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監獄裡那麼苦,還有人反覆進出?

最難是回首


為什麼監獄那麼苦,還有人反覆進出?這種現象的確存在,也是很多社會學家不斷探索研究的項目,這種現象反映出很多客觀存在的社會問題,本人認為主要原因有這麼幾點;

首先是人生觀的問題。本人是一名監獄基層警察,近幾年來新收押的罪犯中盜竊、涉毒等犯罪呈職業化傾向。他們大法不犯,小法常犯,社會—拘留所—看守所—監獄早已經成為一條十分熟悉、經常變化輪換的人生居所,他們早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狀態。人生觀對他們來說就是“今早有酒今早醉,明日無錢再去搞”。得逞了,就過幾天花天酒地的日子,抓住了,無非就是把早已經適應了的司法程序再走一遍,滿刑後重頭再來。今天入監收押一名刑滿釋放不到160天的盜竊罪犯,他們的騰挪速度的確令人驚歎!

其次是不斷變換的犯罪手段和多發的案件量、相對緊張的警力、滯後的偵查技術的矛盾。隨著現代技術的進步,各種新型犯罪手段不斷翻新,加上刑事科學技術相對滯後,案件數量增多,辦案警力相對緊張,很多案件並沒有完全把疑犯所有的犯罪事實全部查清,只能按照證據確鑿的犯罪事實追究疑犯的刑事責任。其他犯罪線索只能存疑待查,如果有新的證據出現再提回重審。這種辦案模式讓少數職業犯罪者心存僥倖,然而僥倖不是每次都會遇到的,“久做必犯”才是千古不破的真理。

第三是人們不斷增強的維權意識、日益健全的司法機關辦案監督約束機制讓辦案人員顧慮頗多,有時候只有放棄對案件線索的深挖,讓少數疑犯暫時逃避打擊。毫無疑問,多次反覆實施犯罪人員對司法程序相當熟悉,有豐富的反偵查經驗,加之現在各個訴訟環節應該遵循的工作原則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要想在有限的時間內把所以犯罪線索查證落實並形成完整證據鏈難度非常大,如果採取非法手段辦案,不但證據無效,稍有不慎就會給自己帶來執法風險,嚴重的甚至會丟了飯碗,得不償失。比如,疑犯販賣毒品用支付寶或微信轉賬支付毒資,可以鎖定本次毒品交易形成證據鏈。如果細查疑犯支付寶或微信轉賬支付的其他可疑金額,說不定可以查出更大的案子。但因為依法文明辦案的程序要求、訴訟時效的限制、疑犯豐富的反偵查經驗、牽扯到更多的可疑人調查難以按時結案和沒有物證等因素難以把案件辦成鐵案,辛辛苦苦辦一起案子可能最後因為某一個環節出現瑕疵,造成證據鏈不完整而退回補充偵查,吃力不討好,也只好就事論事了。

第四是部分行業對就業者要求門檻過高,政府提供的公益崗位條件、待遇和刑滿釋放人員心目中的期望值有差距,加之他們中部分人好逸惡勞的惡習難改,而造成他們有的崗位不能就業,屬低收入人群的崗位又不想就業,高不成低不就,最後又重操舊業,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第五是監管場所執法文明程度不斷提高,監管條件不斷改善,刑罰執行機關應有的懲罰職能逐步削弱,強制性教育改造缺位,對於大法不犯、小法不斷的多次犯罪、榮辱觀念喪失的人來說,環境早已經適應,無非是換一個環境憋一段時間,出去以後作案更加瘋狂。

綜合以上幾點因素,造成盜竊、涉毒等部分犯罪分子從看守所、監獄進進出出,呈職業化傾向。

這個回答,你滿意嗎?


蓑笠翁說案談刑罰


為什麼監獄裡那麼苦,還有人反覆進出?

