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兒子不在了,老人去世了是由小兒子操辦還是由大孫子操辦?

來日方長312


這個問題在農村我見到的沒那麼複雜,常常不是論資排輩,也不以長幼論序,而以當時實際情況誰負責贍養到老誰操辦,其餘親屬分長晚輩主持邦辦。

具體大多是兩種辦法:一是分家協議。

一般有幾個兒子,長大立業後都要分家,分家時對父母養老及老財產都有安排預案,看父母將來是跟其中某兒子長期一起生活,還是提另獨立單過,獨立單過就由幾個兒子共同出錢出物出力,或輪管(吃輪供)後事共同分攤安排,遺產均分。

如協商跟某一個兒子服侍到老,後事便由某一個兒子負責操辦,其他兄弟邦助主持安排,父母財產(土地林木房子錢物)歸一人繼承,其他弟兄不參與遺產分配,只可分到一些紀念物品。

根據問題情況,要是父母約定弟兄協商跟某一個兒子養老,而兒子死後孫子又承擔了爺爺的養老沒有變更,爺爺死後自然後事還是由贍養爺爺到老的孫子操辦,叔伯參與主持邦辦。

至於孫子輩誰捧靈誰打幡沒實際意義,由叔伯戶族商量安排,不一定分大小。

這是我們這形成的風俗,這在全國各地我想會不一樣。


牧牛老叟


哪那麼多規矩,非得規定誰辦,商量著來唄。

我父親前年已經過世,去年奶奶過世,我只有一個叔叔,其他的是姑,我算長孫,弟弟未成家。

爺爺奶奶一直都是和我們住的,我們照顧的,叔叔是在城裡買房,在我們這,一般來說老人在哪裡生活過世以後就在哪裡辦,後面就在我家裡辦。我們這裡還是土葬,要放家裡很久的,我剛造的新房,自己都沒有住進去,停喪停了11天,我也沒說啥,自己親人嘛,城裡辦的地方都沒有,你讓他怎麼弄。

辦理後事的費用,墓碑,等各種開銷叔侄平攤,收的禮金除了自己朋友的和老丈人家的以外全部平分。

做道場,有兩樣東西要拿,隱魂幡和靈位,一般來說,長子拿隱魂幡走前面,其他兒子捧靈位在後面,我們就是換著來,還有就是資度生方文書,有主副之分,大兒子一般拿主件,其他子孫拿副的,我們都是換著來,一家人沒有必要去計較那麼多。

爺爺說以後過世了也要在我房子裡,其實在自己家裡操辦這樣的大事真的很累,什麼事都要找你,親戚朋友來了你都要出面打招呼,10來天,根本不能睡覺,太累了,兩年我辦了兩次,父親和奶奶,可是有什麼關係,自己的親人嘛,沒有他哪有爹,沒有爹咱們從哪裡來




SMILE大少爺


應該是小兒子和大孫子操辦!

在農村也好,城市也罷,葬埋老人是同樣的道理!

此主題在我農村是這樣操辦的!

我家鄉真實事情!大兒子不在多年了,留下兩個兒子,在爺爺奶奶去世時,大孫子也成家了,在爺爺奶奶的喪事操辦中,是小兒子和孫子兩人平等操辦的!這也是孫子自願的,不是爺爺小兒子強迫的!

在說,操辦老人喪事,做為兒女來說誰敬誰的孝心,不算賬!


王興菊979


為父母送終是每個做兒女的責任和義務,理當力所能及的是老人入土為安。不幸的是白髮人送走黑髮人,大兒子去世了,這已經是父母撕心裂肺的傷痛。數年之後,父(或母)又辭世,老人的喪事必須得辦。好在還有二兒子,還有大孫子。究竟誰來操辦表事,也不一定有個準,得分具體情而定。


老人本來由大兒子贍養,操辦老人的喪事也要酌情考慮

若大孫子已經成人,有獨當一面的能力,優先考慮讓大孫子操辦

一個兒子好說,有兩個兒子常常會因贍養父母相互扯皮,甚至兄弟之間矛盾叢生。常言說“八十老愛小”,二兒子是應該與父母生活在一起,也算是對小兒子的提攜。可現在的年輕人並不這麼想,大都會把父母“讓”給將兄比父的老大來撫養。若是這種情況,大孫子也應該完成自己父親的遺願,自己風風光光把爺爺(或奶奶)喪事辦了。


