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廈門市文旅企業老闆,別錯過這批助力復工復產“暖企”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

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

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和省委、省政府

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

支持文旅企業共渡難關

從中央到省、市都出臺了一系列“暖企”政策

助力文旅企業復工復產

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实在!@厦门市文旅企业老板,别错过这批助力复工复产“暖企”政策!

廈門市文旅局迅速行動

推出第一項幫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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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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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行社、保證金存儲銀行: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做好文化和旅遊系統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履行社會責任,根據《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文旅局決定向我市旅行社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範圍和標準

暫退範圍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範圍之內。

二、辦理期限

2020年3月5日前完成暫退保證金工作。

三、交還期限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補足保證金。

三、有關要求

(一)各保證金存儲銀行應及時制定保證金退款方案,明確辦理時間、辦理方式和辦理材料,並建立工作臺賬,確保保證金退款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同時,應於2020年3月10日前上報保證金退還情況及明細表(電子版、紙質蓋章版均需報送);於2022年2月10日前上報保證金補足情況及明細表。辦理保證金退款或補足保證金時,均應與旅行社按照實際金額重新簽訂《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重新開具《銀行存款證實書》。

(二)各旅行社可直接聯繫保證金存儲銀行,預約辦理時間,諮詢辦理材料,涉保證金利息問題請與銀行自行協商處理。退款完成後,應於2020年3月5日前將《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申請書》原件、重新簽訂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和《銀行存款證實書》的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同郵寄至我局存檔;於2020年3月10日前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的“旅行社資質管理—質保金管理”模塊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確保平臺數據真實有效;補足保證金後,應於2022年2月5日前將重新簽訂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和《銀行存款證實書》的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後交我局存檔(聯繫人:陳玥蓉,聯繫方式:537125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廈門市體育路95-17號6樓市場管理處)。

(三)由銀行提供《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擔保承諾書》的,擔保銀行可同步降低擔保金額為現有擔保金額的80%,並參照保證金退款後的流程和時間節點,由擔保銀行按時上報辦理情況及明細表;由旅行社按時上交《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擔保承諾書》原件、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補足擔保金額。

(四)按時足額返還。對未按期交還保證金的旅行社,市文旅局將依法依規查處,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特此通知。

附件:1.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

2.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銀行擔保承諾書

3.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申請書

4.被法院凍結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名單

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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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國家、省、市的這些幫扶政策

文旅企業老闆們

千萬不要錯過噢……

國家層面

一是金融服務支持。從1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專門提出要做好受困企業金融服務開始,各部門不斷出臺細則,在前期政策措施基礎上,再推出十一項財稅金融政策支持保供,進一步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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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貼息和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了若干個公告,推出了一系列針對性很強、力度比較大的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擔保費;對防控物資保障的重點企業加大資金支持,支持恢復產能、擴大產能,全力保障物資的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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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國家協調勞動關係。從勞動用工、工資待遇、企業減負、指導服務等四方面提出了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多項措施。如鼓勵協商解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要求企業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採取多種措施減輕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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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

《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務金融服務 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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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各會管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全力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堅決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加大員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員工防疫安排。定期對櫃檯、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進行清潔消毒,強化營業網點、辦公場所的衛生防疫管理。適當調整工作計劃和考核要求,減少人員聚集和客戶集中拜訪。

二、保障金融服務順暢。各銀行保險機構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時間,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對受疫情影響臨時停業或調整營業時間的網點,要主動做好解釋說明,提供替代解決方案。鼓勵積極運用技術手段,在全國範圍特別是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加強線上業務服務,提升服務便捷性和可得性。

三、開闢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疫區的支持,減免手續費,簡化業務流程,開闢快速通道。要充分發揮銀行信貸、保險保障、融資擔保等多方合力,加強對社會民生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四、強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各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及企業的服務對接,積極滿足衛生防疫、醫藥產品製造及採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方面的合理融資需求。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綜合金融服務。鼓勵向疫情防控一線的相關單位和工作者提供更加優惠的金融服務。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金融產品。

五、做好受困企業金融服務。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金融供給能力。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2020年1月26日

(此件發至各銀保監分局和地方法人銀行保險機構)

國家稅務總局

《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 拓展網上辦稅覆蓋面,進一步做好稅務系統防控疫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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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進一步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對稅務系統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部署。會議要求,全國稅務系統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上來,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稅務部門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稅費服務工作,依法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堅定不移把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印發《關於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級稅務局黨委一定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密切聯繫部門實際,在抵禦疫情的重大考驗中踐行初心使命、展現稅務作為、詮釋對黨忠誠。

會議強調,為納稅人、繳費人服務的一線場所,也是稅務部門防控疫情的第一線。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辦稅繳費服務工作,認真落實好各項稅費支持政策,是稅務部門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最好體現。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在此基礎上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同時,各級稅務部門要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按照“儘可能網上辦”的原則,提高涉稅事項網上辦理覆蓋面;對納稅人、繳費人個性化問題和需求,儘量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微信、視頻等方式幫助解決;對確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業務的,稅務機關要主動通過預約服務,為納稅人、繳費人在徵期後期分時分批錯峰辦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會議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務必把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於疫情防控工作始終,採取最嚴格措施確保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充分發揮稅務系統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引領廣大黨員不畏艱險、無私奉獻,堅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線,堅定戰勝疫情的決心信心,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稅務力量。

財政部

《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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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精神,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務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簡稱疫情防控)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一)經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可憑藉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中央企業直接向財政部申請,地方企業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衛生防疫、醫藥產品、醫用器材企業,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可一併申請貼息支持。

(二)各省級財政部門彙總編制本地區貼息資金申請表(見附件),於2020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撥付給相關借款企業。5月31日後,再視情決定是否受理貼息資金申請。

(三)享受貼息支持的借款企業應將貸款專項用於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經營活動,保障疫情防控相關重要醫用、生活物資平穩有序供應,不得將貸款資金用於投資、理財或其他套利活動,不得哄抬物價、干擾市場秩序。

二、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和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不適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9〕96號)關於“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的規定。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三、優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當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儘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於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減半收取再擔保費。對於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四、加強資金使用績效監督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公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獲得貼息支持情況,並督促相關貸款銀行加強貸後管理,確保貼息貸款專款專用。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貼息資金管理執行《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應加強貼息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強化跟蹤問效,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於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企業,一經發現,要追回中央財政貼息資金。

五、認真抓好政策貫徹落實。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會同有關方面加強政策宣傳、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發現政策執行中的重大情況,及時向財政部報告,切實保障政策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的人群、企業和地區。

