每日預防性消毒;違反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囤積物資,牟取暴利的,一律從重從快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有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通告及其他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所有市民必須一律執行,黨員幹部必須帶頭執行等。

東錢湖也發佈了疫情防控“十二個禁止”的通告:

1.嚴禁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村(小區),特殊情況做好登記備案;本村(小區)人員未經體溫檢測不得進入;一個村(小區)只設一個主出入口。

2.嚴禁人員集聚、串門,村(小區)內文化、娛樂、宗教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部關停,停辦“紅白喜事”,確需辦理“白事”的要報村(社區)備案且從簡。

3.嚴禁未戴口罩出入公共場所或在開放環境集中辦公。

4.嚴禁隱瞞實情。本地居民出現發熱症狀或從寧波大市外返回必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村(社區)報告;所有來自寧波大市外人員必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來自湖北及溫州、台州等其他疫情高發區人員及與該類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要同時落實好醫學觀察。

5.嚴禁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私自外出或與非工作人員接觸。一般每戶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物資,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醫療物資生產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6.嚴禁企業在2月9日24時之前復工(應急保障需要的企業除外)。要求員工開工前不得返東錢湖。嚴禁非涉及民生領域的市場在2月9日24時前復市;經營戶主要來自湖北及溫州、台州等其他疫情高發區的市場必須暫緩復市。

7.嚴禁各類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提前開學。由此耽誤的課程要安排補課。

8.嚴禁市場、公共交通、商務樓宇、酒店賓館等公共場所未按規定落實人員進出管理、體溫測量、通風、消毒等措施而對外開放。

9.嚴禁出租房房東不按規定落實主體責任。房東要主動勸說來自湖北及溫州、台州等疫情高發地區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確實提前返回的,要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村(社區)並落實醫學觀察管控措施。

10.嚴禁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11.嚴禁轄區內景區擅自對外開放,內部工作人員管理制度落實,不失管失控。

12.嚴禁居住營區的非軍隊管理人員隨意到外活動,協調駐軍按照轄區居民小區管理模式,協助部隊搞好公寓區人員管理,把大數據推送的駐軍人員及時通告部隊。

違反上述“十二條禁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從重處罰,造成疫情傳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在稍早前,海曙區發佈了屬地防控“十個一律”的通告:

一、所有村(小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本村(小區)居民進入一律實行體溫檢測。

三、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村(小區),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寧波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向村(社區)報告。

五、居民出現發熱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

六、居民一律不串門、不集聚。

七、“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八、村(小區)內文化、娛樂、宗教等人員密集場所一律關停。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出租房內發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十、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鄞州發佈了疫情防控“十條禁令”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就做好疫情防控的“十條禁令”通告如下:

1.嚴禁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村(小區),特殊情況做好登記備案;本村(小區)人員未經體溫檢測不得進入;一個村(小區)只設一個主出入口。

2.嚴禁人員集聚、串門,村(小區)內文化、娛樂、宗教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部關停,停辦“紅白喜事”,確需辦理“白事”的要報村(社區)備案且從簡。

3.嚴禁未戴口罩出入公共場所或在開放環境集中辦公。

4.嚴禁隱瞞實情。本地居民出現發熱症狀或從寧波大市外返回必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村(社區)報告;所有來自寧波大市外人員必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來自湖北及溫州、台州等其他疫情高發區人員及與該類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要同時落實好醫學觀察。

5.嚴禁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私自外出或與非工作人員接觸。一般每戶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物資,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醫療物資生產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6.嚴禁企業在2月9日24時之前復工(應急保障需要的企業除外)。要求員工開工前不得返鄞。嚴禁非涉及民生領域的市場在2月9日24時前復市;經營戶主要來自湖北及溫州、台州等其他疫情高發區的市場必須暫緩復市。

7.嚴禁各級各類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提前開學。由此耽誤的課程要安排補課。

8.嚴禁市場、公共交通、商務樓宇、酒店賓館等公共場所未按規定落實人員進出管理、體溫測量、通風、消毒等措施而對外開放。

9.嚴禁出租房房東不按規定落實主體責任。房東要主動勸說來自湖北及溫州、台州等疫情高發地區的租客近期不要返鄞,確實提前返回的,要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村(社區)並落實醫學觀察管控措施。

10.嚴禁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

違反上述“十條禁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從重處罰,造成疫情傳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餘姚發佈疫情防控“十個嚴禁、十個一律”的通告:

1、嚴禁人員和車輛擅自出入,所有人員一律憑身份證出入,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

2、嚴禁寧波市外人員進入本村(小區)內,特殊情況確需進入的一律核查登記。

3、嚴禁目前在寧波市外人員私自返回,返回前一律向村(社區)報告。

4、嚴禁居民串門走動,進出村(小區)一律進行體溫檢測。

5、嚴禁居民參與棋牌、聊天、聚餐等集聚活動,村(小區)內所有人員密集場所一律關停。

6、嚴禁舉辦“紅事”,“白事”一律控制規模、村幹部全程參與管理。

7、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居民出現發熱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

8、嚴禁擅自出租房屋,出現疑似症狀不報告造成後果的,一律嚴肅追究房東法律責任。

9、嚴禁居家醫學觀察對象擅自外出,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10、嚴禁企業、工地擅自復工,確需復工的一律經審批同意後向村(社區)報告。

全面構築環紹“護城河”

紹興推26條“鐵律”防疫情

2月3日下午,天目新聞記者從紹興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第二場)獲悉,為應對接下來的返崗、返工、返學“三返”高潮,紹興市制定出臺了《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阻擊戰的若干意見》,決定在全市全面實行26條措施。

一、全面構築環紹“護城河”