不過,做為二兒子也不能置若罔聞,要與大侄子積極溝通。畢竟是年輕人,喪事方面的禮儀、習俗知之甚少,可以建議,幫襯。當然,喪事的花費起碼要承擔一半,甚至多一點。

若大孫子還未成年,二兒子應該操辦老人的喪事

孤兒寡母,生活已經相當不容,還要照顧老人,孝心可佳。只是大孫子還沒有成年,面對爺爺(或奶奶)的去世,是懵然的,只是覺得身邊少了一位關心和呵護他的親人。至於如何辦個喪事,一概不知。做為二叔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擔負起操辦父(或母)的喪事。操辦喪事,儘量地做到量力而行,沒有必要去爭個面子。其花費做為老人的二兒子,在這種情況下,最好一人承擔。當然所收的禮金可以象徵性的給大兒子家留點,也可以平分。這就要看二叔、二孃的為人處事的方式了。




老人若是由小兒子贍養,甭說這個喪事由小兒子操辦

有些老人都是隨小兒子生活的,大兒子不在人世了,老人去世後喪事由二兒子的全權操辦。做為二兒子,不要去考量大哥兒子成年與否。長輩的人理當率先垂範。不過,老人是大家的,在操辦喪事時,可以將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告訴大嫂和大侄子,讓他們盡孝就行。老人的喪事,一般不用邀請鄉鄰,他們都會主動來幫忙,吃喝的事多準備些,也沒有必要大操大辦。活著行孝了,死後又何必爭那個“臉面”?儘可量地做到節儉就行。其實沒有多少人會在意的。平時對老人的孝道,各家的經濟狀況就是佐證。不管怎麼樣,操辦了喪事,總要花錢的。老人已經由二兒子贍養,是不爭的事實,操辦喪事的費用去過所受的禮金,最好平攤,也不用考慮大兒子成年與否了。



不過,贍養老人有不同的方式,有老人獨居的,也有一個兒子各照顧一個老人的。大兒子不在了,在這種情況下,操辦老人的喪事也可以採取上述辦法。總不會有一個兒子(或孫子)不為老人送終的。一己之見,還望交流。

【#為生活而提神】


為生活而提神


長幼有序,嫡庶有分,自古皆然。老人去世,其喪事葬禮應由其所有兒子共同承擔辦理,每個兒子的責任是相同的。然而,如果老人曾經白髮人送黑髮人,其中的某個兒子已先於老人辭世,但留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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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楸按常理分析,老人應屬正常去世,其長子的兒子作為嫡孫,早已成年,畢竟農村老人活七八十歲很正常,此時的長孫應已年逾三十來歲了,已不屬於二十出頭的毛頭小子,也不屬於無經濟能力的未成年人了。

在長有小兒子,幼有長孫的情況下,那待到老人去世時,該由誰為老人操辦喪事葬禮呢?刺楸覺得這是個很有爭議性的問題。

一、觀點一:小兒子操辦

這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種看法,與人們觀念的轉變有關。因為小兒子是老人的兒子,對老人有贍養義務,而長孫只是隔了一代的孫子,且還要叔叔在,所以已無贍養爺爺的義務。

贍養贍養,就包括了養老和送終,不能只養老而不予以送終。作為長孫,父親雖然已去世,但可代替父親行一些禮節。

二、觀點二:長孫操辦

在有多個兒子的農村,每個兒子代表一分支,然後開枝散葉,由某支發展下來的成為一房。此例中老人有兩個兒子,可算作兩房,大兒子雖然已故,但其子為長孫,且作為這房的老大,理應承擔起操辦老人的喪事葬禮。朱元璋的皇位都是直接傳給長孫的呢。


此外,根據傳統習俗,在發喪出殯後,由老人長子或其最親的人打幡,此例中就應由長孫代替來打幡走最前面,而作為老人小兒子的叔叔則捧遺照跟隨其後。

三、觀點三:叔侄二人共同操辦

還有人認為,老人大兒子雖已去世,但大孫子應該沒少受到爺爺和叔叔的照顧,於情於理都應該出錢出力。由某家人單獨操辦確實壓力大,忙不過來。


四、刺楸的觀點

刺楸認為,如果老人有幾套房,有幾百上千萬的存款,本根就不會存在這個問題,老人的大孫子和小兒子早就搶著單獨辦而不希望對方摻合此事了。

雙方都是老人的至親,都有責任把老人的後事料理好,要是為此而互相推諉扯皮,豈不是會讓老人不瞑目、讓他人笑話?因此,刺楸建議採用觀點三,由雙方共同承擔,均攤費用並均分人情禮錢,讓老人走得安心。


以上就是刺楸對有孫子和小兒子的農村老人去世後由誰操辦喪事葬禮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的還行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刺楸


大家好我是小魚。

大兒子不在了,老人去世了是由小兒子操辦還是由大孫子操辦?