海關總署

《關於臨時延長彙總徵稅繳款期限和有關滯納金、滯報金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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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8號(關於臨時延長彙總徵稅繳款期限和有關滯納金、滯報金事宜的公告)

為深化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口岸防控工作,進一步做好報關和納稅服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0年1月申報的彙總徵稅報關單,企業可在2月24日前完成應納稅款的彙總電子支付。其他事項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5號的要求辦理。

二、對於繳款期限屆滿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確定並公佈的復工日期期間內的稅款繳款書,可順延至復工之日後15日內繳納稅款。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確定並公佈復工日期的,對有關進口貨物的滯報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起徵日順延至上述復工日期。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2月3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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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做好文化和旅遊系統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履行社會責任,文化和旅遊部決定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範圍和標準

暫退範圍為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範圍之內。

二、交還期限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三、有關要求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抓緊組織實施,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個月之內完成暫退保證金工作;要建立工作臺賬,指導和督促相關旅行社企業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及時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要加強監管,對未按期交還保證金的旅行社要依法依規查處,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各地於2020年3月15日前將保證金退還情況報送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0年2月5日

商務部

《關於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克服困難減少損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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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克服困難減少損失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當前,我國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外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面臨困難。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做好疫情應對工作,幫助企業維護合法權益、減少經濟損失,商務部指導紡織、輕工、五礦、食土、機電、醫保等六家商會,全力做好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法律諮詢、參展協調、供需對接等相關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商會將協助有需求的企業,無償出具因疫情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二、各商會將針對因疫情引發的相關貿易限制措施,為企業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務;

三、各商會將協調國內外組展機構,幫助因疫情無法出國參展的企業妥善處理已付費用等相關問題;

四、各商會將加強與企業和地方政府的溝通聯繫,及時共享有關產品和服務的信息,搭建供需對接的橋樑。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工作的重要性,積極行動,主動作為,全力為企業排憂解難,有關問題及時上報。商務部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與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進出口商會、外貿企業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堅決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做好穩外貿工作。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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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展,現就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本公告第一條、第二條所稱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三、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範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四、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佔收入總額(剔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2月6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總工會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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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廣大企業和職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穩定勞動關係,動員廣大職工凝心聚力共克時艱,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提出以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疫情對勞動關係領域帶來的新挑戰

近期,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響,勞動關係領域面臨新情況新問題。部分行業企業面臨較大的生產經營壓力,勞動者面臨待崗、失業、收入減少等風險,勞動關係不穩定性增加,勞動關係矛盾逐步凸顯。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階段,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高度重視當前特殊時期勞動關係運行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加強勞動關係風險監測和研判,引導企業與職工共擔責任共渡難關。要充分發揮三方機制在保企業、保就業、保穩定中的獨特作用,深入分析當前勞動關係形勢,結合實際幫助企業制定復工復產的措施,聯合各方力量共同行動,加大對特殊時期企業勞動關係處理的指導服務,確保勞動關係總體和諧穩定。

二、靈活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用工問題

(一)鼓勵協商解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要指導企業工會積極動員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在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儘可能減少受疫情影響帶來的損失。

(二)鼓勵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員聚集,要鼓勵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措施,與職工協商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指導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三)指導規範用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要指導企業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積極動員職工返崗。對不願復工的職工,要指導企業工會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指導企業依法予以處理。鼓勵企業積極探索穩定勞動關係的途徑和方法,對採取相應措施後仍需要裁員的企業,要指導企業制定裁員方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妥善處理勞動關係,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三、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

(四)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五)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六)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採取多種措施減輕企業負擔

(七)幫助企業減少招聘成本。要加大線上招聘服務工作力度,打造線上春風行動,大力推廣遠程面試,提高招聘企業與勞動者“點對點”直接對接率。規範人力資源服務收費,堅決打擊惡意哄抬勞動力價格行為。對受疫情影響缺工較大的企業或者承擔政府保障任務企業,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減免費用提供招聘服務。

(八)合理分擔企業穩崗成本。用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受疫情影響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可放寬裁員率標準,讓更多企業受益。用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或線下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用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用好企業組織會費,對受疫情影響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實行一定比例的企業會費返還。用好工會防疫專項資金,加大對防疫一線職工的慰問,充分調動職工參與防控疫情的積極性。

(九)提供在線免費培訓。指導企業積極組織開展職工在線免費培訓,支持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技能培訓和困難企業職工轉崗培訓,開放“中國職業培訓在線”平臺全部功能,免費提供培訓教學資源。

五、統籌各方力量加大指導服務力度

(十)加強勞動用工指導服務。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研究和解決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領域中的重大問題,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制定有針對性政策,準確解讀政策,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困難。要做好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牽頭工作,加強政策宣傳和組織協調,發揮各方優勢,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工會要做好團結、動員廣大職工工作,積極發揮企業工會作用,為困難職工提供必要的幫扶救助和心理危機干預疏導。要引導職工關心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動員職工大力發揚勞動精神、勞模精神、工匠精神,為企業長遠發展獻計獻策、貢獻力量。各級企聯和工商聯組織要梳理評估企業的實際困難並積極向有關部門提出針對性幫扶支持政策建議和指導服務,要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通過技術創新等提高競爭力。要引導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完善企業內部協商民主機制,暢通與職工對話渠道,通過多種方式穩定勞動關係和工作崗位。要引導企業關心關愛職工健康,幫助解決職工實際困難,切實保障職工權益。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積極作用,通過減免租金等形式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引導同行業或上下游企業互幫互助,抱團取暖。

(十一)主動化解勞動關係矛盾。要力爭把風險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著力提升基層預防化解勞動爭議能力,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機制。大力加強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創新仲裁辦案方式,加強爭議處理指導監督,發揮多元機制合力,大力推廣“互聯網+調解仲裁”,切實提高爭議處理效能。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十二)做好表彰先進典型工作。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主動宣傳在防控疫情中真正實現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難題共同解決的企業,要在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評比、勞動模範評選、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等榮譽授予中優先考慮疫情防控期間對穩定勞動關係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激勵引導廣大企業家和職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動履職,擔當作為。

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決策部署,把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與職工共渡難關作為當前重要工作來抓,統籌處理好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職工權益的關係,充分發揮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的制度優勢,堅定信心、積極作為,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積極貢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2020年2月7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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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現就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二、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

三、全力保障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採取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等措施,降低運行成本。

請你公司細化落實相關電價政策,主動向用戶宣傳告知,做好用戶申請受理、辦理減免等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0年2月7日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審計署

