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私募股權投資?

股東妹


讓我們從一個真實的案例說起。

2017年9月,美國知名玩具連鎖店,玩具反斗城(Toys R Us)正式申請破產保護。2018年3月,玩具反斗城提交動議,尋求破產法院批准其開始公司清算。幾天後,玩具反斗城的創始人,查爾斯·拉扎勒斯(Charles Lazarus)去世。

這家歷史長達70年左右的玩具店巨頭,曾經陪伴著無數孩子一起成長。去玩具反斗城逛一下,買個玩具,是很多孩子生日時能夠收到的最好禮物。

在公司發展的巔峰時期,玩具反斗城每年的營業額超過100億美元,僱傭的員工超過6萬人,在美國和加拿大等地的連鎖商店超過800家。然而這一切,都隨著公司的破產,和公司創始人的去世,一下子煙消雲散。

如此一家久負盛名的全球知名玩具店,怎麼會說倒就倒?玩具反斗城倒閉的背後,究竟發生了些什麼?要把這個問題講清楚,我們需要把時鐘撥回到2005年。

2005年,三傢俬募股權基金經理,科爾伯格·克拉維斯(KKR)、貝恩(Bain)和 沃那多(Vornado)共同出資買下玩具反斗城。

一個值得強調的細節是:當時買下玩具反斗城的價格,是66億美元。但三傢俬募股權,實際的出資額,為13億美元。剩下的53億美元,都來自於貸款。

讓我們來仔細分析一下這其中的操作模式:假設你看中一家店,你很喜歡並且想把它買下來。店主告訴你,要買可以,價值100塊。你告訴他,沒問題。你從口袋中摸出20塊,然後從別處借了80塊,把這家店買了下來。買下來之後,這家店需要承擔那80塊的負債,並且每年還利息和本金。

在金融中,這種操作手法,叫做槓桿收購(LBO)。顧名思義,槓桿收購的意思,就是指“借錢收購”。在很長一段時間,槓桿收購和私募股權(Private Equity),指的是一個意思。或者說,私募股權投資,其核心就在於藉助槓桿的力量來收購企業標的。

具體來講,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流程如下。

首先,基金經理需要確定收購的目標。這些目標,可以是價值被低估的公司,或者經過改革以後,其股價有很大上升空間的公司。

其次,基金經理需要借到需要的資金,以完成對目標的收購工作。大部分這樣的操作,都涉及到高槓杆(比如在玩具反斗城收購中,自有資金和舉債的比例高達1:4)。對於基金經理來說,能夠拿到大量的槓桿資金,是完成其投資目標的重要一環。

接下來,在私募股權基金獲得公司絕對的管理權後,基金經理會對公司進行一系列的改革,以圖提高其運營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資本的使用率。這些操作的目的,可以總結為一句話:提高股價。

在公司的股價被提升以後,私募股權需要做最後一步,那就是把公司賣掉套現。由於整個投資過程帶有非常高的槓桿率,因此如果操作得當的話,私募股權的投資回報是非常誘人的。一般來說,成功的私募股權投資,其內部回報率(IRR)在25%以上。這也是很多投資者,對於私募股權投資興趣濃厚的原因所在。

一些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私募股權投資中,非常關鍵的一環,就是高槓杆。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要通過高槓杆進行收購操作?主要的原因,就在於槓桿對於投資回報率的放大作用。

在這裡,讓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其中的道理。

假設我們手頭有本金1萬元。同時從其他人那裡借了4萬元。這樣一共可供投資的資金有5萬元。

現在假設市場上漲10%。因此我們賺了5,000元(5萬X10%)。由於槓桿的作用,我們的投資回報率一下子上升到50%(5000/10000。當然,在現實中我們還需要扣除借款利息,因此淨回報率會低於50%)。

如果沒有借那4萬塊,我們的投資回報率是10%。通過借貸,投資回報率上升到50%。這就是槓桿的魔力。

但是大家需要明白的是,槓桿是一把雙刃劍。槓桿能夠放大盈利,同時也能放大損失。

比如我們假設市場下跌10%。如果沒有加槓桿,那麼我們的損失就是10%。但是現在加了槓桿,我們的損失也被放大到50%。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槓桿,就好像是“火上澆油”。如果我們能夠控制火勢,那麼加了槓桿以後,火力能夠為我們所用,加速完成一開始設定的目標。但是,槓桿的風險,恰恰在於“玩火自焚”。如果火勢控制的不好,那麼到最後,投資者的損失也會被加倍放大。

