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0年2月17日零時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具體範圍以藥品說明書功能主治、適應症為準)。
二、有發熱、頭疼、鼻塞、打噴嚏、咳嗽、乏力等症狀的患者可與社區或鄉村網格員聯繫,由網格員聯繫社區或鄉村醫生給予幫助。
三、上述藥品各藥店一律下架封存。對違反公告要求,擅自銷售“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的零售藥店,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懲。
解除暫停銷售“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時間另行公告。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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