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法院:無“微”不至 不見面也能迅速化解

黃河新聞網晉城訊 “韓某某訴田某某離婚糾紛一案原定於2020年2月11日08:30開庭,因疫情予以延期,經徵求雙方當事人意見,特建調解群予以庭前調解”,沁水法院家事審判團隊書記員編輯一條微信發到群裡。

“各位好,我同意調解”,原告韓某某說到。

“我也同意調解”,被告田某某發送了微信。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沁水法院家事審判團隊梳理近期排期開庭的離婚案件,在電話徵詢當事人同意後,建立“一案一群”, 即承辦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將原、被告及雙方的訴訟代理人拉進一個群。雙方在微信群內共商調解方案,通過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直線“微溝通”與“微交流”,瞭解案件的爭議所在,並重點進行調解。近期該團隊已完成了5件採用微信調案的對接準備工作。

由於疫情因素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沁水法院迅速啟動戰時工作機制,審判工作由線下工作模式轉到線上工作模式,防止出現案件積壓。2月3日以來,綜合辦公室技術人員事先在“華宇雲間法庭系統”後臺錄入開庭案件信息並搭設遠程開庭網絡環境,提供軟硬件支持,全程做好技術保障,審判人員組織進行網絡庭審;同時充分運用信息手段開展調解工作,多起案件也都正在法官組建的微信群裡“熱鬧”地調解著,通過電話“12368”調解著。這些舉措雖系應對疫情之舉,但在提高審判效率、節約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方面充分體現出傳統審判模式無法具有的優越性、方便性。

下一步,沁水法院將進一步總結微信調解、互聯網網絡開庭的經驗,加強智慧法院建設,紮實推進互聯網審判常態化、規範化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多元、豐富、便利的訴訟服務。(張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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