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將“新冠1號、2號、3號”製劑臨時納入醫保範圍

2月15日,記者從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獲悉,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四川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通知,疫情防控期間,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在全省新冠肺炎救治定點醫院使用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配製的清肺排毒合劑(新冠1號,註冊號:川藥制(應急)字Z2020001)、成都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配製的銀翹藿樸退熱合劑(新冠2號,註冊號:川藥制(應急)字Z2020002)、荊防藿樸解毒合劑(新冠3號,註冊號:川藥制(應急)字Z2020003)臨時納入四川省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同時指出,今後省藥監、中醫藥部門按應急防控用藥特別審批程序批准使用的治療新冠肺炎的醫院製劑,可參照執行。

四川:將“新冠1號、2號、3號”製劑臨時納入醫保範圍

四川:將“新冠1號、2號、3號”製劑臨時納入醫保範圍

四川省作為國內首個允許“新冠1號”“新冠2號”“新冠3號”醫院製劑調劑使用的省份,率先將這三個醫院製劑納入全省醫保基金支付範圍,是積極貫徹落實2月13日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提出的“強化中西醫結合,促進中醫藥深度介入診療全過程,及時推廣有效方藥和中成藥”的有力舉措。

華西社區報記者 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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