《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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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計廳(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審計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審計署各特派員辦事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根據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醫用物資和生活必需品供應,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就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管理

(一)支持範圍。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以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施名單制管理:

1. 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企業;

2. 生產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

3. 生產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幹企業;

4. 重要醫用物資收儲企業;

5. 為應對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設備和服務系統的企業以及承擔上述物資運輸、銷售任務的企業。

(二)名單申報流程。各省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審核彙總本地區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報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企業可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直接向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請。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疫情防控物資調撥需要,研究確定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以下簡稱全國性名單)。

湖北省和浙江省、廣東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慶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省份,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主建立本地區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以下簡稱地方性名單),由省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報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上述地區對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點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未納入名單前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先向金融機構申請信貸支持,在金融機構審核的同時,及時向省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申請納入名單。

(三)嚴格名單管理。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應按照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嚴格報送名單程序和篩選標準,指導做好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報送工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企業規範生產經營情況,對名單實施動態調整。

(四)加強信息共享。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與財政部、人民銀行、審計署實時共享全國性和地方性名單信息。財政部、人民銀行應實時將名單內企業獲得財政貼息和優惠貸款情況反饋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審計署。

二、通過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一)發放對象。人民銀行向相關全國性銀行和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地方法人銀行發放專項再貸款,支持其向名單內企業提供優惠貸款。發放對象包括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9家全國性銀行,以及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部分地方法人銀行。全國性銀行重點向全國性名單內的企業發放貸款,地方法人銀行向本地區地方性名單內企業發放貸款。

(二)利率和期限。每月專項再貸款發放利率為上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250基點。再貸款期限為1年。金融機構向相關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貸款利率上限為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佈的一年期LPR減100基點。

(三)發放方式。專項再貸款採取“先貸後借”的報銷制。金融機構按照風險自擔原則對名單內企業自主決策發放優惠貸款,按日報告貸款進度,定期向人民銀行申領專項再貸款資金。

三、中央財政安排貼息資金支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一)貼息範圍。對享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企業,中央財政給予貼息支持。

(二)貼息標準和期限。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三)貼息資金申請程序。地方企業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由省級財政部門彙總本地區貼息申請並報送財政部。中央企業直接向財政部申請。財政部審核後,向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企業儘快撥付貼息資金。省級財政部門應儘快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地方企業。

四、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資金監督管理

(一)確保專款專用。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要將金融機構提供的優惠信貸支持,全部用於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積極擴大產能、抓緊增產增供,服從國家統一調配,保障疫情防控相關重要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平穩有序供給。對於挪用優惠信貸資金用於償還企業其他債務,或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未從事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經營活動,或對生產的物資不服從國家統一調配的企業,一經發現,取消享受優惠政策支持資格,追回中央財政貼息和優惠信貸資金,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地方不配合國家對重要物資統一調配的,取消當地企業的相關政策支持。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級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嚴格按照程序和篩選標準報送企業名單和融資需求。金融機構要從嚴審批、從快發放貸款,加強貸後管理,確保資金第一時間用於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要跟蹤監督重點保障企業生產的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流向,確保物資用於疫情防控的重要地區和領域。人民銀行要建立電子臺賬,跟蹤監督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安排的監管、監督。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重點保障企業貼息貸款的審計監督,促進資金使用的公開、公平、公正。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相關金融機構要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加強資金使用全流程監管,強化績效管理要求,確保貼息資金使用安全、合規和有效,並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貼息資金。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存在違反本通知要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企業藉機騙取套取財政和信貸資金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堅決嚴懲不貸;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貫徹落實

(一)提高站位,加強領導。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認識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服從中央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需求應保盡保,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

(二)明確責任,強化協同。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主動了解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生產經營需求,下沉服務、上門服務,及時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指導金融機構主動對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需求、儘快放貸,保障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各級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簡化申報流程、提高辦理效率,儘快發放專項再貸款、撥付貼息資金。各級審計部門要加強資金跟蹤審計,發現問題及時推動整改。各部門要加強聯動、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三)特事特辦,及早見效。各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堅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業務辦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擴大生產能力,確保政策儘快落地見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的人群、企業和地區。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審計署

2020年2月7日

國家稅務總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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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級層面

01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福建省疫情防控物資擴產、轉產、新建“三個一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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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一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應對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有關要求,保障我省疫情應急物資供應,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推進我省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防護服等物資擴產、轉產、新建“三個一批”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省市縣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加強合力推動,組織企業開足馬力、全力生產,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採取擴產、轉產、新建等方式快速擴大口罩、防護服等應急物資產能,儘快實現全省口罩日產量2000萬個(其中:醫用N95日產量100萬個、醫用外科口罩日產量200萬個)、防護服日產量10萬件。

二、重點任務

省發改、科技、工信、財政、人社、住建、衛健、市場監管、藥監、金融監管等部門結合職能分工,做好督促落實、要素協調、技術指導、資質審批和質量監管等相關工作。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對照目標分解任務,切實擔負主體責任,立下“軍令狀”,主要領導抓好部署,明確推進措施和進度安排,確保“三個一批”工作任務完成。

(一)開足馬力“擴產一批”

1.實施“一企一策、一日一調度”,實行政府幹部掛點、駐企,“一對一”盯企業、盯生產,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問題,最大限度促進現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釋放產能、滿產達產,加快實現增產擴產。

2.支持急需的熔噴布等關鍵材料、配件的配套生產,持續擴大各種口罩、防護服原材料外採,保障企業穩定生產、連續生產、擴大生產。

3.將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及配套材料生產企業列入重點用電保障企業名單,支持企業滿負荷生產。

4.督促和指導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配套企業在做好防疫、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儘快復工達產。

(二)加大支持“轉產一批”

1.細化摸排有條件轉產的企業名單,引導企業加快轉產速度,支持有實力的企業進一步提標提質、轉產擴能,引導有條件的民用防護品生產企業轉產口罩、防護服。優先選取有潔淨車間和殺菌設施的企業轉產醫用口罩和防護服。

2.省市縣(區)市場監管、藥監等部門組成工作專班,加大技術指導,優化檢測服務,支持擬轉產的企業按照產品標準要求,快速改建擴建醫用防護品生產必需的潔淨車間等廠房設施,滿足企業轉產需求。

3.推進行業企業優化重組,引導有資質、有實力的生產企業重組上下游資源,進行整合,挖掘轉產潛力。

(三)創造條件“新建一批”

