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提議建立出軌罪,你們覺得呢?

用戶50095665415


肯定不合理

你怎麼不建議偷孩子買孩子判重罪呢?

有個年輕人被訛人的老頭誣陷撞到了,結果小夥自殺了,老頭一點事沒有,算不算過失致人死亡?

出軌是社會進步必然發生的問題,因為物質的發達造成了心靈的慰藉。並不是所以婚姻都是門當戶對,男才女貌。歐美國家的離婚率和出軌率遠遠高過我們國家。

社會的資源不匹配加上個人的環境造成了出軌。出軌後女人更是弱勢群體,往往情人節之類的要送女人禮物,生活區給予幫助。單純的享樂也有。判刑根本不可取,傷害萬萬家庭,同樣,出軌因 家暴 冷漠 家庭困難,賭博 工作 賺的少,太多因素了,所以不能一下全部概括。



年年有餘923264


出軌就是犯法,犯法就要判刑。如果說到做到就不會有今天這樣模糊的見怪不怪的原諒了。發現婚內出軌就判刑,婚姻也穩定了,婚姻也文明瞭,社會矛盾也少了,社會和諧穩定,孩子也不受傷害了,離婚率也少了。尊重對方就等於尊重你自己,尊重了生活,才能得到別人對你的尊重。


清爽生活901


這肯定腦子不好使的人提出的,且不說出軌和強姦有根本的區別,就從社會發展的觀念來說這也是不合適的。畢竟社會發展到現在,很多的觀念都在不斷改變。一些應該用道德去約束的行為用法律去約束,將會造成法律的濫用和設立。

雖然說出軌這樣的行為會對家庭的穩定性造成一定的危害,然而,相對於強姦而言,這是兩廂情願的事。而且相對社會危害性來說較小,僅僅是兩個家庭或者兩個個人之間的事,並不會對整個社會造成威脅,畢竟出軌還是少數人的事情。該用道德約束的事就應該交由道德去約束。

一旦設立出軌罪,那麼勢必會造成更大的離婚率。很多人在因為各種家庭原因戀上別人後,為了逃避出軌罪的制裁,先離婚然後怎麼樣都是自由之身。可是也有很多的家庭覺得出軌是個人隱私,哪怕對方錯了,也願意原諒對方。也有的出軌是因為一時的新奇,應該算是犯了錯,可是一旦設立罪名,那麼再也沒有返回的餘地,勢必把錯誤變成了罪名,對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眾多的家庭破裂,對孩子的未來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對社會的危害性更大。

法律的設立應該不是想當然的事,其實很多的規範已經在各種的法律中囊括了,單獨再去設立一個罪名,這就是浪費司法資源,浪費公眾精力,這種博眼球的言論真的沒有任何的意義。


說天評地鹽城哥


我覺的應該是這個“磚”



用戶6591975186


看看婚內出軌(無論男女)對倫理道德造成多大的衝擊、對一代代年輕人的性和婚姻觀形成多大的影響、引發了多少罪案而致社會的不穩定……就知道對婚內出軌該不該立法了。


天聾地啞63978170


社會在進步,出軌其實就如同洪水猛獸一般,只可以引導預防,要是隨便做為立法了,那就要細分的!

出軌有些人是得不到該享有的生活,有些人是純粹花心渣子!

就連最基本的家暴都沒細分的按傷害罪執行,比起出軌還要嚴重!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鄰居142253525


如果出軌有罪。勢必造成兩種局面。第一種,結婚率大大降低,只談戀愛就可以了。第二種,離婚率大大增加。出軌有罪,但是離婚無罪。而且婚前財產公證,大大增多。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


A秦時明月寶飄


出軌與婚姻本就是一對矛盾。要提高婚姻的穩定性,可從兩方面下手。

一是懲冶婚外情,懲冶出軌。讓出軌方承擔一定的法律貴任。

二是提高離婚門檻。應設立婚姻最短時限。有孩子的應考慮孩子成年後才有離婚權。

婚姻涉及個人,家夜,社會。婚姻自由應該重新定義。離婚自由應予取消。


ShenghaiyU深海魚


其實這是可行的,畢竟現在的社會風氣不好,離婚率高的一個因素在於對婚姻的不尊重,不能履行對伴侶的忠誠義務。如果能把出軌入刑,可以對人們產生威懾,減少不忠行為


220君


建立吧,估計幾乎所有人都會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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