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疫情彙總⑯:3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行程軌跡公佈

患者馬某,男,55歲,為大連市第17例病例王某公公,遼寧朝陽凌源人,在大連居住地為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龍王塘街道。


  馬某隔離醫學觀察前行程軌跡:


  1月17日11時至18時40分,患者於凌源汽車站乘坐凌源至大連的長途汽車(座位號8號)來大連,抵達後由其兒子駕車接回家,此後居家未外出。


  1月21日和1月22日17時50分許,從家步行至海川幼兒園接孫子回家。


  2月11日,第17例病例王某第一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2月13日對其密切接觸者馬某等家庭成員進行核酸檢測。當晚馬某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但無發熱、咽痛、腹瀉等不適症狀。


  2月14日,馬某出現發熱等症狀,經省專家組複核為確診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穩定,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正全力排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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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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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女,漢族,45歲,農民,家庭住址:遼寧省鞍山市臺安縣高力房鎮前海尚城小區。


  李某系鞍山市確診病例宋某、呂某的密切接觸者,2月6日起已經在定點醫院隔離醫學觀察。目前,李某生命體徵平穩,與其密切接觸者已實施隔觀察。


  李某隔離醫學觀察前行程軌跡:


  1月24日、25日,李某同丈夫、兒子乘自家三輪車從高力房鎮前海尚城小區到馬坨村婆家過年,分別於24日22時30分、25日19時40分乘自家三輪車返回高力房鎮家中。


  1月26日,李某攜丈夫、兒子乘自家三輪車到高力房鎮陳家房村孃家過年,同李某父母、弟弟一家四口、姐姐一家三口一同用餐,當日18時乘自家三輪車返回家中。


  1月27日,李某未外出,無訪客。


  1月28日、29日,李某乘自家三輪車到陳家房村孃家探望弟弟並留宿兩日,未外出。


  1月30日至2月3日,李某未外出。


  2月4日,李某乘出租車到臺安縣恩良醫院9樓內科病房陪護婆婆宋某,中午曾佩戴口罩到醫院食堂買飯。


  2月5日,李某在臺安縣恩良醫院陪護。


  2月6日,由急救車從臺安縣恩良醫院轉運至鞍山市傳染病醫院隔離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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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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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趙某某,女,64歲,家住葫蘆島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河西B區。


  2020年1月23日前,趙某某與丈夫長期在西安居住。2月3日,陪同丈夫楊某某到連山區人民醫院就診,因丈夫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在發熱門診進行隔離醫學觀察。10日,被連山區人民醫院專家組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15日,第三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被省臨床專家組診斷為普通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


  患者趙某某的行程軌跡:


  1月23日16時06分,患者與丈夫楊某某從西安乘坐K2046次列車(11車廂1、2號硬臥)回葫蘆島,24日晚,在興城火車站由患者丈夫的侄女楊某夫妻2人開車接至患者公婆家中,之後未外出。


  1月25日9時左右,夫妻二人步行前往楊家杖子毛屯露天集貿市場購物,11時左右,步行回到公婆家中後未外出。


  1月26日-28日,居家未外出。


  1月29日-2月1日,患者自述,每天上午均陪伴丈夫步行到毛屯社區衛生服務站輸液。4天中除在診所陪伴丈夫輸液外,僅於1月30日11時32分在葫蘆島農村商業銀行楊郊支行辦理過業務,其餘時間均在公婆家中未外出。


  2月2日上午,乘坐出租車(自訴車牌不詳)到興城火車站退票,停留10分鐘左右,乘坐原出租車於14時返回毛屯社區衛生服務站,陪伴丈夫輸液,輸液後步行回到公婆家中未外出。


  2月3日10時20分,夫妻二人從家中乘坐出租車(車牌號:遼PTQ305)到連山區人民醫院急診科就診,車內另有兩名去往島裡方向的乘客。下午,同丈夫楊某某由120轉運車送入連山區人民醫院發熱門診隔離觀察。


  2月4日—5日,陪同丈夫在連山區人民醫院發熱門診進行隔離觀察。


  2月5日—10日,在連山區人民醫院隔離觀察。


  2月10日,被連山區人民醫院專家組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2月11日至今,被轉入葫蘆島市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


  患者趙某某的密切接觸者與其夫的密切接觸者基本相同。對追蹤到的密切接觸者已經實施了醫學觀察,其他密切接觸者正在排查中。


遼寧日報:張藝凡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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