1.對企業新建、改建廠房採取EPC總承包、交鑰匙模式,快速推進廠房設計、建設、施工,採取綠色通道,簡化建設審核審批手續。

2.加快省內醫用口罩、防護服等產品檢測檢驗能力建設,在省內形成檢測能力之前,暢通省外送檢快速通道,滿足新增產能檢測需求。

3.省市縣(區)市場監管、藥監等部門組織技術力量,指導企業加快建設速度。

三、支持政策

(一)激勵快速增產。各地要全力組織企業採取擴產、轉產和新建等方式快速擴大口罩、防護服的產能,儘快量產、達產、滿負荷生產;優先利用現有閒置廠房予以改造達標,快速交付企業用於擴大產能。省級財政根據各設區市所轄企業被省級以上收儲的產品數量、收儲進度等,對各設區市予以分檔獎勵。支持各設區市統籌財政資金用於企業的設備補助、員工獎勵、貸款貼息等,激勵企業迅速增產增效。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減輕企業負擔。對企業在疫情期間增加的生產運營成本予以補助;在政府收儲任務結束後,若企業生產原料或半成品出現大幅庫存,可由政府採取回購、補貼差價等方式兜底解決,所需費用省市財政共同承擔。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簡化審批程序。對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防護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生產許可和檢驗檢測等實施特別措施,採取告知承諾應急審批制,簡化申報資料,合併產品註冊及生產許可證檢查流程,啟動加急檢驗檢測程序,同時認可企業部分自檢報告。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現場確認後立即辦理產品註冊和發給生產許可證;對申請應急審評審批的企業,符合要求的,頒發有效期3個月的臨時醫療器械註冊證和生產許可證,可視疫情情況予以適當延長。

責任單位:省藥監局

(四)加強用工保障。對疫情期間採取積極措施穩定職工隊伍,保持連續生產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為省應對疫情有關工作機構確認的口罩和防護服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的,提高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對上述生產企業疫情期間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員工,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補助,納入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範疇,補助期限為30天。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加強融資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簡化流程,保障貸款額度,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支持力度。發揮地方政策性擔保機構作用,支持企業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享受各級技改獎補政策,發揮省技改基金作用,降低門檻、擴大範圍,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融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列入全國重要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名單,爭取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在中央財政貼息的基礎上,省財政再給予50%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我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貸款,省財政按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支持設備研發。支持企業開展生產設備、原材料等技術攻關,加快開發口罩、防護服及熔噴布原料的生產設備以及熔噴布材料、防護服布料等關鍵原材料,對於省內首次開發出相關設備或原材料並實現量產的,省級財政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

(七)支持建設檢測機構。支持省級檢測機構加快添置用於疫情防控物資檢測檢驗的儀器設備,快速提升省級檢測能力,對新添置的儀器設備,省級財政按實際採購金額予以全額補助。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藥監局、財政廳

(八)實施採購便利化政策。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省內各級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按《福建省財政廳關於落實疫情防控採購便利化有關政策的通知》(閩財購〔2020〕3號)的規定執行。

各設區市參照出臺相關配套獎補政策。上述獎補政策在疫情期間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6日

02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

,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上下滑動查看)

加強金融服務保障

1.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設立防疫專項信貸資金,為防疫物資生產、貿易、流通企業及其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加大授信支持,提供融資保障。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銀行要靈活運用無還本續貸、應急轉貸等措施,支持相關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穩定授信,對其到期貸款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鼓勵銀行機構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得隨意下調信用評級和貸款風險分類,不得隨意壓縮貸款規模和授信額度。對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成效明顯和對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大、對中小企業普惠型金融融資發放多的金融機構,各級財政給予正向激勵。

2.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積極支持我省直接參與疫情防控的企業列入全國重要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名單,爭取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在中央財政貼息的基礎上,省財政再給予50%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我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貸款,省財政按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3.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省財政安排5億元資金,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工信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金融監管局研究制定。

4.降低信貸融資成本。銀行機構要壓降融資成本費率,通過實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減免手續費等方式,確保融資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比去年同期降低1個百分點左右。

5.加大融資擔保傾斜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貸款(不超過1000萬元)的擔保業務,納入省再擔保分險範圍。省再擔保免收的擔保費和向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繳納的再擔保費,由省財政負擔。

6.支持企業技術改造。進一步發揮省技改基金作用,降低申請門檻,擴大支持範圍,加快審批進度,積極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融資。

7.開通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銀行機構要優化業務流程,簡化授信申請材料,壓縮授信審批時間,及時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重點行業和企業,設立信貸融資、支付結算、外匯兌換、跨境人民幣業務等綠色通道,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物資境內外採購、進口通關、生產、貿易、流通的金融服務,切實提高辦理效率。對疫情防控物資進口付匯主體非“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內的境內機構,銀行機構可憑支付指令先予辦理購付匯手續、事後報備所在地外匯局。

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

8.減免相關稅費。嚴格落實中央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和支持保供的稅費政策措施。同時,我省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中小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徵或者免徵,具體減免期限由各地根據疫情實際情況確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企業免徵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

9.延期繳納稅款。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經稅務機關批准,在疫情期間可以依法延期繳納稅款。

10.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企業補繳延期的社會保險費,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對企業受疫情影響延期繳納工傷、失業保險費,導致工傷、失業保險基金出現缺口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可按規定程序申請省級調劑金補助。疫情期間,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著力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11.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以免收或減半收取3個月左右的房租;對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鼓勵其他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

12.實施創業孵化基地運營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不低於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各地可制定市級創業孵化基地運營補貼辦法。

13.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增加春節短週期電量3億千瓦時,將電力用戶春節短週期電量使用時間延長至3月底,支持企業加大生產。對日均用氣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業企業,在2020年2月13日—3月12日期間,按實際用氣量繼續給予降低0.3元/立方米的優惠,單家企業優惠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14.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對因物流運輸等原因導致大宗幹散貨和油品不能及時疏運的,在港口原有免費堆存期基礎上,再延長30天。

支持企業增產增效

15.鼓勵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達產擴產。

支持口罩和防護服等疫情急需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採取擴產、轉產和新建等方式快速擴大產能,儘快量產、達產、滿負荷生產,省財政根據各設區市所轄企業被省級以上收儲的產品數量、收儲進度等,對各設區市予以分檔獎勵。對口罩和防護服等生產企業在疫情期間增加的生產運營成本予以補助,所需費用由省市財政共同承擔。

16.鼓勵企業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按銷售額的1.5%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17.鼓勵跨境電商企業擴大進出口。對利用自營或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2020年首季度納入海關統計交易額同比增長超過300萬元的企業,按交易額的2%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18.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國有企業要嚴格落實中央及我省關於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款項。