為加強對市外重點疫區人員流入的有效管控,紹興建立了高速公路出口、火車站、環紹市際國省道路公路、水運等卡口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所有來紹車輛、船舶必須嚴格接受檢查,發現湖北等重點區域來紹人員一律予以勸返,不能勸返的採取集中隔離14天留觀措施。市內將合理安排客運班線、城鄉公交、城市公交、出租車等公共交通運力,並做好相關消毒防護工作。

同時,進一步強化對外綜合交通管控,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運營車船。2月1日起,在疫情I級響應期間,暫停網約車、租賃車向湖北等重點區域人員出租,暫停出租車跨省、跨市營運業務和順風車業務。

二、切實加強返工、返學、返崗“三返”人員管控工作

紹興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學校嚴格落實2月17日之後開學,機關事業單位2月3日上班。

根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於2月3日上班。市外返崗人員一律採取居家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等措施,同時對體溫測量等工作部署了具體要求。為支援基層,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近期,

市委、市政府下發通知,要求市直機關黨員幹部就近到社區參加防疫工作,組建黨員幹部應急突擊隊,做到“召之即來、不召不來”,既不影響基層工作,又能夠隨叫隨到,及時支援基層力量。

三、嚴格限制人員密集場所活動

全市集市集會、展會展覽、文藝展演、人才交流、宗教活動等聚集性活動一律取消。全市各景區、歌舞娛樂場所、遊藝廳、文化禮堂、老年活動中心、網吧、室內游泳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劇院、電影院、公共浴室、足浴場所、酒吧、茶室、棋牌室等公共場所暫停對外開放。

四、在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層單元設崗排查

對進入這些區域的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發現有湖北等區域新來紹人員、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員,按規定及時處置,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五、進入公共場所前要測體

對群眾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每天至少消殺1次,進入人員要求佩戴口罩並測量體溫,經營人員一律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具。到基層衛生服務點、零售藥店、個體診所購買治療發熱、咳嗽藥品都要登記,工作人員要勸導患者及時到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六、對病人進行集中收治

為集中力量和資源全力做好病人救治工作,重症病人一律送紹興市人民醫院集中治療,組建專家團隊實施集中救治,對輕症病人視情送紹興文理學院附屬醫院治療。各醫院將統籌醫務骨幹,集中力量開展確診(疑似)病人的醫療救治,實行確診(疑似)病例每日會商和會診制度。危重症病例按程序提請省級醫療救治專家組會診,經省級醫療救治專家組會診同意送省定點醫院醫治。

七、堅持和創新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排查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紹興是“楓橋經驗”的發源地,在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基層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矛盾糾紛。市委、市政府堅持把新時代“楓橋經驗”運用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強化鄉鎮(街道)、村(居)的基礎性作用,充分運用“一中心、四平臺、一網格”縣域社會治理模式,發揮全體網格員的作用,走村入戶深入排查疫情和不穩定風險隱患,築牢阻擊疫情的銅牆鐵壁。我們將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時完善矛盾調處機制,讓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表達訴求、解決問題。

八、開通舉報熱線

疫情防控是一場需要人人參與的戰役,人民參與是打贏這場戰役的關鍵。為進一步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紹興開通了“12345”熱線,設立獎勵制度,發動大家對集聚性活動、重點場所、高危人群等開展監督舉報。

九、不配合檢測和隔離、出租房發生疫情將追究法律責任

對明知自己患有傳染病但拒絕接受隔離、故意傳播的,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傳染病但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治療,明知自己來自湖北等重點區域但隱瞞不報而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各類責任主體不履職、履職不到位的,一律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小微園業主、出租房房東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一律不得新租給湖北等重點區域租戶,擅自出租造成疫情發生的,一律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義烏城區部分道路實施交通管制

高速方面僅剩後宅1個出入口

2月2日下午,記者從義烏交警部門獲悉,為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義烏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將對義烏城區內部分道路實施交通管制。

據悉,義烏交警決定於2月2日12:

00開始對全市城區內部分道路進行臨時性封閉,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第一階段封閉通道15條/處:

1.跨義烏江通道將封閉興隆大橋、廣福橋、中江橋共3 條通道;

2.下穿機場路通道將封閉柳青路、北苑路涵洞,以及車站路跨線橋共 3 條通道;

3.下穿/跨國貿大道通道將封閉江濱西路、福田下穿通道一(長春六街)、福田下穿通道二、龍崗路共 4 條通道;

4.環城路沿線上下匝道口將封閉四季路、南洲路、龔青路共 3 條進出通道;

5.城區內非骨架路網通道封閉篁園路(城中路-稠州路段)、南門街(城中路北側斷面) 2 個斷面。

另外,後續將視情況對賓王大橋、篁園大橋、丹溪大橋出城等跨江通道,洪深路、春晗路等下穿機場路通道,繡湖西路、賓王路、湧金大道等下穿國貿大道通道,篁園路、宗澤北路等環城路上下口做進一步臨時封閉管制。

高速方面,

因疫情防控需要,2月2日18時起,義烏市域內高速僅保留G60杭金衢高速義烏(後宅)收費站1個出入口;對外聯繫地方道路方面,金華方向僅保留四海大道1條通道,東陽方向僅保留S310一條通道,浦江方向僅保留S210一條通道,過境車輛請通過高速公路網繞行。

封閉範圍包括:

1、G1512甬金高速義烏東(青口)收費站出入口;

2、S45義東高速福田收費站出入口;

3、G60杭金衢高速望道、上溪入口;

4、G1512甬金高速徐村、佛堂、義亭入口;

5、S45義東高速湖門、蘇溪、廿三里入口;

6、G235(老S103)浦江界出入城口和金華界出入城口;

7、G527(東義公路)東陽界出入城口;

8、金義東南線東陽界出入口城和金華界出入城口;

9、東黃線金華界出入城口雙向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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