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人員是事業編嗎?

範寶財


社工本身就不屬於體制內的。

先說社區,自古以來行政是不下鄉的,七品芝麻官縣級政府就屬於最基層的行政單位。這幾年因為社會管理的發展,縣區級政府下設有鎮街道辦事處,這已經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了,街道辦事處屬於派出機構。村、社區不屬於行政組織,而是村民自治結構。因為不屬於行政組織,所以村社區,上級單位只有資金扶持,而沒有定項撥款。舉個例子,地主家的,大兒子長子嫡孫,通常是行政編制,二兒子不能繼承家業,但是有份穩定收入,是事業單位。村社區就屬於小三家的孩子,會給你派工作,也會給你撥個款,但主要靠你自立自強。

再說社區工作人員。社區工作人員一般分為三塊,以我們這邊的情況為例。第一是農社區的書記、主任,也就是一把手。農社區主要是指有集體資產的,沒有集體資產的是居住社區或者企業社區。一把手的工資主要有民政部門發放。第二是農社區的其他工作人員,兩委主要是看否能夠選舉成功,一般工作人員變動少。他們的工資主要是由社區負擔,工資多少要看社區經濟發展條件。第三居民社區、企業社區、農社區的社區工作者,工資主要還是由民政部門負擔。

最後再說一下社工,社工主要是指有社工證的人,許多社區工作者會去考社工證,據說未來很有用,但是目前沒用,主要是不漲工資。按照大城市的一些慣例,社工屬於第三方組織,不屬於政府部門工作人員,雙方會有合作關係,但不是僱傭關係。

綜上,在社區工作幾乎是沒有轉成體制內的可能性的,但是社區工作彈性相對大一些,需要遵守的制度少一些。


白水90944696


這位朋友你好,你問的社區工作人員是事業編嗎?在機構改革中能不能轉成行政編制嗎?首先告訴你這位朋友,社區工作人員不是事業編,更不能轉行政編制,社區招聘人員只是鄉辦的臨時工。



我們當地在2005年招聘一批社區招聘人員,當時的工資是每個月300塊錢,也不繳納養老保險。每天都是在社區工作,服務社區,負責社區的計劃生育,治安管理,人口普查,低保申請等有關社區的所有工作。



“三夏”防火,秋季秸稈禁燒,蹲在田間地頭都有社區招聘人員的身影。三伏天到大街清理垃圾,清理小廣告,參加城市建設,衛生城市創建,拆遷,這就是社區招聘人員所幹的工作。



社區招聘人員的工資有原來的每個月300元漲到現在的最低工資1570元。社區招聘人員成為我們鄉辦的中流砥柱,很多工作都是社區招聘人員負責,社區招聘人員已經成為鄉辦的主力軍了。



很多社區招聘人員從2005年上班到現在已經10多年了,目前政府連養老保險都不給交,不知道以後到退休年齡後生活保障誰來負責?你這位朋友還問社區招聘人員是不是在編?在機構改革中還能不能轉行政編制?怎麼感覺你是不是在做夢呢?希望你以後多瞭解社區招聘人員的信息。


周口視窗


社區工作人員,也就是我們口中常說的社區幹部,他們和農村幹部一樣,都是我國最基層的工作人員,承擔著國家大量的基礎工作,如計生、衛生、安全、維穩等,但他們不屬於行政序列,沒有編制,只拿國家定額的補貼報酬,充其量只能算國家公務人員。

關於社區幹部的補貼報酬,各地標準不一。我所在的市,基本的標準是:社區書記、主任1780元/月,社區副書記、副主任、專幹為1650元/月。這是近兩年漲上來的水平,以前,我們這裡社區幹部的工資待遇非常低,每月只有幾百元,拿著這麼低的工資,卻承擔著大量的工作任務,很多人因此都不太願意幹。現在工資上來了,也開始交保險了,情況有所好轉。像一些資產較多的社區,也和農村選村支書、村主任一樣,出現了激烈的競選現象。部分社區出現一些“牛叉主任”,也時常見諸報端。