紮實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19.全面推行政務服務“馬上就辦、網上辦”。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上投資項目,實行一站式全鏈條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綠色通道,對急需審批的事項實行預約辦、現場辦。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嚴格執行告知備案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網上備案。優化在線審批服務,推動更多審批事項“全程網辦”、“一趟不用跑”,完善、暢通在線平臺互聯網端項目申報、進度查詢功能,指導項目單位上傳電子材料、實行遠程審批,凡可通過線上受理的事項不再要求服務對象到現場提交,凡可通過電子證照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堅決防止項目申報無門、審批服務出現斷檔問題。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對企業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快遞雙向免費。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開設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網上辦專區。

20.加快重大重點項目建設。充分發揮“五個一批”項目機制作用,加強重大重點項目前期工作,促進年度計劃新開工項目按期開工。有序推進在建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及民生項目復工,特別是鐵路、高速公路、城市軌道交通、能源、民生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要及時組織復工;春節未停工和已經復工的項目要確保連續施工。疫情期間建設工程可以按月提前支付工程款。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對1、2月份重大重點項目開工、復工成效較好的前3名的設區市和前10名的縣(市、區),在一季度“五個一批”正向激勵考評獎勵中加分20%。

21.加強要素保障。對新開工、復工項目涉及要素保障審批的,各部門要運用網上審批,提升審批效率,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限。強化“一線工作法”,加強施工隊伍、施工裝備、施工材料、施工環境組織調配的協調保障,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用好中央及我省預算內投資,集中支持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提前批專項債券要及時安排到位,保障相關項目加快建設。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22.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2020年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23.支持企業引工穩工。對在疫情期間採取積極措施穩定職工隊伍、保持連續生產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各類社會機構、個人為轄區企業引進勞動力的,各地可適當提高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對經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為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的,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可提高到2000元/人;對上述企業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補助,納入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範疇,補助期限為30天。

24.加強企業復工服務。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各項工作,做到有效防控與有序復工相結合。深化服務民營企業“三個一百”活動等掛鉤幫扶企業制度,用好“政企直通車”平臺,整合“福企網”、“福企雲”等平臺資源,在疫情時期為企業提供信貸融資、減稅降費、人才用工、法律諮詢等服務。

03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部署和國務院通知要求,2月9日,福建發佈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推進企業和項目復工復產的意見,提出7個方面21條具體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執行到位,在嚴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有力有效推進生產企業和重點項目復工復產,為穩定經濟社會大局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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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

指導和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各項防疫要求,嚴格落實復工復產前以及生產過程中防護、疫情應對、個體防護等措施。

用好用足核酸檢測等科技手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擴大覆蓋範圍,提高篩查速度。鼓勵人員迴流多的地區組織對重點領域人群進行篩查,支持有條件的醫院、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核酸檢測。

加強重點人群隔離和病例收治。返程返崗人員要及時向所在企業、社區報告個人旅程信息和健康狀況,由所在企業、社區分別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允許疫情高發地區人員、非緊迫崗位人員適當延期返程。對於發現有發燒、乏力、乾咳等疑似症狀的,要第一時間就地隔離,並及時送當地發熱門診就診排查,確診後立即送定點醫院治療。

加強企業用工健康防護。通過安排錯峰上班、實行彈性工作制、綜合調劑帶薪休假、居家辦公、遠程會議等方式,降低工作場所人員密度。建立健全日常清潔、消毒、通風制度,嚴格執行出入人員集中場所體溫檢測篩查等要求,對職工用餐引導採用分時錯峰隔座送餐或盒飯送餐方式,並確保食品安全。做好職工上下班通勤保障,有條件的企業可自主安排班車。

二是分類有序推進企業復產。

支持疫情防控、醫用物資生產企業開足馬力生產。將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醫用物資及配套材料生產企業列入重點保障名單,實施“一企一策、一日一調度”,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地促進企業釋放產能、滿產達產,加快實現增產擴產。

保障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立即復產,已復產的要繼續擴大產能、挖掘潛能、滿負荷生產。支持在閩央屬、省市縣屬國有企業,各類龍頭企業、骨幹企業和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企業,數字經濟領軍企業以及有市場、有訂單的外貿企業帶頭落實復工復產工作要求。

按照城鄉運行和發展的輕重緩急,組織企業分批有序復工復產。

推進全產業鏈協調運行,加強地區間勞務供需對接,加大網上招聘力度,鼓勵優先聘用本地勞務人員、在閩過年的省外勞務人員和省內未發生疫情村莊(社區)的勞務人員。推動上下游配套企業協同,抓好原輔材料、重要零部件等穩供保障。將防疫物資、關鍵原輔料、重要生產設備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對相關運送車輛開通綠色通道。

抓緊開展春耕備耕,抓好“菜籃子”建設,推動一批“菜籃子”商品保供基地、惠民生鮮超市復工復產,加快恢復生豬生產,更好保障省內市場需求。

三是組織重大項目復工開工。

分類制定重大重點項目開工復工時間表,實行清單式管理,抓緊推動項目實質性開工復工。

加強項目前期工作,落實項目開工條件,對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療資源、生態環境等新建項目,優先保障用地用林等條件。

加強項目服務保障,開通項目一站式審批綠色通道,對急需辦理的審批事項實行現場辦、馬上辦,推動更多審批事項“全程網辦”“一趟不用跑”。疫情期間,對政府投資的復工項目,業主單位要按月預撥工程款,解決施工單位資金困難。

四是全力做好交通運輸組織保障。

保障道路暢通運行,嚴禁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嚴禁阻斷國省幹線公路,嚴禁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應急運輸車輛通行,嚴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省界和國省幹線公路設置疫情防控檢疫點或檢測站。

強化交通運輸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要統籌運力做好重點群體運輸,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五是努力提高公共服務保障能力。

加強防護物資保障,在保障一線醫護人員防護物資的基礎上,努力滿足鐵路、民航、公路、郵政、公安、鄉鎮街道、生活服務業企業等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防護服務用品需求。

落實好援企穩崗政策,認真落實我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24條措施,通過加強金融服務、實行貸款貼息、落實減免稅費等,切實降低企業負擔。

六是抓好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時期各類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業場所監測防護,特別是要做好重點企業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確保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疫情擴散事件。

高度關注受疫情影響而生產經營困難、資金斷流的企業,把幫扶救助和治理欠薪有機結合起來。

七是壓緊壓實企業和屬地責任。

各企業要設立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備好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防控物資和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確保生產經營有序進行。

各地要成立工作專班,因地制宜、創新舉措,一企一策、一項目一策,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不得自行出臺延遲企業和項目復工復產的規定,確有特殊情況的,要按程序報批。