槓桿收購的一個最大的風險,就在於被收購公司,往往會背上鉅額債務,導致其被收購以後每年都需要支付高昂的財務費用(利息),極大的拖累公司的發展策略。

以玩具反斗城為例,在2005年完成了這筆大規模的收購以後,玩具反斗城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費用,就高達4億美元。這就好比你去和別人比賽賽跑,但是你身上還要背一塊大石頭。更何況,玩具反斗城面對的競爭對手,是像亞馬遜這樣的網商巨無霸。在這些綜合因素的影響下,玩具反斗城終於倒了下來。

當然,在這筆失敗的槓桿收購中,私募股權基金,也蒙受了重大損失。參與收購玩具反斗城的科爾伯格·克拉維斯、貝恩和 沃那多,在這樁收購中,共虧損了12.8億美元,可謂是一次昂貴的教訓。

像玩具反斗城這樣的收購案例,是一種典型的私募股權投資。其悲慘的結局,也激發起很多思考和討論。那就是:私募股權投資,有沒有為公司股東們帶來價值?有沒有為社會創造價值?

公平的講,優秀的私募股權,能夠為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回報。

以貝恩資本為例。在本專欄的歷史文章,《貝恩資本能幫你賺錢麼?》中,我曾經和大家分享過一些有趣的數據。比如在1984~1999年間,貝恩資本為他們的投資者取得了240億美元的投資回報。如果計算已經退出的投資項目,他們為投資者帶來的年回報為173%。如果算上還沒有退出的投資項目,貝恩資本為投資者創造的年回報為88%。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些業績回報足以亮瞎各國投資者的雙眼。

但是,貝恩資本慣用的高槓杆收購投資策略,也充滿了爭議。

舉例來說,貝恩資本在1994-1998年共投資了77個公司。其投資回報的70%,來自於這其中的10個最成功的大滿貫。但是,在這10個最成功的投資案例中,有4個(40%)在貝恩資本退出以後申請破產。

在這段期間內貝恩資本做的所有的投資中,大約有10%的標的最後不是破產就是血本無歸,投資者在這些投資中的損失為100%。

金融暢銷書,《門口的野蠻人》,寫的就是私募股權基金,通過高槓杆,收購雷諾茲·納貝斯克公司,最後令該公司破產收場的精彩故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有空時去看看。

說到底,私募股權投資,從事的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如果執行得當,踩準時點,那麼私募股權投資,可以為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回報。但是由於該投資策略一般都帶有高槓杆,因此如果時運不濟,或者執行不力,那麼它對於投資者,以及被收購公司造成的傷害,也是十分驚人的。在嚴重的情況下,導致被收購公司像玩具反斗城那樣關門倒閉,並不是沒有可能。

在【小烏龜學投資】系列的最近幾篇文章中,我向大家簡單介紹了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一個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是這三種金融機構,有什麼共同點?

在我看來,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的投資策略和商業模式完全不同,其贏利點也各不相同,但是他們經營活動的背後,有一個共通的邏輯,那就是:提高公司股價。

不管是參與公司併購的投資銀行,或者是致力於股東激進主義的對沖基金,抑或是專注於槓桿收購的私募股權,其投資活動共同的邏輯,就是提高企業運營效率和資本效率,降低企業費用,提高企業利潤率,以期抬高企業的股價,並最終賣出獲利。

這也是為什麼,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在現代資本主義體系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資本主義體系,賴以運轉的核心邏輯,就是資本的逐利。因為有逐利的資本,我們才會有各種投資行為和買賣交易。而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其存在的意義,就在於提高資本的使用效率,並期望在短時間內獲得最大化的資本回報。

