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松山一男子涉嫌妨礙疫情防控秩序被逮捕

2020年2月14日,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2月8日17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在未取得疫情防控期間小區出入證的情況下,欲與其母、其女友外出小區,被疫情防控人員和民警勸阻,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辱罵、毆打疫情防控人員,辱罵、撕扯民警,妨礙疫情防控秩序,阻礙民警執法工作。

公安機關對劉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後,松山區檢察院立即對該案提前介入,積極主動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松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妨礙疫情防控秩序,以暴力方法阻礙疫情防控人員和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構成妨害公務罪。當日松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依法防控

人人有責

赤峰松山一男子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被逮捕
赤峰松山一男子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被逮捕

松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有效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兩高兩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及自治區公、檢、法、司制定下發的《關於依法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及時辦理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實施意見》,在區委及上級院的指導下,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服務大局,對危害疫情防控、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為疫情防控,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利法治環境。

赤峰松山一男子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被逮捕

為了進一步強化紀律觀念,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現將在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期間發生一起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私自洩露機關內部信息和確診病例個人信息的問題予以通報。

2020年2月7日,區疾控中心、赤峰寶山醫院個別工作人員在參加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過程中,無視區紀委監委《關於在新型肺炎防控工作中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有關要求,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未經區防控工作指揮部公開發布,私自洩露確診病例個人有關信息,區人社局、區農牧業局、區文旅體局個別機關幹部通過微信和朋友圈向外傳播機關內部信息和個人隱私,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區紀委監委將繼續深入調查,根據事態發展和影響程度對相關人員適時作出嚴肅處理。

在全區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敏感時刻,部分機關工作人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暴露出我區仍有部分黨員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保密意識不強,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不堅決、不徹底。對此,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務必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帶頭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不得在公眾場合、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散播與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有關的涉密信息。各地區、各部門主要領導要進一步強化對幹部職工的紀律要求和保密教育,嚴格執行《關於在新型肺炎防控工作中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穩妥地開展工作,全力打好新型肺炎防控阻擊戰。

中共赤峰市元寶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赤峰市元寶山區監察委員會

2020年2月8日

赤峰松山一男子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被逮捕

信源丨松山檢察、寶山紀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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