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我贊成保存物業。我們小區物業就是很多的。很友善,收快遞也很盡心負責。

物業就是我們的一線保安。


蘭花草彭玉蘭


反對取消物業!我有一套房子的小區,因為業主在小區路面亂停車,物業出面制止,於是幾個鬧事的聯合一些不明真相的業主,把物業趕走了。這幾個人忽悠業主說成立業委會大家自己管,結果這話說了10年,業委會也沒有成立起來,誰都不想管,就知道在群裡面發“辛苦了”“好樣的”等等,小區垃圾遍地,沒有門衛天天丟失東西,報警也沒用,還有很多流浪狗。後來,我只有降價1/3,把那套房子賣了(還算幸運)。現在疫情期間,據說他們那裡住了不少外地人,也沒人管。所以,每個業主的絕對自由,就會導致小區亂象從生!國家也是這樣,如果沒有規律,就不能成方圓。而且這些年通過各地業主們的努力,物業都還是不錯的。


黃金白羊


我贊同取消物業,我們小區一直來沒有物業,自我管理很好,對面一里小區原來有物業公司,看到我們小區很好,也提出撤了,結果是現在也是沒有物業公司,也是非常好,安全,給老百姓減少了負擔,現在是各個街道辦事處都很負責任的,何必還要什麼物業公司,設置重複機構!不可取!


審山


支持取消物業!我們物業只收錢不管事!不交物業費就鎖電梯!上次我家對門家裡著火了!電梯鎖著上不了樓!消防設施不檢查!消防栓沒有水!沒有滅火器和煙感器!電梯年久失修!一個小區就找一個看門老頭!有幾次電動車電池丟了十幾個!看門的居然不知道!而且並沒有什麼說法!在我們市裡能拿到物業項目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這類人!根本沒人管業主好壞!


神啦啦啦啦米


身受感同,確實給小區業主帶來了不小的經濟壓力。自己家購買的高層房子本以為再無特別開銷,但事實是每年的物業費、耗能費、垃圾清理費、停車位繳費、監控器材費、各種明目的土建維修費等,每年總共要繳費五、六千元,最近的電梯說要更換,攤派每戶要另外交五六千元,真的無可奈何,不知道為何這麼多的繳費,不交費就不給門禁卡、停車卡,交晚了都不行。住自己的房子,還要每天交費20~30元費用,真的心情不舒暢,感受到物業的心狠和強勢。總說物業是服務,但繳費這麼多與業主心中的認可相差太遠,畢竟小區業主也都是老頭老太為多的普通百姓而不是個個都老闆有錢人,繳費付出與物業業績的背離,這才是矛盾的中心。真希望不要也罷,改革物業管理勢在必行[捂臉][贊][祈禱][玫瑰][機智]


徐州老千


朋友們好!我是一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工程師。

平時幾個人坐在一塊閒聊:物業公司到底是幹什麼的?要物業到底有啥用?不要物業管理會怎麼樣?

可能聽到更多的是:物業公司其實就是壓在業主身上的一座大山,沒啥鳥用還特別霸道,亂收費,強行攤派,動不動就給你停水停電,個個都牛皮哄哄的……。

那麼不要物業管理可以嗎?大家都一致認為是完全可以的。不就是小區綠化,衛生,維護與維修嘛,可以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全透明化真正為業主服務。

所以“取消物業”是遲早的事,也是大眾的呼聲!


非誠勿擾198132


物業公司本就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為延續開發小區正常運轉的一個機構,也就是生活必須物品的一個維護機構,主要負責小區水丶電丶垃圾丶綠化等工作,他純屬於一個服務機構,主要職責是業主出錢,我服務。

然而,一是一些物業公司定位錯誤,把領導小區居民作為首要任務,把服務放在第二位,認為自己是業主,業主是客戶,本末倒置,聽以,許多物業公司與業主發生衝突和矛盾。

其二,中國的管理是行政網格管理,每個小區,都應納入相應社區進行管理。然而,似乎是社區把村社行政管理職責交給了物業公司,而物業公司又沒有這個能力,就糊亂行使職權,不但造成矛盾,而且,還使國家政策不能及時傳達。物業公司成了四不像。

通過以上兩點,建設取消物業公司,改設社會服務組,由街道社會設置社區服務組,行使社區行政管理和服務雙重職責。


老鼎


物業若能 按最低的收費 做到最好的服務 有那個業主不給他們點贊!瞧瞧 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 物業 ,每年可公示過小區公共收益部分的帳單?圈錢高手 反客為主 侵害廣大業主的權益 這是大家的共識。整治清退,還小區業主 自行選擇物業的權力。


厚儒裡


【“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物業為什麼引發眾怒呢?】

首先大家要知道物業到底是做什麼的。根據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再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約定來對房屋以及周圍的配套設施、相關場地來進行維修和管理,你去維持小區內的衛生環境和秩序。說白了物業公司本來應該是為業主服務的,為業主做一些衛生、治安、維修等方面工作,一句話,方便業主的。

那物業公司實際又是如何做的呢?

第一、拿著業主的錢,卻不辦事。

物業除了收費的時候積極,其他的從來沒積極過。不少業主反應:每次報了維修都很久都沒有物業來修,多次催促也沒有結果;平時發生點什麼事總是找不到人,就推卸責任;衛生狀況差,蚊蟲到處飛;社會治安差,經常有小偷出沒等。這才是業主最痛恨物業的根源。既然什麼都不歸你管那你還收錢幹嘛?

第二、服務者成為了“上帝”。

現在的很多物業管理公司,也有著類似的霸道行為,但業主還敢怒不敢言。小區內的廣告位或是電梯內的廣告位,這些東西本應該都是與業主的,將廣告費納入自己的口袋,有甚者將公攤面積改造成停車位,將停車費也佔為己有。像這種需要業主服從、自作主張的物業公司如何令人滿意?

第三、沒事喜歡亂收費

物業通過一些小區的安全、保潔、維修要增加資金投入的噱頭來累加收費。此外物業公司以少修多報"的方式騙取業主的錢,如此想方設法的亂收費,這不導致了相當多業主的不滿嗎?

看過以上三點,也難怪現在的業主對於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

其實希望人大代表、政府官員應該看到民心呼喚,規範和完善物業管理這方面的國家法律法規。


鵬程贏家


物業法極大的保護了物業,這也是物業與業主的主要矛盾之一。作為服務行業,不是想著怎麼完成雙贏,而就是想著如何從百姓手裡榨取更大的利益。而物業委員會在某種程度上又受到物業發的制約,當雙方都看到對方的貪婪的時候,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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