現實生活中,的確有這個問題。並且還很多。

筆者執勤三十多年,見過多次進宮的,最多有八進宮的,大半輩子,幾乎除了未成年那幾年,多數時間是在監獄裡過的。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第一種,秉性難移型。

有的人,骨子裡的秉性就是不斷地犯罪,不可能改造好的。例如一些性慾類犯罪,強姦、輪姦的慣犯,很多剛出監獄大門立即犯罪,當然不長時間就會又一次入獄。這種情況,單純口頭教育是無效的,最好的辦法就是沒收他的作案工具。國外有成熟的經驗--化學閹割,只是國內尚無這方面的法律規定。

這一類型常見的如性慾型犯罪,強姦、猥褻等犯罪。

第二種,誘惑難拒型。

一些盜竊、扒竊的慣犯,見了別人的財物就手癢,辛苦勞動一個月不如歪腦筋幾分鐘,還是“道上”的錢財來得容易,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

這些常見的如扒竊、砸車玻璃盜竊、盜竊古墓葬等犯罪。

第三種,獄友結盟型。

有些人,知道監獄的滋味不好受,但是出獄後,昔日的獄友來找,幾杯酒下肚,哥們義氣代替了理智,又一次被拖下水就不奇怪了。

這種類型,各類犯罪都有。

第四種,好吃懶做型。

這種人在社會上是不勞而獲的懶漢,出獄後所有的費用要靠辛苦勞動去獲取,不如再做點案子回到監獄混幾年,管吃管喝管吃住。

這種多數是一些好吃懶做的老年罪犯。

第五種,走投無路型。

本來出獄後也想幹點事業,無奈自己的牌子臭了,眾叛親離,到哪裡也是碰壁,從零開始又沒這個勇氣,因此有的人會重操舊業。


淮北日月升


反覆進出監獄的的確大有人在,有出獄後重操舊業的,有不能融入社會難以適應外界生活的,不一而足!

一般從監獄釋放的人,都會感覺到自己和社會的脫節,蹲監獄的時間越長脫節的越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心理調節能力差,再加上外界因素的刺激,就很容易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有一個朋友就是這樣。他在出獄之前,已經和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出獄後自己一個人生活。開始的時候想著在家待一段時間適應一下社會,再出去找工作。

可是真到了找工作的時候,又遇到了新問題,體力活賺的少他不願意幹,銷售行業需要與人溝通他又不善言辭,技術含量高的根本不會。

就這樣靠著朋友接濟過了一段時間,手頭越來越拮据,最後又產生了僥倖心理,想著像以前一樣不勞而獲(他以前是因為盜竊判刑的),最後又進了監獄!

其實現在國家的社會救助體系很完善,出獄後只要能吃苦就能自食其力,而且司法和民政部門都會幫著找工作,還會有心理疏導!二進宮三進宮的基本都是想著不勞而獲的人!

最後說個關於犯人和社會脫節的杜撰的笑話,博君一笑:有兩個犯人在監獄裡相處的很好,其中一個對另外一個說:哥們,我進監獄之前,在外面埋了很多好東西,出去後咱們哥倆平分,後半輩子都不愁吃喝了!


兩個人出獄後扛著鐵鍬就到了埋東西的地方,滿頭大汗地挖出了一個大皮箱,打開一看,裡面滿滿的全是BP機,還是大漢顯!


李飛叨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再者說,監獄裡的苦是我們普通良民的觀點,不一定是那些監獄常客的認知。

這個社會太大了,大到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國家提倡教育是好的,可以提高整個國民的素質。但無論如何總有那麼一些個例是無法拯救的:

在性格上,他們喜歡放蕩任性的活著,已經習慣了偷雞摸狗的生活方式,不以此為恥反以此為榮。在他們的認知裡,得手後有成就感,失手後不放棄,被抓後不悔改,放出來操舊業。也就是說,在他們的心理上,已經對法律失去了敬畏,對監獄生活習以為常。

在現實中,他們沒有適應社會的一技之長,遊手好閒。即使社會這麼包容勞改犯,那些慣犯也沒法用更不認可通過勞動致富,用汗水換幸福。屢教不改確實是社會的小毒瘤。

俗話說垃圾是放錯地方的資源,那麼對於那些反覆進出監獄的人來說,監獄就是他們的宿命,是他們真正發揮價值的平臺。

我們需要的就是做好自己,不因善小而不為,不因惡小而為之。剩下的毒瘤就交給國家吧,相信法律的力量。


趣解說趣


為什麼監獄裡那麼苦,還有人反覆進出?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 ,著名的精神領袖“竊格瓦拉”,他的那一句經典名言,我如今還是言猶在耳。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進看守所就像回家一樣”
“在家裡面一個人很無聊,沒有朋友,也沒有女朋友。進到看守所裡各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超喜歡在裡面。”


這裡把他給例舉出來,並不是批判他,我想說的他也只是社會的一個縮影,代表了廣大芸芸眾生中的部分人。


他的語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已經代表了某些人的生活理念,不打工,人怎麼吃飯,父母不可能養一輩子,搞貸款也不是長久之計,時間一長難免會做一些樑上君子的勾當。

注:
竊格瓦拉原名“周立齊”。採訪視頻為2012年,後被判刑一年零六個月,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2016年又因為犯盜竊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服刑期至2020年4月18日。判決文書:(2016)桂0102刑初231號

現在網上有人冒充他,實際明年四月份出獄。


有些剛出獄的人,的確想過要改變自己,可是自己的心態難以改變。監獄大家都知道很難過,很難受。

那只是對於某些沒有經受過監獄的人來說的而已,有些人已經老油條了,就像是電影肖申克的救贖裡面,有一個經典角色,老布,他為什麼會自殺呢?


