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流變與實踐

記者 | 林子人

二戰結束已逾七十載,納粹罪行早已得到蓋棺定論,但大屠殺背後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陰影依然遊蕩於人世間,在強調自主擔責、不遊則沉(swim or sink)的當下社會中尤為如此。英國社會理論學家齊格蒙·鮑曼警告我們,猶太人大屠殺雖然已經過去,但作為一個現代社會步入歧途的必然產物,這種為了某個目標而犧牲掉部分群體的觀念與做法是很有可能重現的。

鮑曼所言的“宏大社會設計”,是如何一方面向上承續了社會達爾文主義,一方面向下呼應了現代官僚體系的?藉由梳理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流變與其在不同時代的應用,我們試圖在社會思想和理論的層面上揭開這一話題的冰山一角。

“適者生存”:達爾文進化論的不當挪用

彼得·沃森(Peter Watson)在《20世紀思想史》中專門用了一個章節的篇幅敘述了達爾文進化論的傳播史。

1859年11月24日,《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出版。作者查爾斯·達爾文從劍橋大學神學院畢業後於1831年12月前往南美洲從事自然調查研究,遊歷了大半個地球后於1836年10月回到英國。在《物種起源》一書中,他首次提出了“物競天擇”的概念,正式開創了演化生物學的學科。

達爾文或許沒有預料到的是,他的理論會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上半葉的社會科學領域掀起巨浪。作為社會學這一新興學科提出的首個重要概念,“社會達爾文主義”在大西洋兩岸的知識界都獲得大批擁躉,人類社會的等級劃分和冷酷戰爭彷彿得到了科學論證,這為種族主義和優生學的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其中納粹德國的猶太人大屠殺無疑是這股浪潮下最為災難性的後果。

《物種起源》出版後,達爾文的思想首先在美國社科學界引起了注意。耶魯大學的威廉·格雷厄姆·薩姆納(William Graham Sumner)和托爾斯坦·凡勃倫(Thorsten Veblen)、布朗大學的萊斯特·沃德(Lester Ward)、芝加哥大學的約翰·杜威(John Dewey)以及哈佛大學的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和約翰·菲斯克(John Fiske)等社會學家都以達爾文提出的“生存競爭”概念為出發點激辯過政治合法性和人類社會等級制的問題。

薩姆納認為,達爾文為人類社會的深層邏輯提供了一種一錘定音的解釋,即自由放任經濟是客觀規律使然(在新自由主義時代這個觀點更是被封為圭臬),另一些學者則指出達爾文的思想論證了白人至上主義的合法性。

不過“社會達爾文主義”成為一個舉足輕重的社會理論,主要還是拜英國政治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所賜。事實上,“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這個如雷貫耳的詞,不是達爾文的原話,而是斯賓塞的發明,後者敏銳地意識到達爾文主義可以如何應用於人類社會。在斯賓塞看來,窮人理應被淘汰,“自然的所有努力都是為了擺脫這樣的群體,將他們從世界清除出去,從而為更好的群體騰出空間。”他在《社會學研究》中闡述了這一理論,而這本書很大程度上幫助社會學建立起了獨立學科的地位——沃森認為,這或許是因為達爾文主義的生物學基礎讓社會學更像是一門“科學”了。

沃森指出,當進化論被用來闡釋人類社會的運行法則,它看起來就和尼采的哲學思想非常相似了。尼采認為,所有歷史都是作為文明基石的領導集團和被領導的普羅大眾之間的鬥爭。前者被他稱為“雅利安人”(Aryans),他們生來高貴,註定要成為征服者,將自己的思想強加給下層社會,對其生殺予奪。“不管這對某些個體的影響如何惡劣,它聽上去與進化、叢林法則以及為了人類整體利益而以‘適者生存’為準則的自然選擇是非常相似的,”沃森寫道,“但領導能力、創造價值的能力以及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的能力——這些本身並不是進化論對‘適者’的定義。”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流变与实践

在達爾文的論述中,“適者”僅僅指的是那些繁殖能力最強、後代最多的種群;但當進化論進入社科領域,它卻以“科學”為名為人為決定的種族差異、階級區隔和社會不公提供了藉口。德國動物學家恩斯特·海克爾(Ernst Haeckel)就迅速接受了社會達爾文主義,他支持強大的國家政權、種族主義和反猶主義,這讓他得到了納粹主義者的評價。法國社會學家克萊芒絲·奧古斯特·羅耶(Clemence August Royer)在其著作《人類與社會起源》中也採取了強硬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立場,他堅信“雅利安人”是優於其他種族的群體,為了本族利益,與其他低等種族之間的戰爭是不可避免的。