不過總體上來看,除了部分不良社區幹部典型外,絕大多數社區幹部還是比較辛苦的,很多人幹了幾十年,也不能進入體制。好在近兩年國家加大了對基層幹部的傾斜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額面向基層農村幹部、社區工作人員和三支一扶人員招錄國家公務員,客觀上也解決了部分社區工作人員的出路問題。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筆者曾在市縣兩級工作多年,對社區工作這塊也做過專門調研。社區工作人員分為廣義和狹義之說,廣義的包括社區所有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人員(一般為1-2人、即主任和書記)、村官、勞動協管員、民政專幹等等;狹義的即社區專職工作者,屬民政部門招聘,通常叫民政專幹。

筆者曾經調研過一個區的26個社區工作人員狀況:共有村官20人、勞動協管員45人、民政專幹70人、公益性崗位43人、殘疾專幹23人、網格員318人、政府聘用人員28人、社區臨聘人員66人、其他15人,工資在800-3600元之間。可以看出來源渠道多、待遇五花八門。

回到你的問題,社區工作人員是事業編嗎?大部分不是,一般來說,不超過2個,即書記、主任。

在機構改革中可以轉為行政編嗎?答曰,肯定不能,社區原則上屬於自治組織,因此目前正在探索如何進一步去行政化。所以轉行政編制完全沒有可能。

筆者建議:作為未就業大學生,可以將社區作為“先就業再擇業”的一個跳板,但最好不要作為終身職業選擇。


公考面試觀


目前的社區工作者,大多數城市是沒有編制的,不過,有的經濟發達地區,在社區書記、主任的待遇可以參照當地的事業編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數地區,目前還是採用與勞務市場簽訂用工合同,社區工作者屬於勞務派遣,當地民政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計劃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而社區工作者領取的報酬有:

1、生活補貼。2、崗位補貼。3、考核獎金三塊組成。

(其實是沒有名正言順的拿工資的)社區工作者一般有當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社區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羅萬象的。所以,就目前而言,由於社區工作者是在社區居委會工作,受“居民委員會法”的規定,居委會是群眾自治組織的約束,街道等上級主管部門對社區居委會都只有指導工作的權力。因此,從事社區工作的人員在一段時間內是不會有什麼編制的。但是,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試行“社區工作站”,如果是在社區工作站工作的社區工作人員,街道對社區工作者就可以名正言順的領導,那麼,有可能在社區工作站工作的社區工作者,也許會參照事業人員的待遇。


擴展資料:

一、義工和社工的本質區別

(1)從上述含義可以看出,社工是受薪人員,也就是說社工是拿工資的,而義工則是無償的付出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等,沒有任何工資等的報酬。

(2)社工有專業的知識和技術,比如說個案社會工作,比如說聆聽的技術等等,而從事公益事業的義工,有時候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術,比如說醫護人員,但社工則是一種專業特有的專業知識和技術,這有別於其他的專業。

(3)社工要遵循嚴格的專業倫理和價值,而義工也要遵循社會的倫理和價值,但不如社工嚴格和專業。這些倫理和價值是作為一個社工人員所必須遵守的,其規定也非常嚴格,有時候甚至會互相沖突,或者跟社會總體的價值觀相沖突。

(4)社工需要有從業資格,就像律師需要有律師資格證書一樣。而義工則不需要由專業資格的限制,只要是自願的助人活動都可以看作是義工。

(5)因此,義工所服務的範圍要比社工的服務範圍更為廣泛,包括一系列為了他人、社會而進行的無償性的活動。而社工則是專指專業社工人員所從事的服務活動。

二、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目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三、行政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會組織 ,在其活動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 等特定手段發生作用的活動的總稱。首先,它屬於國家的範圍,即屬於公務,不是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的任務 其次,也不是一切國家權力都是行政權利,只有行政機關或者政府的權力才是行政權力 。

四、企業單位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常州中公教育


社區工作人員的定位

社區是由民政部門成立的自治機構,和村是一樣的。這就很明確了,編制只供由機構編制部門成立的單位使用, 其它由政府、民政、工商等成立的機構,均不能使用編制。

一些地方在社區成立初期,所有的工作人員包括領導幹部都是由行政事業單位調任的,他們原先有編制、有身份,隨著機構的理順,以及簡政放權、精減機構編制,逐漸明確了社區的性質和用人導向,從而使得這一部分人沒了編制和身份,產生了諸多問題。

