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更喜歡包辦婚姻,還是自由戀愛?

兔娃在樹上


其實很多的人對於婚姻有不同的想法,有些人喜歡自由戀愛,喜歡自己挑選自己喜歡的人,有時候如果一直沒有找到自己喜歡的,就算是一直單身到黃金的單身漢,他也不會去按著父母的要求,去選擇委曲求全的。

而有些人喜歡父母安排相親,隨後自己見一面,如果可以的話,就隨自己的父母安排自己的婚姻大事了。因為這些人喜歡那些父母安排好的知根知底的女孩子,一般這些女孩子,父母都感覺會都非常的賢惠,是父母認同的賢妻良母。

婚姻都是兩個相愛的人的最美好的事情,所以無論是猶如父母包辦婚姻般的相親也好,還是自己所追求的自由戀愛也罷。

戀愛之人彼此相愛,且她們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但是一個幸福的婚姻家庭,一般都是他們的生活方式相同,生活習性類似,所以他們才能夠真真正正的走在一起,並且走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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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雪寧寧


喜歡包辦。自談男孩子家覺得吃定你了,千方百計算計你。還嫌你這不好那不好。包辦,我就這樣,你愛娶不娶,看不上可以不娶,嫌棄我可以不要。

我前鄰居自談的,因為男女雙方我都認識,所以清楚些。男孩子是媽寶男,男孩媽是守財奴,男孩爸不問事。男孩媽媽讓男孩子把女方婚前弄懷孕可以不要彩禮了。女孩家一家知識分子,通情達理,什麼都為別人考慮,可憐女孩家還考慮男方家窮就不要彩禮了。最後女孩家陪嫁30多萬車,男方零彩禮,不給買四金,沒有房子沒有車子,就那女孩子非要願意。男孩爸媽還到處炫耀說娶個不花錢的媳婦,娶個倒貼的媳婦,以後讓她給掏屎端尿她也得同意了。

眼看快辦事了,他家送的四首禮一隻鴨一隻雞一包煙一盒糖,女孩子家徹底崩潰了。她媽媽以死相逼,女生還是鐵定要嫁,婚禮上她當著男方家所有親戚的面說話,我本來以為愛情嫁給一個沒房沒車沒彩禮的人,即使我手上沒他買的戒指脖子上沒他送過的項鍊我依然選擇了愛情嫁給他,現在我做到了,我等了他六年,我證明了我的真心,對他我無怨無悔了。敬大家這杯酒謝謝你們的祝福,我跟他有緣無分,這輩子我就是嫁給一個畜生也不會跟這個人有任何關聯。喝完,把婚紗扯掉走了,男方親戚家要攔她摔盤子報警。

我永遠記得這件事,她哭著求她媽媽同意的心酸,她走時決絕的神情,她摔盤子要自殺時那歇斯底里的絕望,那個男孩子跪地求她不要走,男孩子媽破口大罵她個爛貨賤貨被她兒子玩過還想嫁人?

那時候我才知道世界如此醜惡。以前電視劇裡的情節,原來真真正正的來源於生活。


姝文


你看啊!以前結婚的時候都是靠相親,現在結婚大部分都是自由戀愛,但是現在的離婚率卻比以前高了很多很多,因此我感覺到,老一輩的老人都是被道德綁架,在婚姻裡學會相處,也學會愛。而我們這一輩幸運了很多,感情波折也是最多的,我們可以在戀愛中學會愛,學會交往,我們所謂的愛情只是一場交易,不像老一輩認準了就是一輩子,從這一點來說我們不如老一輩子。

一.以前的人都不考慮說對方有了我才嫁給他,才娶她,心儀就行。

二.現在都是靠條件了,人們經常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寧願坐在寶馬車上哭,也不願意坐著自行車上笑,以前的人不是這樣的。

三.我自己喜歡牽手了就是一輩子,可是我去卻偏偏活在.明明已經牽手了卻還無法一輩子的年代。





小末末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包辦婚姻也還,自由戀愛也罷,都只是通向婚姻的一種方式,並不能百分百的說哪一種好。

包辦婚姻一般都由父母等長輩安排,講究門當戶對。

古代包辦婚姻可能更講究門戶相當,或利益交換,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因素。

現代包辦婚姻非常少見了,但是父母輩等長輩安排介紹相親卻非常多見,這一方面講究門當戶對,至少彼此認可對方的家庭和經濟條件,然後也尊重兩位當事人晚輩的意見,看看雙方是否有感覺,能否談談看。