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潮的興起直接推動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種族主義,特別是優生學的發展。法國人類學家、優生學理論家喬治·瓦謝·德·拉普熱(Georges Vacher de Lapouge)將歐洲人分為三大種族群體:歐洲人身材高大,皮膚蒼白,頭顱較長(長頭);阿爾卑斯人身材較矮,皮膚顏色較深,頭顱較短(短頭);地中海人雖然有較長的頭顱,但身材矮於阿爾卑斯人,膚色也更深。拉普熱認為民主就是災難,長頭人種在歐洲的比例不斷下降,短頭人種將統治世界。它還主張應該向劣等種族免費提供酒,這樣他們就能縱慾無度,自相殘殺。

持類似激進觀點的學者在大西洋兩岸還有很多,而優生學運動的代表性人物則是達爾文的表弟弗朗西斯·高爾頓(Rancis Galton)。他於1904年在《美國社會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提出優生學的本質在於“劣等”和“高等”是有客觀衡量標準的。當時歐洲人口的下降(部分是因為移民美國)、犯罪率的升高和無法忽視的殘疾群體無疑放大了某種社會危機感,讓人們求助於優生學來提高“適者”(或許應該直接了當地說身心健全的盎格魯-薩克遜人)的比例。

於是從1905年到1912年,德國、英國、美國和法國相繼成立優生學相關研究機構,一些當時提出的建議和措施在當下看來是匪夷所思的:比如牛津大學教授F.H.布拉德利曾建議,瘋子和患有遺傳性疾病的人都應該被處死,他們的孩子也不例外;美國印第安納州於1907年通過了一項法律,要求對州立監獄內“精神錯亂的、愚蠢的和低能的”犯人或“被定罪的強姦犯”實行絕育手術。

沃森指出,歐洲範圍內,社會達爾文主義在奧地利得到了最為熱烈的歡迎,且在政治層面得到了貫徹實踐。該國政治家一方面煽動民粹主義,主張將權力交給遠離腐敗城市的“純潔”農民;另一方面推行反猶主義,把猶太人定位為墮落的化身。鑑於阿道夫·希特勒在1907年前往維也納就讀藝術學院,奧地利這種惡毒的時代氛圍或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年輕的希特勒,併為他日後掌權德國,發動猶太人大屠殺奠定了智識基礎。

當人成為數字,我們失去了什麼?

二戰結束已逾七十載,納粹罪行早已得到蓋棺定論,但齊格蒙·鮑曼警告我們不應將猶太人大屠殺僅僅視作一個德國問題,或一個已經翻篇的歷史教訓。他在《現代性與大屠殺》一書中指出,大屠殺——是現代理性社會失衡的結果,它本身就是現代進程本身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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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者薩拉·戈爾頓(Sarah Gordon)在《希特勒、德國人和“猶太問題”》一書中提出猶太人大屠殺這一令人難以置信的罪惡之所以會出現,取決於這樣四個因素:納粹分子激進的反猶主義;反猶主義變成了一個強大集權國家的實際政策;這個國家有著龐大高效的官僚機器;以及國家構建的“緊急狀態”敘事允許這個國家所控制的政府和官僚體系越過一些在和平時代不可能越過的障礙。鮑曼認為,如果說納粹分子的上臺及其激進的反猶主義是個歷史的偶然,那剩下的兩個因素則是完全“正常”,恆久存在於現代社會中的。他這樣描述現代社會大屠殺發生的要素:宏偉的社會設計、現代國家官僚體系,以及社會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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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說大屠殺是現代進程本身的產物,是因為它是按照現代社會標準——理性、有計劃、科學信息化、專門化、被有效管理、協調一致——所推動的。鮑曼認為,現代大屠殺的標誌性特點是其絕對的規模性,而這基於某種絕對理性的計算。它不僅僅只是激情式地除去異類或敵人,也就是說大屠殺不是目的,而是社會工程的手段,“使社會秩序符合對完美社會的宏偉設計。”鮑曼將現代文化比作一種園藝文化,它對自生自發性有種根深蒂固的不信任,認為人工的秩序天然是更優越、更值得追求的,是獲得理想生活和最佳人類生存環境的必要前提。為此,人類可以且應該改造社會,在改造社會的過程中則勢必要對社會中的一切人事做出分類,將“無用者”當作雜草般除去。