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正是由於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的存在,導致資本和勞動力之間的差別,更加懸殊,資本的優勢更加明顯。比如在任何新資本控制一家公司以後,想要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管理層能夠想到的第一個方法,就是裁員以節省工資開支。因此,在過去幾十年,工會的力量越來越弱;工人的薪水漲幅,和資本回報相比差距越來越大,這並不是什麼偶然的現象。當然,這些現象背後深層次的原因,以及我們應該如何應對,是另一個更大和更深的話題,已經遠遠超出本文的範圍。而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在這些現象背後所起的作用,值得我們研究和深思。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伍治堅


私募,即私募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的,投資於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如藝術品、紅酒等)的投資基金,簡稱私募基金。

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由此,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

主要從公司制私募股權基金、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信託制私募股權基金等三種形式的設立來解析。包括設立條件、設立主體、出資制度、設立流程入手。

擴展資料:

《公司法》對於公司制私募股權基金設立條件沒有太多限制,主要是對一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規定了設立條件,諸如《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在設立主體上,公司制私募股權基金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不能超過200人的法律限定,其中有限責任公司不得超過50人,並且單個投資者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關於投資者人數跟《公司法》規定的股東人數是一致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股東人數上限為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為200人。

關於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按照《公司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按照上述《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備案條件。

公司實收資本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依照此規定,創業投資企業的實收資本至少不低於3000萬元,但是註冊資本卻語焉不詳。

在設立流程上,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立公司制PE需要按照《公司法》登記程序履行有關工商登記手續,然後向各地發改委履行有關備案手續。如果涉及外資的,在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之前還需要履行有關外資商務局或商務部的審批手續。


鹿師律師


私募股權投資就是指的投資非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的股權,簡稱PE吧。對於許多投資人來說,PE是一個非常誘人的項目,我們經常能看到,很多人投資某個PE,結果該公司上市,投資人賺了很多很多倍,如何如何的新聞。

那麼,是不是真的呢?還有就是PE項目是如何運作和賺錢的?市場上比較流行的私募股權項目一般投資企業的轉板或者定增計劃,時間通常在五年以上。

比如說我有一家公司叫滴吧,我說當你在下班回家打不到車的時候,通過它你就能在街邊刷開一輛自行車騎回家,現在市場上還沒有這類產品,一旦上市,市值到多少多少億,大約你可以賺多少倍。

結果你調查了,市場上真沒有同類的,你投資100萬可以給你10%股權,於是你就投資了。那麼這時候,你需要知道的是你冒的風險有哪些?

看看合同,你什麼時候能拿回錢?如果公司上市,比如A股或者是新三板,那麼你可以轉讓股權,或者券商包銷,這是你的退出方式。如果沒有上市成功呢?如果,公司不承諾回購,那麼你的退出就出現麻煩了,你得等待下一個接盤俠,也就是下一次融資有人願意接走你手中的股權。

因此項目做什麼很關鍵,而且項目能不能持續發展也是關鍵。如果拿到最後,沒人接盤呢?回報有沒有且不說,本金呢?

所以PE的項目是長期投資,為了吸引資金注入一般宣稱的收益都在年化十幾個點或更多。但是長期投資具有巨大的不確定性,所以私募股權投資最大的核心在於項目本身的質地以及最終是否能成功退出。


小王聊理財


從事私募行業的紋姐姐來給你回答這個問題。

私募從名字上也可以看出是私下募集,也就是非公開發行的募集方式,常見的有一級市場的私募股權,以及二級市場的證券類私募基金。

私募股權通常是投向未上市的企業,經歷天使輪,VC,PE,Pre-IPO的募資階段後最終上市來獲得收益。當然這樣說比較概括,舉個例子,你天天看到某某企業得到某某機構的A/B/C輪投資等等新聞信息,但是卻沒有參與這些項目的途徑。首先第一點就是你可能不是合格的投資者(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人民幣,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人民幣),或者你未曾去嘗試瞭解過這些信息,所以沒有接觸到這些項目。在背後,機構都是有融資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機構參與這些項目。

二級市場的私募基金,標的也就是股票/期貨/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的投資,就是私募基金經理代客投資。和公募基金類似,但不完全相同。選基金實際上比選股權項目要難的多。

對私募有興趣的可以和多和紋姐姐交流呀。


有財的紋姐姐


私募投資其實就是私募投資基金,他的定義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投資於證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種、各類特定行業(如信息產業、新材料等)以及那些處於創業期、成長期的中小高科技企業股權的基金。