省直有關部門廳級幹部帶隊,率指導組赴“九市一區”指導協調督促各地復工復產工作。及時總結各地做好復工復產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宣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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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廈門市也出臺了多項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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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層面

01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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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持信貸規模不下降。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小微企業專項貸款增幅不低於全部貸款增幅。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續貸。(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廈門銀保監局)

二、確保融資成本降低。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貸款利率,對疫情防控和保障的相關企業,給予低於貸款利率上限的優惠利率貸款;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並減免相關費用,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明顯低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政府性擔保公司減半收取擔保費。(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廈門銀保監局)

三、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引導國家開發銀行廈門分行等政策性銀行切實做好向重點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貸款利率上限為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佈的一年期LPR減100基點;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專項項目貸款,貸款利率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利率水平。積極引導企業使用應急還貸資金,幫助企業渡過階段性難關。鼓勵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廈門銀保監局)

四、給予信貸財政貼息。積極爭取我市重點保障企業列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重點醫用物品和重點生活物資企業名單,享受優惠貸款和財政部有關專項貼息。對未列入的市重點保障企業,我市將視情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貼息。(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五、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六、優化融資擔保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儘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對確實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七、延期繳納稅款。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對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八、適當減免房租。對承租政府性資產中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1個月全免、2個月減半;鼓勵其他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國有企業出租的經營用房,可參照政府性經營用房做法並結合自身實際加以執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九、適當減免稅費。對於疫情期間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如不符合條件無法享受減免的,可按照租金減免期間所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給予50%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減免租金總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局、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十、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導致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和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稅務部門按規定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延長期限最長6個月,不徵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稅務局)

十一、加大穩崗扶持。對今年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企業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金額按照稅務部門繳費憑證確認。對經政府有關部門認定,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返還標準按照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少裁員按照淨裁員率低於本市201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確定。(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十二、給予企業春節用工獎補。對春節假期期間,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衛生防護用品生產企業,與防控疫情保障民生密切相關的生鮮食品的大型超市、連鎖便利店企業、限上批發零售企業,以及與上述企業開展密切合作的城市配送企業,發放一次性獎補資金。補助標準為:以2018年我市社平工資為計算口徑,正月初一至初三按日平均工資3倍計算,除夕、初四至初九按日平均工資2倍計算,單家企業最高獎補5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十三、給予企業招工補貼。對初次來廈就業和本市初次就業的勞動力,且已辦理就業登記和繳交社保,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標準補貼給企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十四、降低企業創新創業成本。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其中每個創業創新示範基地享受中小企業服務補貼劵總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五、加快撥付研發費用補助。提前啟動企業研發費用補助申報,加快撥付兌現進度,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本措施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國家、省另有規定的,按就高不重複執行。

廈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02

廈門市稅務局出臺18條措施

助力企業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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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1.支持疫情防控行業發展。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過程中優先予以支持。輔導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選擇按照簡易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2.支持科研攻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藥品、醫療器械的科研攻關,積極落實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增值稅免稅政策;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以及技術轉讓所得減免等優惠政策。輔導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的企業及時進行年度申報,全力落實財政等部門共享申報數據的行政協助,加快研發補助發放進度。

3.支持擴大產能。及時足額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生產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辦理採購國產設備退稅。自2020年1月1日起,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支持物資供應。全力支持保障好群眾的“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輔導相關企業落實好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國家儲備商品有關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優惠政策。對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徵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支持防控產品生產銷售。對於生產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消殺製劑、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的增值稅納稅人,疫情防控期間根據納稅人需要核定其增值稅發票申領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提供發票使用的最大便利。

6.支持防控物資發放。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7.支持公益捐贈。配合相關部門對社會組織的公益性捐贈資格認定急事急辦,全力落實好公益性捐贈稅收政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通過合規途徑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此次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業和個人通過合規途徑捐贈用於應對此次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個人發生公益捐贈時不能及時取得捐贈票據的,可以暫時憑公益捐贈銀行支付憑證扣除,並在捐贈之日起90日內補充提供捐贈票據;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開展公益捐贈的,可以憑彙總開具的捐贈票據和員工明細單扣除。

8. 支持防護一線醫務人員。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暫緩對參與防疫防控的醫療機構人員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工作。後續主管稅務機關應主動為其提供全流程、多渠道、個性化的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服務,最大限度保障相關人員全身心投入到抗擊疫情的戰役中。

全力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

9.大力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教育培訓、交通運輸和其他未能及時充分復工復產的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輔導、重點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費)等政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對按照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靈活採取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法,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及時辦理。對經營狀況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合理予以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

10.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於疫情期間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11.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導致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和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提出申請,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延長期限最長6個月,期間不收取滯納金。

12.免徵小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我市在職職工人數30人以下的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暫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13.依法辦理涉稅延期事項。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辦理申報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因疫情影響無法在法定時限內辦理的涉稅事項,依法延長相應辦理期限,依法免於處罰。對其中因逾期辦理需啟動後續程序的,暫不啟動該程序。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申請行政複議的,申請期限可依法自該情形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全力優化納稅服務

14.暢通“不接觸”辦稅途徑。向納稅人(繳費人)提供“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和政策宣傳輔導服務,按照“儘可能網上辦”的原則,提醒引導納稅人最大限度選擇“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郵寄辦”,做到絕大多數涉稅事項全程網上辦,“一趟不用跑”。將自然人網上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份數由每月3次(份)提高至10次(份)。全面推行發票網上申領快遞送達、自助申領服務。

15.開通“預約辦”綠色通道。開通“防疫情12366綠色通道”和各辦稅服務廳對外公開電話,輔導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對必須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特殊業務的納稅人,納稅人可進行快辦服務預約,12366通過工單轉發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即來即辦、即辦即走。

16.強化與納稅人線上互動。通過微信、網站及12366服務熱線,快速解答納稅人提出的政策熱點及難點問題,加大對納稅人的業務輔導。通過官方網站“12366納稅服務平臺”,及時收集納稅人意見建議,對疫情防控有關特定納稅人,建立服務清冊,以問題為導向,成立專業團隊,精準指導,給予最大限度的稅務支持。

17.積極開展容缺受理。對影響到納稅人社保待遇或後續生產經營的業務事項實行容缺受理,納稅人後期可通過郵寄方式補齊辦理資料。對因疫情影響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資料的,依法延長承諾期限。