“大屠殺的一個、但可以說也是最關鍵的一個構成因素:典型現代的、技術-官僚的行為模式,以及這些行為模式制度化、產生、維持和再生產的心態。”鮑曼認為,現代官僚體系之所以高效,是因為它建立在受工具理性支配的手段和目的的道德評價相脫節之上。這其中有兩個過程至關重要:一個是細緻的勞動分工;另一個是以技術的責任代替道德的責任。

在現代官僚體系中,每個層級的官員都擁有不同的專業知識,從事各不相同的具體工作,這拉開了每個人手頭的任務和一個整體機構的任務之間的距離,導致大多數人對他們行動的後果至多隻有抽象認識。也正因為如此,官員只能通過自身的行動、技術的有效性來判斷某個任務是否成功,“一旦與他們遙遠的後果相分離,大多數功能專門化的行為要麼在道德考驗上掉以輕心,要麼就是對道德漠不關心。”與此同時,官僚體系的管理對象被極大地非人化了,在很多情況下他們被簡化為了一個數字,以一種純粹技術性的、道德中立的方式被呈現。

參與猶太人大屠殺的納粹分子自然是現代史上最惡劣的現代國家官僚體系失序案例之一,然而技術官僚的弊端在當代全球政治也比比皆是。美國政治學家、賓夕法尼亞州萊康明大學政治學榮休教授邁克爾·羅斯金(Michael G. Roskin)指出,在乎數字而非人民是技術官僚的巨大弱點,他們往往期待通過較小的投入來迅速獲得想要的結果,卻很少關心人在此過程中將付出什麼。而疏離人民的官員的決策,哪怕是聰明者做出的高明經濟決策,也不會被群眾所理解。

在法國,幾個世紀的中央集權化和官僚化,特別是高級公務員崗位被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把持的局面讓民眾厭倦,這些有著優秀出身的公務員往往被認為是缺乏常識和人文精神的技術官僚,他們傾向於提出陳舊的國家主義的解決措施,一如他們從國家那裡受到的訓練一樣。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希拉剋的第一任總理阿蘭·朱佩(Alain Juppé),這位法國國家行政學院優秀畢業生因冷酷而技術官僚的領導風格成為當代法國最不受歡迎的總理,也成了其政黨在1997年議會選舉中遭受挫敗的最大原因。羅斯金舉的另一個案例是歐盟憲法在2005年和2008年兩度失敗。他認為,歐盟憲法由政治和法律精英起草,成稿的複雜性超過了普通民眾的理解能力,因此從民眾那裡獲得的只有憤怒、拒絕和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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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大屠殺的最後一個因素是社會癱瘓,即“政治力量顯著地凌駕於經濟和社會力量之上,國家顯著地凌駕於社會之上”。鮑曼認為,現代的條件允許國家用政治命令和管理代替全部的社會和經濟控制網絡,這隱隱為大屠殺埋下伏筆:“大屠殺展示瞭如果現代性的理性化和機械化趨勢不受到控制和減緩,如果社會力量的多元化在實際中被消蝕,那麼現代性的理性化和工程化趨勢就可能帶來的後果——因為一個有意設計、徹底控制、沒有衝突、秩序井然和和諧睦調的社會的現代理想才會有這樣的趨勢。”

回顧歷史,社會達爾文主義可謂一份黑暗遺產,是後世對達爾文生物學發現的不當挪用;而這一概念至今仍時不時在公共輿論中重現的現實警告我們,將之視作發生在遙遠過去的某個歷史教訓還為時尚早。值得慶幸的是,我們對此並非沒有反思。在美國哲學家托馬斯·斯坎倫(Thomas M. Scanlon)看來,“基本的道德平等”——即“每個人都具有道德價值,無論他們在種族、性別和居住地等方面會有哪些差異”——得到越來越多人的接受是幾個世紀以來最重要的一種道德進步,它為反抗不平等提供了一種與尼采和社達主義者截然相反的,且值得我們所有人牢記在心的論據:社會中一些人對其他人的生活有控制權,這是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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