在古代皇上駕崩了,第一繼承人是長子,沒有長子就是長孫,這叫嫡出,次子次孫為庶出。由此可見,嫡出的長子長孫地位可見一斑。

那麼在現代這個道理仍然在延續,在很多宗族觀念比較強的地方,很多地方的思想裡還存在著嫡出庶出這一觀念,那麼在他們眼中大孫子操辦爺爺的葬禮顯得很正常。但是很多事情都有意外,那麼我們來看一下在農村,大兒子不在了,老人去世了是由小兒子操辦還是由大孫子操辦?


我們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老人去世的時候大孫子年齡還小

那麼這種情況下,大孫子顯然是沒有獨自操辦的能力的。無論是經濟能力上、還是人脈關係上。大孫子的叔叔也就是小兒子顯然是更勝一籌的。這時候完全可以讓小兒子代為操辦,不過處理後事所需要的花費需要雙方均分,畢竟每一家庭都有幾口人等著吃飯。


2.老人去世的時候大孫子已有獨當一面的能力

這個時候顯然是需要大孫子操辦的,因為大孫子在有獨當一面的能力的時候,年齡起碼也20多歲了,經濟人脈上甚至會超過自己的叔叔,而且這個時候自己的叔叔年齡已經大的,很多時候已經不具備這種遇事拍板的魄力了。這個時候大孫子應該主動一點去應下這件事,主動的去操辦自家老人的後事。


3.老人的遺產歸誰就是誰辦

在農村裡很多家庭都是好幾個兒子,為了不發生一些沒必要的麻煩,老人們會在自己兒子成家的時候和他們分家,自己老兩口自成一家或者和小兒子住在一起成一家。

生前老人的吃住花銷都歸贍養自己的那個人管,花到大錢的時候就由自己的子女湊份子。既然生前為贍養自己的那個兒子任勞任怨,那麼死後處理後事這件事自然也是歸他管。在小魚老家這裡一般都是和小兒子住一起的,自然也是歸自己的小兒子管。


小魚的建議:自家老人去世,身後事最好由自己的兒子子女們在一起商議,最好是大傢伙合起夥來操辦,既顯得家庭和睦,又能把事情辦得漂亮。其實後事歸誰管無非是在誰家辦理後事而已,難道說其他子女就不需要出錢出力了?就不為自己的老人辦理後事了?這些問題誰都能懂,如果說老人身家豐厚的話,哪個兒子不搶著辦理後事,哪個人不是搶著摔盆打幡?

莫把金錢看得太重要!!!


我是小魚,以上是我的一點點看法。如果感覺我的回答還可以,歡迎大家回覆討論。想要了解更多農村趣聞和最新動態,請點擊右上角關注!


小魚遊三農


一哥“俗眼看社會”之——

家事最好和為貴

常言說“老兒子大孫子、老太太的命根子”,這兩個人對於祖父祖母來說都是“小肉肉、小嬌嬌”,是“心尖肉”啊,那麼類如題主所說的長子去世了,老人喪事由小兒子還是大孫子來操辦呢?當然沒有一個具體規定,好在古人、前人、鄰人多有現成的做法可以參考,處理起來也不太難。

其一、以尊為大,這個是古代皇家延續的規矩,太皇太后死了,當然是由皇帝主持操辦、尊封諡號,至於親王也只是眾多孝子中的一枚了,但哭就是了。諸侯之家也是這個禮,至於後世世襲王侯大致也是如此遵循,比如清初的孝莊文皇后就是由孫子康熙操辦暫停靈柩,後由重孫雍正帝主持下葬的。

其二、以長為尊,農村有句俗語叫小兒子再小也是兒子,大孫子再大也是孫子,小兒子是蘿蔔不大長在“輩”上,如果同是白身,母親晚年又多跟著幼子生活,由幼子為其操辦葬禮也屬正常,這個叫兄死弟繼,也合禮數。

其三、以富為長,天上下大雨,不知淹哪家,弟兄們之間也是如此,尤其是現在這個充滿競爭與創新的社會,誰能發家致富誰就是老大,豫劇有出現代戲叫《老子兒子弦子》(又名《我愛我爹》)的就是說已經倒插門的大兒子為了奉送老爸而用錢開路,弄出讓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來,有錢人任性,對於操辦老人葬事自然是當仁不讓,甚至多有人說其弟兄姐妹子侄者,你們什麼都不出,只管哭就是了,其實這也見怪不怪了,比如某雲家辦事,誰知道他家“霧雨冰霜”是誰啊(純屬笑談,不要做攻擊證據噢)。

