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給女方微信轉賬,離婚後可以索要嗎?

用戶95702120192


一、“結婚”期間需要明確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婚是指雙方共同達成意願結為夫妻,經過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確認合法夫妻關係的行為。雙方間的夫妻關係需經過政府機關內部系統確認、對外公示方為有效,如果雙方僅是辦理相應結婚儀式,沒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按照法律規定,不是法律規定的夫妻。

如在沒有取得結婚證書之前,男方向女方支付一定錢款,可以當成是彩禮性質,按照法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最終沒有領取結婚證書,形成法律規定的夫妻關係,此彩禮可以要求女方退回。

如果最後領取了結婚證書並形成法律規定的夫妻關係,此種情形下向女方支付的錢款,可分兩種情況進行對待:

(一)男方支付錢款的行為可以視為對女方的贈與,此錢款可以視為女方的私人財產;

(二)男方支付錢款可以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具體司法實踐的處理,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跟不上社會的發展,必然存在滯後性。此時,案件的具體結果還需要由法官根據自己的自由裁量權作出判決。

二、需要考量錢款的最終用處以權衡是否有追回錢款的可能

男女雙方自領取結婚證後,就以政府的公示對外權威宣佈男女之間的夫妻關係。如果男方在結婚前或者結婚後支付了相應錢款給女方,此錢款如果大部分用於夫妻的共同生活,甚至夫妻負債的話,此錢款拿回的可能小。

三、男方如果執意想拿回錢款,必定得經過司法程序

由於男女雙方已經結婚,並且以夫妻關係一起生活多年,誰也無法證明男方支付女方的錢款後的一段時間,花費了多少錢款,剩餘多少錢款,家庭的柴米油鹽不可能計算的那麼詳細。

如男方向女方討要錢款,因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女方很有可能不會支付錢款給男方。屆時,如果女方不願支付錢款,南方執意催要,必然會走司法程序。

四、如訴訟解決,需綜合考慮訴訟的費用及訴訟的裁判結果

如前所言,男方想要催要女方錢款,難度大,司法實踐少,最終面臨的後果可能敗訴。

所以,綜上所述,筆者可以和女方進行協商,索要相應錢款。但是如果女方不給,男方執意追討,訴諸法律,存在諸多困難。

望慎重考慮,能成為夫妻,是一種緣分,不糾結,不計較,心志長遠,何愁錢款不回。


法道客


可以,如果可以證明這些錢,是男方個人的財產。

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可以證明,這幾十萬屬於以上五類,是可以要過來的。

如果有疑問,可以私信我。


法律小糰子


你好,這種情況看法制節目時看到過。

如果你轉賬時標註了“我愛你”,“情人節快樂”等示愛的詞語或者轉賬金額是“520”“1314”等特殊含義的數字,那麼法律上會認定為“贈與”,不支持要回。

在這裡提醒廣大男生,轉賬“100”、“1000”、“10000”等整數金額時,法律有可能會判定為“借款”,可以要回。如果轉賬時標註“你要的錢”,就百分百能要回了。不過這樣就少了浪漫。

同時,美女同胞們,在收到男朋友轉賬後回覆“謝謝老公的(節日)紅包”並保存截圖。會被判定“贈與”。[呲牙]一般人我不告訴他




上官胡鬧176


當然可以,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對方必須向法院提供證明這筆款項不是借款



鄭在奮鬥的小張


看什麼原因咯。如果錢很多 而去是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要回來 應該要回一半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 錢是婚前財產 也可以要回來 當然錢少的話就不必了 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嘛 為了一些小錢 而傷了面子不好嗎 男人嘛 該小氣的時候 一定要小氣 該大度的時候一定要大度


空城往事


這個不能索要的,但是可以作為你們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首先,夫妻在沒有離婚之前所有的資金和房屋都屬於共同財產,除非你能證明那不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否則那就是共同財產,只能分割,不


彬哥與你同行u


可以參照婚姻法,如果錢少就沒必要,錢多的話,可以參考一下!



小芳達人6688


如果結婚了就屬夫妻關係了。是要不回來的了。因為是贈予。如果是你剛結婚,如果這錢是給女方的彩禮錢的話,夫妻不有夫妻之實等原因造成離婚的。你可以要回。具體請你去找律師諮詢。


廣西阿黎


我個人建議沒必要要回:第一作為一個有責任的男人是不會在乎這些轉賬;第二,夫妻做不了可以做朋友。如果要回,感覺這男人是發展不了什麼大事業,所以進一步表達了離婚是最明智的選擇



小靜生活的記錄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基本上定性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男方將個人錢財交由女方保管,在家庭生活消費還有富裕的情況下,所剩錢財是要拿出來進行分割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