在理順過程中,這些問題大多數地方是通過掛靠、借調等方式,把工作人員的編制、工資、經費放在另一個單位,比如鄉鎮、區政府下的事業單位。個別地方因為編制緊缺,社區的工作人員沒了身份也沒了編制。還有就是像村一樣成立自治組織。

可以明確的是,社區在機構改革中,是由民政部門成立的自治機構,不會轉為事業單位或是行政單位的。因而社區的工作人員,更不會配給事業或者行政編制。


職言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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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為您解答~

第一個問題:社區工作人員是不是事業編?

社區工作人員是指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並與街道(鄉鎮)簽訂服務協議的工作人員,主要工作是定期召開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建好治保工作臺帳,做好婦聯工作計劃的制訂、實施等。它不是一級政府,也不是事業單位,所以絕大多數社區工作人員是沒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

為什麼說絕大多數呢?因為部分事業編制職工會存在有入編後安排到社區基層工作的情況,這種社區工作人員本來就是有編制的,但這樣的情況也是比較少見的。

第二個問題:在機構改革中社區工作人員可以轉為行政編嗎?

首先要明確的是,機構改革的做法是縮減編制,很多非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都改編制為合同制,社區工作人員群體龐大,如果要納入編制,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初衷就是相悖的了,所以這基本不可能,事業編制不能改,行政編制就更不可能了,眾所周知行政編比事業編人數少得可不是一星半點。另外,現在的編制統一實行凡進必考的原則,要想有編制就必須要參加招錄考試,除非是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這種少數情況以外,都是要通過考試的,所以社區工作人員要想直接轉為行政編,基本是沒有可能的。

但現在社區工作人員也有國家政策幫助,每年會拿出一些名額面向基層農村幹部、社區工作人員和三支一扶人員招錄國家公務員,機會是有了,就看個人能不能把握住,要想變成行政編,提高自身實力能力才是硬道理!祝你考試成功!


中公小小七


社區工作者不屬於事業編也不屬於公務員,工作一般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工作站等社區組織,目前來說,沒有編制,一般的社區都是實行聘任制的,合同到期可以續簽也可以離職,對以後報考公務員或者事業編沒有任何影響。

社區筆試主要考察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個別公告還會考察社區建設、社區工作知識、黨建知識和公文寫作等相關知識,具體以實際公告為準;社區面試一般以結構化面談方式對應聘者進行考察。相較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社區考試會更簡單一些。


天津中公社區考試


社區工作人員是指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並與街道(鄉鎮)簽訂服務協議的工作人員。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公務員編制是指無編制公務員,無編制公務員也稱聘任制公務員,是指機關與擬聘人員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任命的公務員。


撫順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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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社區工作人員是不是事業編?

社區工作人員是指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並與街道(鄉鎮)簽訂服務協議的工作人員,主要工作是定期召開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建好治保工作臺帳,做好婦聯工作計劃的制訂、實施等。它不是一級政府,也不是事業單位,所以絕大多數社區工作人員是沒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

為什麼說絕大多數呢?因為部分事業編制職工會存在有入編後安排到社區基層工作的情況,這種社區工作人員本來就是有編制的,但這樣的情況也是比較少見的。

第二個問題:在機構改革中社區工作人員可以轉為行政編嗎?

首先要明確的是,機構改革的做法是縮減編制,很多非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都改編制為合同制,社區工作人員群體龐大,如果要納入編制,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初衷就是相悖的了,所以這基本不可能,事業編制不能改,行政編制就更不可能了,眾所周知行政編比事業編人數少得可不是一星半點。另外,現在的編制統一實行凡進必考的原則,要想有編制就必須要參加招錄考試,除非是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這種少數情況以外,都是要通過考試的,所以社區工作人員要想直接轉為行政編,基本是沒有可能的。

但現在社區工作人員也有國家政策幫助,每年會拿出一些名額面向基層農村幹部、社區工作人員和三支一扶人員招錄國家公務員,機會是有了,就看個人能不能把握住,要想變成行政編,提高自身實力能力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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