這一類,無月覺得沒必要去排斥。

有些朋友非常排斥相親,認為相親顯得自己沒有魅力,還有些想當然認為相親沒有激情,以至於覺得見面都是一件很尷尬的事情,其實大可不必。

自由戀愛當然更顯珍貴,兩人從相識到相知,一路走來,直至走進婚姻的殿堂,箇中充滿了不容易。

但自由戀愛,婚後產生各種不幸的也不乏少數,有些時候,戀愛合得來,不代表婚姻合得來。

婚姻比起戀愛,摻雜了太多太多別的因素,有內在的,也有外在,有可控的,也有不可控的。

無月想說,相逢是緣,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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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戀愛好,還是包辦婚姻好?

現代社會一般都是自由戀愛,我們都希望找到各方面都適合自己的“靈魂伴侶”。可是,愛情驅動的“自由戀愛”模式,真的比父母安排的“包辦婚姻”模式更好嗎?

經濟學家的數據顯示,現在美國的婚姻中“強強聯合”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結婚,高學歷者和高學歷者結婚。

經濟學家很無奈,我們也無語了。在那篇文章的留言區,我們搞了個行為藝術,只放出了一位讀者的留言——“我只和我愛的人結婚”。

我們表達了態度,但是問題還沒解決。婚姻大事,到底應該遵循什麼原則呢?

先來看看俄羅斯和美國人不同的婚姻觀。

再來看看中國的體制

契約體制下,婚姻是一個承諾。為了實現這個承諾,雙方都需要改變自己。

你不需要在婚姻市場裡精心挑選另一半。契約體制認為,婚姻有一定的偶然性,你可能遇到一個特別心動的人,說結婚就結婚了。但是請注意,這一步並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第二步,也就是雙方如何把這個婚姻關係維持下去。

可是為什麼非要這樣呢?我生活的自由自在,何必非得結婚,受這個契約的束縛呢?

(斷掌想說,這段話太牛逼了,至理名言。)

華南師範大學的王智波和李長洪的一篇經濟學論文《好男人都結婚了嗎?——我國男性工資婚姻溢價形成機制》。這篇文章用統計方法,把各種可能的相關因素(比如年齡之類)都排除在外,發現處在婚姻狀態的男性,比沒有處在婚姻狀態的男性,工資高了6.8%。

(斷掌想說,看了這段論述,太太團們歡呼吧。軍功章啊有你的一半,還有你的另一半~~~~都是你們的,哈哈。)

回到剛才的話題,包辦婚姻的秘密也就在這裡。按研究者的說法,包辦婚姻好就好在,從剛結婚的第一天開始,雙方就沒抱太大的期望,就知道自己必須努力維持才能把日子過好。

而自由戀愛的人,更可能認為婚姻最重要的是一開始的挑選,一旦結婚就不再努力維護關係,那麼剩下的可能就只有失望了。

咱們想想,這個道理和考大學、找工作是一樣的。是考上最理想的大學更重要,還是上了大學以後如何讀書更重要?是找個好工作更重要,還是把工作踏踏實實做好更重要?

真正的區別,就是你從什麼時候開始面對現實。

先關素材找於網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斷掌想說,這篇文章並不是想讓大家退回到過去“包辦婚姻”的年代,而是想從另一個角度提醒大家,像婚姻一樣的大事,也是有規律可遵循的。既然有規律,那麼父母、長輩、過來人、老司機的話就有可能是對的。不是有那麼句話嗎,人生的規律就是,越老越覺得父母說的對,等意識到這一點時往往已經晚了。希望未婚的小夥伴們看完本文能有機會做更明智的選擇。已婚的小夥伴們就別費心思了,琢磨琢磨怎麼變成更好的自己吧。投個票吧,看完本文,你覺得包辦婚姻和自由戀愛哪個好?)


普羅旺斯的情感人兒


我想要我自己尋尋覓覓或碰巧遇見,我一直不太喜歡被安排,

所有的意料之外都是驚喜,所有的意料之中便失去了那一份妙不可言。

愛情的魅力,在婚前我覺得就是戀愛的甜蜜,偶有異口同聲或者美麗邂逅正是愛情的妙不可言,我們會感謝上蒼,冥冥之中指引著我們的相遇,相知相愛再到最後的相守。

包辦婚姻,我害怕,我怕失去我對愛情的憧憬,我怕失去對追愛的動力和勇氣,我怕失去我年輕的熱血和那一份獨特的衝動。當愛情被安排好,人選替我定好,我真的幸福嗎?爸媽認為的安安穩穩過日子對我而言是我想要的嗎?家境門當戶對,樣貌也看得過去,可是人呢?我愛他嗎?他愛我嗎?我愛的是他嗎?他愛的是我嗎?