18. 優化退(免)稅服務。取消出口退稅申報期限,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後,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後,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推行出口退稅網上申報,確保出口退稅申報及出口退稅相關證明開具均可實現網上申報、開具;持續加快出口退稅速度,無疑點申報辦退速度快於現行規定期限,進一步加快企業資金回籠,支持外貿企業發展。

03 廈門市各涉企部門網上辦事指南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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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期間,審批服務事項推“不見面審批”,讓辦事群眾在家就能進行政務服務事項申辦。各部門都上線了哪些在線辦事項目,來看下↓

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93項)

廈門市文旅局審批服務事項提供全流程網辦或快遞雙向送達兩種方式辦理,實行“不見面”審批。在此期間請各申請單位儘量通過網上、快遞辦理申請,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風險。確有特殊情況需到窗口辦理的,請提前電話預約,預約電話:0592-7703079、7703710,郵寄地址:廈門市湖里區雲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A廳17號窗口。

廈門市工信局(23項)廈門市科技局(50項)

廈門市科技局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期間審批服務事項推行不見面審批,辦理方式主要為全程網辦和快遞收寄兩種方式。除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事項為常年辦理外,其餘事項的受理時間另行公佈。

請各單位申報人儘量通過網上辦理,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到窗口辦理的,請提前通過電話預約。預約諮詢電話:

(一)市政務中心科技局分中心預約電話: 1、0592-2020178、2021855(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事項);2、2025377(科技分中心其它業務諮詢電話)

(二)市政務中心科技業務綜合窗口預約電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7703986。

廈門市商務局(52項)

廈門市商務局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原則上將以“不見面”網上辦理方式,繼續提供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申請人可登陸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www.fjbs.gov.cn)、廈門市商務局官網(http://swj.xm.gov.cn)等辦理我局相關業務。原則上,廈門市商務局進駐窗口將不再受理窗口申請業務,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到窗口辦理的,請提前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或電話預約,預約諮詢電話:0592-7703395,7703396。

廈門市發改委(40項)

廈門市發改委發佈通知,於2月1日起全面推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和電話預約辦理事項。網上辦理方式:全流程網辦和快遞收寄兩種方式。全流程網辦事項由項目單位直接網上申報即可;快遞收寄事項由項目單位在網上申報受理通過後,將申辦材料郵寄至廈門市發改委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地址:廈門市湖里區雲頂北路842號3樓B廳4號窗口,電話:7703807),快遞採取到付方式,廈門市發改委收到材料審核通過後,採取快遞送達方式將辦理結果郵寄至項目單位,請各單位務必在快件中明確收件人正確信息。電話預約辦理:如確需到場辦理,請項目單位直接與廈門市發改委行政審批服務窗口聯繫,聯繫電話:7703807。

廈門市人社局(289項)

廈門市人社局各對外服務窗口暫停現場服務,實施“網上辦、自助辦、掌上辦、郵寄辦”。自2020年2月3日起,市人社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市人社局窗口、市社保中心窗口、市人社分中心窗口以及市人才中心窗口等對外服務窗口暫停現場受理業務,實施“不見面審批”服務。辦理渠道具體包括:網上可申報事項(131項)、全流程網辦事項(99項)、自助機可辦理事項(8項)、手機可辦理事項(9項)、可郵寄辦理事項(42項)。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57項)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級審批服務窗口暫停現場服務,全面推行通過“網上辦”、“郵寄辦”方式網上辦理審批服務事項。通過“網上辦”渠道,您可登錄相應網站,瞭解辦理流程,直接在線辦理。通過“郵寄辦”渠道,我局目前所有審批服務事項均可實現“不見面審批”。同時,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為“郵寄辦”渠道提供網站預審、郵箱預審、電話諮詢指導等多種預審方式。

廈門市建設局

一、實施電子化招投標的招標項目,要求對電子投標文件實施線上解密,無需招標人代表到交易中心解密或參加開標。

二、調整紙質投標保函遞交方式。投標人以紙質投標保函(包括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保險憑證)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在開標前無需提交紙質投標保函原件,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應將投標保函原件提交給招標人;若中標候選人未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交投標保函原件的,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已發佈招標文件的項目,招標文件內容與上述規定事項不一致的,招標人應當通過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佈招標文件答疑紀要予以調整(若該調整未影響到投標文件編制,則無需順延截標時間)。

三、取消勘察、設計招標項目要求項目負責人到開標現場的規定。已發佈招標文件的項目,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通過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佈招標文件答疑紀要,取消項目負責人現場驗證環節(無需順延截標時間)。

四、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關於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統一實行線上投訴,原則上不再接收紙質投訴。線上投訴通過登陸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網址:https://ggzyjd.fujian.gov.cn/),點擊“投訴信息”欄,選擇“我要投訴”,按要求填寫投訴信息並上傳相關材料。

已發佈招標文件的項目,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通過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佈招標文件答疑紀要,明確只接受線上投訴(無需順延截標時間)。

在辦理中標環節,招投標監管部門不再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無投訴相關證明材料。

廈門市應急管理局(33項)

一、推行網上辦理和郵寄辦理。所有事項可網上辦理快遞收寄或雙向快遞收寄,具體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網上辦事指南見附件,辦理結果市應急管理局將郵寄至申辦單位。網上辦理快遞收寄,申請人在網上申報受理通過後,將材料郵寄至市應急管理局局窗口。雙向快遞收寄,申請人直接將申請材料郵寄至市應急管理局局窗口。另第二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和第二、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備案可全流程網辦,申請人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直接網上申報。諮詢電話:7703375。

二、暫停審批窗口現場服務。根據市行政審批管理局通知,自2020年2月3日起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暫停現場受理業務。恢復時間市行政審批管理局將另行通知。

三、暫停“三項崗位人員”考核工作。原則上在疫情防控結束前,不再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集中考試。

廈門港口管理局(60項)

廈門港口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全面推行網上辦理,辦理方式分為全程網辦和快遞收寄兩種方式。全程網辦事項:企業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直接網上申報即可;快遞收寄事項:企業在網上申報受理通過後,將材料郵寄至港口管理局審批窗口(廈門轄區:廈門市湖里區禾山街道雲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C廳3號港口局窗口,電話:0592-7703372;漳州轄區:漳州市龍文區步文街道水仙大街交通服務指揮中心4樓行政服務辦理處窗口,電話:0596-2112506),廈門港口管理局審批工作人員收到材料審核通過後,採取快遞送達方式將辦理結果郵寄至企業。同時,為減少人員流動,請各單位申請人儘量通過網上辦理,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到窗口辦理的,請提前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或電話預約,預約諮詢電話:0592-7703372,0596-2112506。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45項)

