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撲克國王判決紅心傑克,愛麗絲卻阻止說:根本證明不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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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愛麗絲的證詞

“到!”愛麗絲大聲說,慌亂之中全然忘了自己在剛才幾分鐘裡已經長得有多高大,猛地一下子跳起身來,裙邊掀翻了陪審席,所有的陪審員全都栽在了下面的聽眾頭上。他們攤開四肢躺在那兒的模樣,讓愛麗絲想起了她上星期不小心打翻的一隻金魚缸。

“哦,真是對不起!”她十分驚慌地喊道,開始儘可能快地把他們一個一個撿起來,因為浮現在她腦子裡的是那些金魚,她依稀覺得,要是不立即把他們放回陪審席,他們是會死掉的。

“在陪審團成員——全體成員——回到他們的座位之前,”國王語氣極為嚴肅地說,“審判無法繼續進行。”在這麼說的時候,他的目光始終嚴厲地注視著愛麗絲。

愛麗絲朝陪審團席看去,發現她在匆忙中把蜥蜴比爾頭往下放了,可憐的小傢伙可憐兮兮地搖著尾巴,翻不過身來。她趕快把他拎出來,重新擺正。“其實問題不大,”她對自己說,“我覺得無論哪頭朝上,對庭審來說反正都一樣。”

陪審員們從被顛覆的驚恐中稍稍恢復,石板和筆也都找到並還給他們以後,他們立即著手工作,勤勉地記下這次事件的經過,只有蜥蜴比爾除外。他似乎完全嚇呆了,什麼事也不做,張著嘴坐在那兒,兀自望著法庭的天花板。

“這件事你瞭解嗎?”國王問愛麗絲。

“不瞭解。”愛麗絲說。

“不瞭解什麼?”國王追問。

“什麼都不瞭解。”愛麗絲說。

“這很重要。”國王轉臉對著陪審團說。他們剛要在石板上記下這句話,白兔接茬說:“陛下的意思,當然是說不重要。”他的語氣畢恭畢敬,但是說話的同時,對國王又是擠眼睛,又是做鬼臉。

“當然,不重要,我的意思是不重要,”國王趕緊說,然後嘴裡低聲嘀咕,“重要——不重要——不重要——重要——”彷彿要看看哪個說法更好聽似的。

有幾個陪審員記下了“重要”,有幾個記下了“不重要”。愛麗絲離他們很近,所以能看清他們的石板。“這根本沒關係。”她在心裡想。

國王埋頭在記事本上寫了些什麼,這會兒抬起頭來喊了一聲:“安靜!”然後看著本子高聲念道:“庭規第四十二條。凡身高超過一英里者,必須離開法庭。”

全場的目光都投向愛麗絲。

“我身高不到一英里。”愛麗絲說。

“到了。”國王說。

“差不多有兩英里了。”王后接口說。

“哦,不管怎麼樣,我不會離開的,”愛麗絲說,“再說,這不是正式的規定。這是你剛剛想出來的。”

“這是最早寫在書上的規定。”國王說。

“那它就應該是第一條。”愛麗絲說。

國王臉色轉白,趕緊合上記事本。“請考慮作出裁決。”他聲音發顫地低聲對陪審團說。

“陛下,還有證據呢,”白兔急忙跳起身來說,“這張紙是剛撿到的。”

“上面寫些什麼?”王后問。

“我還沒打開,”白兔說,“不過看上去是封信,是在押犯寫給——寫給某個人的。”

“這是必須的,”國王說,“要不然就誰也不是收信人,那很不正常,你要知道。”

“是寫給誰的呢?”一個陪審員問。

“沒有寫給誰,”白兔說,“其實,外面什麼也沒寫。”他一邊說一邊把紙打開,然後接著說:“原來不是信,是一首詩。”

“是在押犯的筆跡嗎?”另一個陪審員問。

“不是,”白兔說,“這是最奇怪的地方。”(陪審員全都露出大惑不解的神色)

“他一定模仿了別人的筆跡。”國王說。(陪審員又都臉露喜色)

“陛下,”傑克說,“我沒有寫過,他們也沒法證明是我寫的。結尾的地方沒有簽名。”

“要是你沒有簽名,”國王說,“事情對你更為不利。你一定是想搞什麼名堂,否則你就會正大光明地簽上名字了。”

聽了這話,大家全都鼓掌。這是國王那天說的第一句真正聰明的話。

“不用說,這證明他有罪,”王后說,“所以,砍掉——”

“這根本證明不了什麼!”愛麗絲說,“嘿,你們還不知道上面寫些什麼呢!”

“把它念出來。”國王說。

白兔戴上眼鏡。“從哪兒開頭念呢,陛下?”他問。

“從開頭的地方開頭,”國王很莊重地說,“一直唸到結束的地方。然後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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