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的藍天
小區的物業有權利趕走流浪狗流浪貓。流浪貓狗可能會涉及到小區裡面的衛生環境,人身安全,公共次序。這些都是物業的職責所在。
物業有權利去管,但是沒有權利傷害,殺害。可以聯繫當地的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或者是流浪動物收容所。流浪貓狗也都是有生命的,希望都能善待它們。很多流浪貓狗之前也都是主人的心愛之物。流浪之後也非常的可憐。流浪貓狗被收養後都會非常乖,非常聽話。因為他們都懂得珍惜。
所以希望物業都是可以善待他們。不要用殘忍的手段對待他們,這樣也不會讓小區裡面的孩子感覺到社會的殘忍,沒有愛心,對他們心理的影響也是深遠而重大的。希望社會都能多一點包容。多一些愛。
旺寵萌寵
沒有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一個無辜的小生命,這是對生命的踐踏,可以統一送至收容所,等待領養,但沒有權利捕殺
丫頭遺忘
19年頭條有一案例,一6歲男孩被流浪狗咬傷一個月後狂犬病發作死亡。受害者家屬將小區物業和小區流浪狗飼養人(業主)及醫院三方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費用135萬元。(因為這個婦女不能在生育了)經法庭調查,調查一,流浪狗長期在小區逗留,危害了公共安全,而物業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沒有盡到管理責任。調查二,有一業主連續12天餵養流浪狗,夠成了事實上的流浪狗飼養人。調查三,醫院沒有在8小時內給受傷男孩注射狂犬疫苗。最後法院判決賠償各項費用96萬元,由三方共同承擔。流浪狗飼養人承擔60%。物業和醫院各承擔20%。
zhou2007
我自己就養狗,也喜愛寵物。簡單說下個人的觀點。從保護業主利益來說,他們是有這個權力的。雖然很殘忍,但不可否認。
在他們的角度來看,流浪貓狗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如果他們不管,那就有人說是他們不負責;從愛護生命的角度來看,如果他們管了,進行捕殺,那就會有人說是他們無情。
流浪貓狗數量的泛濫,給小區的衛生環境治理帶來了極大壓力。這個可不比有主人文明飼養的貓狗,主人會負責打掃。而且,肯定會有業主抱怨,小孩子在小區綠地上玩耍,不僅要隨時提防踩到糞便,而且回來後身上往往會爬滿黑色的跳蚤。晚間,貓發情的叫聲此起彼伏,影響人的休息。相信很多居民都覺得,小區裡原本有流浪貓狗,但數量很少,影響也不大,然而經過很多業主給它們投餵食物,從而導致了流浪貓狗數量的激增。由此,也引發了不少鄰里矛盾。
我們不妨來探究一下,這麼多的流浪貓狗是怎麼來的?據瞭解,流浪貓狗的產生主要有三個方面:自己走失、主人遺棄、流浪貓狗繁衍。其中主人遺棄是主要原因,而流浪貓狗繁衍則受人的影響很大。根據北京愛護動物協會志願者的一項跟蹤調查記錄發現,流浪貓狗因居住環境、驚嚇、缺乏食物和水等原因,一般壽命不會超過3年,而且新出生的小流浪貓狗的成活率也不高。
也就是說,如果人們徹底對流浪貓狗不管不顧,在一個區域內的流浪貓一般不會出現數量激增的情況。相反,如果有人投餵和照顧它們,則會大大提高它們的生存質量。另外,相對於狗而言,貓對家的忠誠度比較低,哪裡有吃的就去哪裡,投餵也會把周圍的流浪貓都吸引過來。再者,所謂飽暖思淫慾,吃飯的問題解決了,流浪貓狗的本能便開始蠢蠢欲動,投餵也加速了流浪貓狗的繁衍。
不難看出,主人遺棄是產生流浪貓狗的主要原因,而人為照顧和投餵才是造成流浪貓狗氾濫成災的根本所在。
不可否認,我們應當愛護動物,但物極必反,小區畢竟是人活動居住的場所,如果因為流浪貓狗的大量存在,而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恐怕也是不合適的。