我們真正擁有的只是差不多、還可以、將就。可是我不想將就

我想要自己能夠跟自己所愛在一起,哪怕苦一點也沒關係,清貧一點沒關係,重要的是他愛我,我們互相相愛,再苦的日子也能夠生動活潑起來,再長的路也有繼續走下去的勇氣。這些不是安排得了的,默契是不會被安排的,默契就是這樣妙不可言,我們只需要相視一笑。

包辦婚姻不是絕對不會幸福,但是大概率下是互相瞭解程度不夠的,只是因為家長覺得還不錯,就將就吧。

但是我不願意將就,我自己找的人,我自然百分百的認可,哪怕他在父母眼中差一點,但是過日子的人是我!我願意!


王王愛生活


我更喜歡自由戀愛 現在時代再變,越來越講究明主和諧,新時代的思想早已經灌輸到每家每戶.雖然還有一些封建思想講究門當戶對,但我認為比起物質上的相對 遠不及精神上的,如果這段婚姻相處的快樂 連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的權利都沒有 ,我們還能有什麼其他的決定權呢,離婚率大大的增加也是因為時代的快節奏所影響 ,包辦婚姻和自由戀愛兩者各有弊端,但無論如何選擇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



軟萌少女李夏一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了徐志摩的愛情故事,徐志摩跟第一任妻子張幼儀是包辦婚姻,張幼儀在徐志摩眼裡是一個粗俗的農村婦女,實際上張幼儀是一個思想先進的“大腳”新時代婦女,而且在徐志摩留學的幾年裡一直照顧公婆和兒子,但是徐志摩認為跟她的婚姻是煎熬,是兩個人的痛苦,他倆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對離婚的夫妻(不知道這句話準確不準確)。徐志摩跟在劍橋認識的林徽因自由戀愛,吟詩作對,好不自在。

我是一名女性,我在學生時代非常向往自由戀愛的生活,找一個互相愛慕的對象並且生活下去好似王子和公主的生活,但是生活是柴米油鹽不是偶像劇,除了愛情還需要相互包容,情侶分享開心,而夫妻需要互相取暖,要在最困難的時候相互扶持,在經濟條件允許時找一個自己真心相愛的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但是婚姻不是扶貧,當今父母不再是古代指腹為婚,我們眼裡的包辦應該就是門當戶對的意思,家庭條件的差距會帶來雙方思想觀念的差異,不要選擇家庭條件相差太遠的結婚對象。新時代的父母都是在尊重子女意願的前提下提出意見,我一直都牢記這句話:父母讓結婚的對象可以不接受,但是父母反對的對象千萬不要盲目堅持。婚姻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決定,柴米油鹽才是生活,愛情的保鮮期很短,無論是包辦還是自由戀愛,拋開愛情的泡泡,理智思考一下兩人的三觀,跟你結婚的往往不是最愛的,而是最合適。父母的意見一定是最中肯的,所以我認為沒有兩種方式沒有絕對的選擇傾向,最好的狀態是自己自由戀愛的對象正好也是父母看好的。


時常伐開心的小丸子


。其實我覺得包辦婚姻和自由戀愛並不是絕對的對立,通常說包辦婚姻是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父母家長一手操辦,兩位新人之間並沒有培養屬於自己的感情,而自由戀愛是指男女雙,方男女雙方,自由戀愛相互表露出自己的真實情感,我覺得這還是要跟個人的性格有關,比如說如果某個人在經濟和人格上都能夠實現完全獨立,那麼自由戀愛,肯定是更有利於他們的,但如果某個人在經濟和人格上還顯得十分幼稚,那麼這時就需要父母的適當干預,才更加的適合她


學著成長懂得擔當


自由戀愛,但是今時不同往日,包辦婚姻更吃香。人人都想自由戀愛,但現實不會跟你玩浪漫玩情調,現實中的種種奇葩問題會讓你對自由戀愛敬而遠之,很多時候都是隻開花不結果,浪費感情不說還浪費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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