私募投資基金的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私募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存、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並將投資收益按基金投資者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間接投資。 私募投資基金的組成形式主要有兩種: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夥制基金公司。 因為國家對於投資私募的投資者有一些要求,也就是說投資私募的投資者需要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什麼是合格投資者?也就是說你可投資的金融資產至少在一百萬以上,而更多情況下指的是你的現金資產,並且你近三年的收入在50萬以上,(提供)資產證明,滿足這個條件的話才可以稱為合格投資者。

私募基金圈大佬雲集,好像很牛,但其他們絕大部分都是靠天吃飯的,比如2018年就讓眾多明星私募集體遭遇滑鐵盧,尤其股票私募,業績只能用一個“慘”字形容。相關統計顯示,鼎薩投資、匯利資產、明達資產等多家知名私募年內虧損超過20%,私募大佬葛衛東創立的混沌道然旗下數只產品淨值更是跌破0.6元。

所以不管你是準備投資私募基金產品,還是感覺自己很牛準備成立私募基金,都要謹慎再謹慎,這個行當風險真的不小,千萬別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股市人生牛股多多


如果看過周小川撰寫的《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就明白《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相關內容的出臺屬於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

資管行業其實已經發展了20年之久,隨著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快速發展、規模攀升、涉及從業主體之多、利益訴求之繁複、行業操作規範之複雜,明確資管業務的監管協調性這一需求已箭在弦上。截至如今,中國尚沒有一部上位法來規範整個資管行業,作為一行三會與外管局聯合發佈的《指導意見》,作為一則提綱挈領性的政策性文件必將整個資管行業再次推到風口浪尖。

在討論資管新規(即《指導意見》)對於私募基金行業的影響之前,筆者需要先幫助讀者明確整個《指導意見》內容貫穿的幾個核心關鍵詞:
資金池、多層嵌套、剛性兌付、影子銀行、套利空間、槓桿水平、資管主體、資管產品。

言歸正傳,筆者將帶領讀者細緻分析《指導意見》未來生效後將對私募基金行業產生的重要影響。

一、明確私募基金資管業務的主體身份。

《指導意見》規定“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屬於特許經營行業,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在答記者問中,也對“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進行了解釋,即“主要指私募基金的發行和銷售,對私募基金的發行和銷售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指導意見”。

對於這一條,坊間解釋頗多,甚至有專家將之解釋為明確了私募基金的金融機構的主體地位。當然,2017年5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及一行三會共同發佈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確實將“私募投資基金”以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分別列入金融機構的範疇。但是,從29條的法條文意解釋出發,可知,私募基金的補充說明是對於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的但書解釋。即,一般情況下,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但是私募基金是非金融機構的例外。

由此可知,私募基金本身在此處並不是金融機構。

但是,另一方面,但書規定性解釋也可推知,在未來的資管新規中,更傾向於將私募基金產品作為資管產品來規範,也就意味著,在《指導意見》生效後,契約型私募基金以及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的規劃與運行很可能受制於多層嵌套、槓桿分級等的規定。

二、明確了私募基金的投資期限。

《指導意見》第十五條規定:“為降低期限錯配風險,金融機構應當強化資產管理產品久期管理,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最短期限不得低於90天……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應當為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並明確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的退出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

該條已經從私募基金投資期限、退出機制等方面明確了私募基金僅能進行封閉式資產管理操作,一定程度避免了資金池業務產生。

三、明確了禁止資金池業務。

同樣是第十五條,已經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做到每隻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徵的資金池業務。”

讀者或許對資金池這一術語並不陌生,但是涉及私募基金的資金池業務,概念和操作本身就複雜得多。

資金池,顧名思義就是資金的沉澱。資金池業務的概念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界定,筆者借鑑王慶華紀委書記在《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座談會上的講話》(銀監發〔2011〕76號)中的定性,他明確指出資金池理財產品採取“滾動發售、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的運作模式,提出“不規範的資金池理財業務是指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多隻理財產品同時對應多筆資產,無法做到每隻理財產品的單獨核算和規範管理。”