因此個人認為,如果真的愛貓狗,不妨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領養幾隻回家,同時做好它們的衛生防疫工作,而不是盲目投餵,或許會適得其反。
這個問題拋給小區物業,也是一個很頭疼的問題。直接進行捕殺,一方面這有悖於人類對其它生命的尊重和保護,另一方面一旦採取強制措施,就一定會有愛貓狗人士站出來制止和反對。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流浪貓數狗量過多,確實給很多居民的正常生活帶來困擾。
我個人建議:
物業可以聯繫一個專業的流浪動物救援團隊,請求他們幫助將這些流浪貓狗轉移,並給小區業主發佈一份情況說明。根據通知中的內容,救援行動應該包括幾個環節,先對小區內流浪貓進行抓捕,然後送到動物醫院做絕育手術,同時進行體內外除蟲,最後送往安置點,等待有緣人領養。希望愛貓狗人士能夠配合抓捕,提前一天不要投餵任何食物和水。
貓狗做完手術後會可以送給願意領養的人,或者把送到有鼠患的小區裡,這樣也不會對貓狗造成什麼傷害。
希望想養寵物和已經養了寵物的人都自覺起來,在不影響他人的正常合法權益下,飼養寵物,並且對他們負責。我很看不慣那種又要養,養了又不管,完全不負責的人。
凡事要有理有據,科學的正確對待。大家都文明起來,哪還會有這麼多矛盾產生?
車釐子Cc
這個問題我分開來答
1、作為一個愛寵人士,我認為他們是沒有資格的,首先他們沒有這些動物的管理權,也就無法對他們的生命生殺予奪,所有的生命都有自由生活的權利,在自然環境中的捕獵和被捕是物競天擇的道理,遵從自然規則誰都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人去插手動物的生死,這是實實在在的人禍,說句不好聽的,他們雖然是流浪貓狗,但是也沒侵犯誰的利益吧?只是為了求生存,不喜歡歸不喜歡,但是天下你不喜歡的東西多了,要滅盡嗎?中華鱘怎麼滅絕的?
其次,就算他們有管理權,一定要以這樣的方式來管理嗎?如果只能通過這樣的手段,那隻能證明管理者的無能。那是命,不是草芥!
2、作為小區的管理者他們是有權利的,作為物業方,有權利保證業主居住的舒適度,為業主們解決投訴和小區管理,但就像上面我說的,難道解決的辦法只有捕殺?我是不認同的,人和自然萬物都是共生共存的,人或許佔據主宰位置,但更應同情保護弱小。什麼叫不人道?這就是。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捕殺流浪貓狗實在是作為人最荒誕的行為,但是同樣可恨的是那些棄養的,沒有棄養哪來的流浪?希望都實實在在做個人,不要天天作孽。
沾點貓氣
這不是權利不權利的事。是小區物業的義務!小區是人居住的小區,又不是狗窩?豬圈?有主的在自己家養,出來禍害別人就必須得殺滅!傷了人就是物業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海闊天空8815194423284
非常時期,一定要用非常的手段,這個世界是以人為本,對於那些能給人們的生命帶來危協流浪動物一定要斬草除根!支持物業[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用戶1640537432725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人不知曉,尤其在快速發展節奏的時代下”規範管理”就顯得更為重要。況且城市間的流浪動物日趨嚴重給人們生活帶來了嚴重的煩惱,因此規矩就顯得格外重要。至於為了淨化環境對小區的流浪貓狗採取一定的措施也完全有必要……
川流不息140201388
有人喜歡貓狗,就有人不喜歡貓狗,一旦流浪貓狗危及人身安全,汙染了環境衛生,物業就可以捕殺清除,這也是大多數人的意願,如果有博愛之人提出異議,就請他領養流浪貓狗,或聯繫收養場所。否則,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