其四、以貴為先,說了金錢自然少不了權力,大孫子也好、小兒子也罷,權力形成的威望更是進入尋常百姓之家,大孫子是局長小叔叔是農民,大孫子定然要尊父行孝,小兒子是處長,大孫子是打工仔,當然要聽叔叔的話噢,其實家庭的社會化也早已潛移默化而進入尋常人家了啊。

其五、以和為貴,說了上邊很多,都是家庭中存在著現實版差異的人家,至於大多數人家應該以和為貴,凡事商量,相互謙讓,大孫子讓小叔叔是尊長(輩),小叔叔讓大孫子也是尊長(門),體現的是相互尊敬,展現的是美好人格啊。

葬禮這回事,講究的是禮,體現的是情,顯現的是品,深層的是親,老人安詳地走了,我們還是一家人,多好。

 





一哥於一


不一定。

首先,子辦,無子才孫辦的。

子輩不論老幾,都可操辦,不論老幾的。

但,長子長孫屬正支,繼承權首先由他們傳承,其他老二老三等屬旁支。只不過父或爺指定誰繼承才可繼承的,長子長孫僅自然繼承人,指定是超自然繼承。

此題,首先是長子長孫繼承已定,長子亡,才有叔們辦,還是長孫辦的問題。

叔應辦,且不論老幾。

長孫僅扛幡的,扛幡是走隊伍前打頭或帶頭引路人,誰扛幡誰是繼承人。

誰操辦有二式決定:

自家人自決定,即商討決定。這個自家人僅限同父母的兄弟姐妹,不算其他人的。

同村族人討論決定,也僅限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別人不在列。

這就是祭奠父母僅其子女有資格,其他人歸輔佐。

子代男都沒了,由姑定孫代誰主持,或族人商定,姑也沒了,才由長孫主持,但未必必由長孫辦,仍由孫輩商定,或族人商定。

實際上村內有民間各事項操辦隊,誰家辦事僅聽他意圖而已,具體項全由其項隊辦理完成。

城鎮由當事人單位福利部.或工會.或街道辦事處操辦具體項。

信各教的由其所信教的教會操辦具體項。

僅移民無處給幫辦,才由同學朋友幫辦的。

不論辦啥人生事,當事人僅走完各進程式,其它事的迎送接待及服務前來參賓及秩序與佈置收場與宴等,都由指定人專事專辦的,包括煙水供應以及採買辦.鞭炮.紙錢.紙紮.車輛等在內。

真實上僅掏錢由事主家進行,且錢由各親人湊或獨掏兩式來源。但主要是收的禮份由誰管,還禮時由此禮份返人家。

無像片時是扛幡。

悟空問看後咱也在其上留上點啥。


味哎兒


答案是由小兒子和大孫子共同置辦,本地也有這種風俗習慣我們叫“大孫等於幼子”,別說大兒子不在就算在,這個長孫也要和父親叔父們一樣的盡孝道,長孫的孝服比其他孫子輩特殊,他和父輩一樣拿著哭喪棒穿著一樣的重孝服(最粗的那種麻布孝服)。



舊時傳統非常重視長子嫡孫,祖父母在的時候分家產要置一份給長孫,這份家產相當於兒子們的半份身家,大戶人家的話還有特別的鄉丁鋪面或者鄉丁田地,我們的祖宗就有專門一間臨街鋪面給了長房的子孫,這一系的子孫就是俗稱的“大房大”,民間俗話說的“國靠忠臣、家靠長子”就是這個道理。
既然長子嫡孫能享有特殊照顧,那麼就應該盡到他的責任,家族內大小小事情的發起和執行都是長房的義務,現實中有的情況長孫比小叔年紀還要大得多,這時就是長孫在發揮領導族群的作用,叔叔反倒成了輔助了。

當然這些已經都是陳年舊事,現在的法律法規也不再有長子嫡孫這條特權,但是現實生活中老人還會念及傳統文化影響,多多少少給長孫一點照顧的!


海陸雙豐


毫無疑問的,當然是由小兒子來操辦,道理很簡單,因為所以並不是老人的直接繼承人,也沒有贍養費義務。


我們村裡裡有一個老人,底下有四個兒子,除了花天酒地的,就是關門過自己小日子的,對於老人都是悖逆不管。老人死後,肯定要攤錢發喪,但是四個兒子都各懷鬼胎。

於是大孫子擔起了發喪爺爺的事務,這件事情雖然大孫子做的對,但是村裡人都認為不合規矩,對於四個兒子的做法,大家還是持以恥笑的態度。


兒子給爹養老送終,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有兒子在,根本就輪不到孫子。這是農村裡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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