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要靠科學,當然更離不開法治。
拒絕隔離、暴力傷醫、製假售假等行為,
不僅突破道德底線,更逾越法律紅線。
疫情防控期間實施這些行為,
處罰時還會作為從重情節考量。
本期漫點普法就和大家聊聊,
疫情防控期間哪些事情做不得。
Part.1
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已經確診的病人違背法定義務,
拒絕隔離治療或隔離期限未滿進入公共場所的,
不僅危害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而且危害公共安全 ,
顯然是“明知故犯”,
害人又害己。
Part.2
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
即使是出於好心,也不可以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哦。
Part.3
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
依法防控是戰“疫”的有力武器,
增強法治意識、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
害人心不可有,疫情財不可斂。
對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
一定會堅決予以制止,嚴懲不貸。
(感謝北京市中治律師事務所閔瀚霖律師為本文提供法律支持)
策劃:馬嶽君(馬哥) 宋勝男
文案:劉欣
漫畫:羅琪(分裂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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