鼓勵網上申請辦件,輔之以雙向快遞辦件。

方式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目前共有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72項,其中45個事項可實現全程網上(包括手機、自助機)辦理,詳見附件中《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住房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推薦辦事方式一覽表》。建議群眾對此類事項優先採用網上申報方式辦理業務,儘量避免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方式二:原需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交件或需審驗原件的申請事項,可在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員電話聯繫後(市住房局綜合窗口0592-7703203、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窗口0592-7703211,7703212,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0592-968383),選擇“快遞寄送申請材料”(寄件郵費自付),EMS工作人員可上門收件,我局審批後將結果證照通過EMS送件上門(郵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承擔),可實現全程不用跑腿。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

申請人通過省網辦事大廳提交審批申請,通過省網辦事大廳申請有困難的,可以通過快遞將申請材料郵寄至市、區審批服務中心窗口,由工作人員進行辦理,審批結果通過電子郵件、快遞等方式免費送達申請人。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一、全市各辦稅服務廳暫停現場上門服務,恢復時間將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入駐行政服務中心的,參照行政服務中心通知執行。

二、您可以通過線上辦理渠道辦理涉稅(費)業務。辦理路徑詳見:《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於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辦稅提示》。

三、如果您有特殊業務無法通過線上渠道辦理的,自2月3日(農曆正月初十)起,可撥打“防疫情12366綠色通道”及各辦稅服務廳對外公開電話進行溝通、預約後辦理。各辦稅服務廳對外公開電話附後。

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29項)

1、廈門人力資源市場將暫停舉辦現場招聘活動。單位和個人可登錄廈門人才網及其APP發佈、查詢信息,繼續開展線上招聘和求職活動。

2、存檔人員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職業見習、新引進人才(臺灣同胞)生活補貼、求職創業補貼、臺生實習見習補貼及人才服務機構推薦獎勵等服務事項,均可通過“全程網辦”方式申請與受理。

3、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服務、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確認、省外調入及軍隊轉業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確認、畢業生接收核准事項窗口業務、人才住房補貼、獵頭公司及用人單位獵頭費用獎勵及各類人事代理服務均可採用“快遞送達”方式辦理。快遞地址及聯繫人電話見附件。

4、對外服務事項諮詢電話:

(1)廈門人力資源市場招聘:5396693、5396651;

(2)廈門人才網:5396657;

(3)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轉遞、檔案材料收集、檔案查(借)閱服務、檔案相關證明出具、政審(考察)服務:5396608;

(4)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確認、省外調入及軍隊轉業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確認、代理單位接收本市人才、代理人員轉出人事關係和檔案、代理人員離職材料存檔、代理人員退休提檔、集體戶人員領取戶口頁、單位撤銷代理:5396622;

(5)職業見習、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新引進臺灣同胞生活補貼、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創新創業人才住房補貼、獵頭公司及用人單位獵頭費用獎勵、臺生實習見習補貼、租房補貼、交通費補貼及人才服務機構推薦獎勵求職創業補貼:5396591

(6)存檔人員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5396659;

(7)畢業生接收核准事項窗口業務:5396813。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辦事窗口暫停現場服務,實施“不見面辦理”。

二、網上辦渠道。您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點擊相應模塊進行查詢及辦理。同時,您可在“福建人事考試網”(http://www.fjpta.com/)及“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xm.gov.cn/)“辦事指南”欄目查詢相關事項辦事流程。

四、諮詢服務渠道。您在辦理過程中,如需要諮詢、輔導、辦理等有關服務,請撥打0592—12333,0592-5156229,0592-5157692進行諮詢。

火炬高新區管委會(14項)

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

廈門片區管委會承接的省級行政許可等審批服務事項原則上將以“不見面”網上辦理方式。申請人可登陸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審批流轉服務平臺(http://202.109.255.91:9090/)、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www.fjbs.gov.cn)等辦理相關業務。2月3日(星期一)起工作人員正常上班,原則上,省級行政許可等審批服務事項全部通過網上受理。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到窗口辦理的,請提前通過電話預約。預約諮詢電話:0592-2616917。

廈門市總工會

一、市職工服務中心各窗口暫停辦理業務,市圖書館職工服務中心分館閉館。因特殊情況確有必要到服務中心辦理的業務,請提前一天與服務中心取得聯繫。辦理時請自覺佩戴口罩,做好防護措施,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檢測。

聯繫電話如下:熱線電話:12351;培訓業務:2103237;醫療互助:2618678、5093398;聯誼業務:2618666;勞模服務: 2661030;工會會員卡:2661038;工會法人證:5096598。

二、信訪業務辦理事宜

1.可通過撥打“12351”職工服務熱線諮詢、反映相關問題;

2.可將相關電子版材料發至[email protected]

3.可通過郵寄相關材料至廈門市湖里區華光路2號職工服務中心維權幫扶部,電話:12351;郵政編碼:361006。

三、醫療互助保障辦理事宜

1.參加保障業務:參保或續保的單位,由相關單位經辦人員通過郵箱方式:[email protected],向職工服務中心上報電子版名單及轉賬憑證。參保信息線上審核通過,生效時間以廈門市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辦法(2020)規定為準。具體手續待公告解除後統一通知辦理,不影響各單位正常參續保。

2.給付業務:職工申領互助金時,由參保單位經辦人員統一以快遞郵寄方式向職工服務中心提供紙質版申請材料。職工服務中心經審核後將及時把互助金直接發放到職工提供的銀行卡中。收件人:廈門市湖里區華光路2號職工服務中心辦事大廳一樓醫療互助;電話:2618678、5093398;郵政編碼:361006。

四、《工會法人資格證書》辦理事宜

《工會法人資格證書》申請、變更、年檢等事宜,由單位經辦人員以快遞郵寄方式向職工服務中心提供紙質版材料並留下詳細地址和聯繫方式。職工服務中心經審核後將把相關材料以快遞郵寄方式寄回。收件人:廈門市湖里區華光路2號職工服務中心會員和勞模服務辦公室;電話:5096598;郵政編碼:361006。

五、“平安返廈”補助時間及申請辦理延後

“平安返廈”交通補助時間及線上申請辦理時間將視情延後。具體情況請關注廈門市總工會微信公眾號(xm12351、fw12351)的通知。

六、會員線下人員密集型活動全面停止,廣大職工群眾可以通過“12351”職工服務熱線、廈門市總工會微信公眾號(xm12351、fw12351)獲取工會信息。

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

也發佈了網上辦事服務指引,包括網上辦理、手機辦理、自助機辦理等具體方式

企業“不見面”也可申報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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