筆者用更為形象的說法來解釋資金池業務的運營模式與風險所在。一個水池,有多個進水口和多個出水口,如果能夠把水池進行區域劃分,A進水口對應A出水口,各個水口一一對應,就能保證各個水池區域的數量控制。但是,如果將所有進出水口直接對接整個大水池,那麼水池排空的時間就主要取決於進水口的水量與出水口水量的博弈。一旦進水口的水量減少,而出水口出於某種情形大幅增加出水,水池排空的風險就變得不可控。在這個比喻裡面,進水口就是資金池業務的募集資金業務,出水口就是兌付業務。

由此可知,私募基金的資金池義務意味著兌付風險、違約責任等一系列的問題。《指導意見》通過資金池業務的禁止性規定、期限錯配的限制以及投資期限的規定等措施以減少這類不必要的金融風險產生。

四、明確了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人要求。

與《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指導意見》明顯提高了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標準。

一方面,《指導意見》規定了“私募產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明確了私募基金產品的受眾即合格投資者。

另一方面,《指導意見》第五條緊隨其後,明確了合格投資人的標準。“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一)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二)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三)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隻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隻權益類產品、單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合格投資者同時投資多隻不同產品的,投資金額按照其中最高標準執行。”

從金融資產300萬提升到了500萬,同時對於投資產品的金額進行多樣化的區分。提高合格投資者門檻,意味著直接減少了合格投資者的數量,也就意味著私募類資管產品也要遵守同樣的投資者資質底線和認購標準,有利於促進私募募集行為的規範,同時也加劇私募基金行業的競爭力。

五、明確了私募基金的託管要求。

基於現行規定,私募基金產品的託管並非強制性規定。在一些私募基金中,基於投資人共同的意思表示,可以約定不託管,但是需要明確所採取的其他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和糾紛的解決機制。

但是,《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本意見發佈後,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資產應當由具有託管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獨立託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明確了私募基金的槓桿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現行的規定中,證監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規定:”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總資產佔淨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140%,非結構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即“一對多”)的總資產佔淨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0%.”其中只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照本規定執行,將私募股權基金排除在外。

但是,《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每隻私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淨資產的200%。計算單隻產品的總資產時應當按照穿透原則合併計算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總資產”。

如果讀者對於槓桿、總資產、淨資產還十分困惑,筆者簡單介紹一下。總資產=負債+淨資產,槓桿與負債屬於孿生兄弟,槓桿越大意味著負債越多,現在回頭思考趙薇通過自有淨資產6000萬(並不嚴謹,見諒),準備通過個人信用以及股權質押借款購買價值30多億的上市公司股權,這就是槓桿收購。一旦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等也納入負債比例(槓桿比例)規範之中,意味著未來私募股權基金的槓桿倍數限制即為1,換句話說就是總資產最多就是“負債=淨資產”。

顯而易見,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速,規模壯大。而槓桿不清是中國金融監管的重要風險點,私募基金行業的槓桿倍數限制只是早晚問題。

七、明確了私募基金投資非標債權的限制。

非標債權如果讀者較為陌生,那麼我們將之理解為場外債權業務可能更好。傳統的私募基金業務中較少存在風險準備金、投資非標債權的限額,更為常見的是為股權類資產提供擔保。

但是,《指導意見》已經明確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或者股權類資產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者回購承諾。”

由此可知,《指導意見》從公司治理與風險隔離層面規定了私募基金業務禁止為關聯業務擔保的相關內容。

綜上所述,傳統層面的私募產品一直是面向擁有一定規模金融資產、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所以對其的監管都是松於公募產品,以強化尊重市場主體意思自治的監管理念。但是隨著各類資管產品和主體的發展壯大,強化監管,統一規則,避免監管套利已是大勢所趨。由此推知,未來的私募基金行業監管必然日趨規範。


郭之晞律師


1.私募股權投資定義:

私募股權投資指的是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用於投向權益類資產並在後期獲利之後退出的一種投資行為。

廣義的PE為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劃分為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發展資本(development capital)、併購基金(buyout/buyin fund)、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資本(turnaround),Pre-IPO資本(如bridge finance)等等。

2.私募股權階段:

一個創業公司的發展要經歷初創期、成長期、Pre-IPO 、IPO等階段,分別對應的投資機構為天使投資、風險投資、以及我們狹義上講的PE私募股權投資機構。

每個階段的成功率都大不相同:在種子期機構的成功率大概在5—10%。個人投資者的成功率就是千分之幾了,天使階段機構投資者有10—20%的成功率,VC的成功率大概是在20—30%的成功率,PE能做到50—70%。