因為他已經在監獄裡面呆幾十年,已經習慣了,出來之後的正常社會他反而不習慣,那些違法人士其實也一樣,他們在監獄裡面呆的時間有長有短,有些人已經二皮臉,有些人已經習慣於監獄生活。

我覺得最主要的或許是他們的的生活,自己也覺得無望了,對法律對監獄已經失去正常人應該有的敬畏心了,缺乏這種敬畏心,那麼他們做出來什麼行為,就是任何法律和監獄都難以震懾了。


已經對生活,對人生,心已經死了的人來說,監獄也只是家常便飯了,這是大多數多進宮人的分析,當然還有絕少數是好吃難做,主動進去混飯吃的。

類似行為,網上新聞眾多。


不知道條友們對於這種人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一起探討。


自由史話


好吧,我也一直在糾結這個問題,在我心中罪犯分為這樣兩類:一、過失犯,或者衝動犯,他們的犯罪行為往往是獨立存在的,不以犯罪為生,其犯罪行為的實施具有偶然性。二、慣犯,這種人以犯罪為職業,以犯罪為生。沒有做過調研,但是根據職業經驗比較主觀的說,對於前一種罪犯,他們基本沒有什麼再犯可能性,所以不存在什麼糾正效果。對於慣犯,監獄就是第二家庭,進進出出很正常的。

那麼監獄的作用是什麼,主要是三個,一是震懾作用,將酒駕的人投入監獄,不是因為我們認為他的再犯可能性很高需要監獄糾正他,而是為了通過懲罰他告訴大家不要酒後開車,這是一種社會引導作用。二是隔絕作用,將一部分慣犯人為的與社會隔絕,防止他們進入社會危害正常社會秩序。三是報復作用,平息社會憤怒以及受害人的心理創傷。

是否存在只有關進了監獄才能成功改造的罪犯,我覺得肯定有,但是不多,因為對於一部分人而言無需關進監獄,通過罰款等其他懲罰手段已經可以做到。對於一部分的慣犯而言,限制自由的處罰只是為了下一次出獄後的犯罪做準備。處於兩者之間,恰巧需要通過限制自由的方式來改變的罪犯應該不多。當然以上所有內容都是我想當然的認為的,沒有數據支持,最多是職業經驗帶來的感覺。

順便給個彩蛋吧:這段時間辦了一個案子,被告人七十多歲了,是個90年逃跑的在逃犯,年齡大了想去監獄養老,於是就去自首了,派出所不想抓他,因為這種人沒有什麼社會危害性,他就拿了一條扁擔在派出所門口說“你們要是不要我自首我就出去打人”,沒辦法這人又被投進了監獄。所以監獄對於某些犯人大概還有養老的功能吧。


我是衣櫃


這種事在日韓也有,而且也不少這是個社會現象,監獄是苦但是對老病號是不要幹活的,就像有的人寧願流浪也不願意救助。出現這樣的事是我們社會化養老還不完善,進入老齡化這樣的問題會越來越嚴重,就日本和韓國相關報道應該比國內多。


我是網紅導師


現實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或者被感情衝昏了頭腦,也許是被利益矇蔽雙眼,更多的是不知道他們的所作所為帶他們走上了深淵,進過監獄的人很多出來之後會讓自己重新走向新生活,感謝讓他領悟了生活的美好,也有人會執迷不悟,增加了仇恨,讓他走了不回之路


筱筱情音


因為。。。現在。。。坐牢才是年輕人的唯一出路[捂臉][捂臉]



一往情深深幾許丶s


因為在你看來監獄裡很苦,不知道還有情可原,進去過一次、知道了以後再也不願意去了。但有些人卻並不覺得苦,在他看來監獄外的生活比監獄中更苦,要不他們怎麼知道了監獄裡的苦還會反覆再去。可見他們在外面比在監獄裡過得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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