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十八塘乡企业(项目)防疫期间开(复)工工作流程

十八塘乡企业(项目)防疫期间开(复)工工作流程


一、上报计划

十八塘辖区内所有工矿企业、农业果业生产基地、建筑工地、重点建设项目、商铺等企业(项目),近期有开(复)工计划的可到乡政府(具体联络人:蒙林燕,电话:15970960369)申报。旅游、休闲、娱乐、餐饮等领域,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开工营业。


二、协助申报

对近期有开(复)工计划的企业(项目),乡服务企业开复工工作组将协助企业填报《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拟开(复)工审批表》。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企业南康区外来员工必须提供好员工所在地出具的《健康证明》;厂区内或项目区内必须有独立的分餐食堂、住宿区(员工不能每天上下班后回区外住宿)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经乡政府审核通过的企业(项目),允许先行开工。


三、后续监管

企业开(复)工后,须正常开展防疫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每天测量体温、厂区内或项目区内每天开展消杀等),尤其是企业员工流动情况(新增员工须第一时间上报)和员工每日健康情况。


【通告】十八塘乡企业(项目)防疫期间开(复)工工作流程

图为《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通告】十八塘乡企业(项目)防疫期间开(复)工工作流程

图为《拟开(复)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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