3.私募股權投資回報率:

VC的年華收益率最高,可達到50%-100%;PE第二,年化收益率為23%-34%;股票投資的收益率在12%-20%;一年定期銀行存款的收益率則為1.75%。

4.私募股權投資特點:

a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b 多采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

投行大師兄


私募股權投資(PE, Private Equity)是指通過私募基金對非上市公司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廣義PE覆蓋了企業首次公開發行(IPO)前的各個階段,如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狹義PE則主要是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併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一般針對創業投資後期(相對而言,VC一般針對創業投資初期)。PE在投資時會重點考慮未來的退出機制,如IPO、併購或管理層回購,通過退出實現獲利。

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募集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少數機構或個人投資者募集,為封閉式基金,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到3-5年,屬於中長期投資。這種投資的流動性差,且風險較高,因此為有效保護投資者,證監會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才能投資於此類基金,他們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具體要求為: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理,且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權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私募股權投資模式主要包括:(1)增資擴股(新發行股份出售給新股東或原股東,股份總額增加);(2)股權轉讓(原股東將自己股份讓渡他人,股份總額不變);(3)其他方式(前兩者並用,或與債券投資並用等)


孫建波


私募股權投資,顧名思義,“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的,指的非公開募集資金,不具備公募可以公開想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的優勢。

私募股權投資主要投資於一級市場或一級半市場(也就是常說的定增市場),不同於私募證券投資主要投向於二級市場的模式。

私募股權投資的特點

(1)非公開+高門檻,即必須是向特定投資者募集,即合格投資者,當前的規定是機構投資者資產在1000萬以上,個人投資者家庭資產在300萬以上或三年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且投資於單隻基金的投資額必須在100萬以上(現在有風聲,說是合格個人投資者的資產門檻將提高到500萬)

(2)投資起步100萬以上,在2016年之前,市場很多的私募股權投資門檻在20萬/30萬左右,其採用的方式是有限合夥嵌套模式(即通過設立許多的有限合夥多重嵌套),實際上是違背了私募的本質,在監管要求進行投資者穿透之後基本就行不通了。

現在市場有些單位採用“代持”的方式,來進行所謂的規避,即最終投資者仍然是20萬-100萬不等(低於100萬),通過和該單位的某個關聯人簽訂代持協議,最終在投資主體的法律文本上顯示的合格投資者,以達到擴大募集面的目的,其風險還是非常大的。

(3)股權投資,不同於債權等固收類投資模式,雖然投資人可能會設置對賭、回購等條款,但由於參與的項目處於各種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特點,成功率還是比較低,風險非常大。

(4)高風險、高收益。高收益是針對高風險的補償,這句話是沒錯,但並不是每次都是相對的,高收益必然伴隨高風險,高風險未必會帶來高收益。

市場上許多的投資人賺了幾千倍,幾萬倍,這種情況不是沒有,但還有句話“只看到賊吃肉,沒看到賊捱打”,那些賺了幾千倍幾萬倍的投資人也有不少的項目是血本無歸的。


西天蝸牛


你好,這裡是7分鐘理財。

私募股權投資,英文名稱就是Private Equity,簡稱“PE”。這是一種,非上市企業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募集資金的方式,投資者可以通過對沒有上市的企業進行股權性的投資,從而出售持股獲利,因此,這個交易同時還考慮了未來的退出機制。可投資人包括個人、風險基金、槓桿併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都是有錢大戶啊!

它最主要的特點就是,這種投資方式是以私下和基金管理人協商的方式進行的,一般不會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也不會定期披露交易情況。這一點跟陽光私募也不同。而且,由於基本是股權類投資,PE極少涉及到債權方面,且PE的投資方也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但是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與VC有明顯區別的一點是,PE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因為它相對來說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所以為了防範風險,穩定現金流很重要。但是相對的,PE的流動性也比較差,缺乏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進行股權交易。

如果參加了私募股權投資,後悔了,想退出怎麼辦?其實也不是很難。PE的投資退出渠道非常多樣化,比如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併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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