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支持服務業企業健康發展的八條意見

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支持服務業企業健康發展的八條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南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不斷深化“三服務”活動,幫助和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服務業企業渡過難關,特提出如下意見。

1.給予限上住宿業補助。對限上住宿業企業,按2019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2%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2020年12月31日前新入統計庫企業,按2020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2%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2.給予限上餐飲業補助。對限上餐飲業企業,按2019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3%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2020年12月31日前新入統計庫企業,按2020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3%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3.給予規上旅遊業補貼。對規上旅遊業企業,按2019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2%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2020年12月31日前新入統計庫企業,按2020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2%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區文廣旅體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4.給予規上物流業補貼。對規上物流業企業,按2019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2%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2020年12月31日前新入統計庫企業,按2020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2%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5.給予小區物管業獎勵。對規上小區物管業企業,按2019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5%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2020年12月31日前新入統計庫企業,按2020年申報的應稅營業收入的5%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6.給予商務樓宇租金減免。對入駐區國有公司持有的商務樓宇的限上服務業企業,一次性減免3個月租金。(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7.協調服務業金融支持。積極協調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服務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做到不壓貸、不抽貸,靈活應用無還本續貸、延期還款等措施予以展期或續貸,加快審批速度,切實解決企業資金週轉困難;推動南潯農商行等銀行機構發放低於市場利率的專項項目貸款;推動銀行機構進一步優化金融服務,切實提高線上業務辦理效率,實現全方位、多層次的有效對接。(責任單位:區發改經信局)

8.加快專項資金兌現。對有明確政策支持的服務業企業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兌現;對建設週期較長的項目,可以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發生額,提前按比例進行扶持資金兌現。(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發改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體局、區市場監管局等)

本意見自2020年1月22日起施行。所有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其年度實繳稅收,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助對象以統計局提供規上(限上)企業名單為準(區屬國有企業不在補助範圍內),政策兌現分批執行。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

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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