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第八類社保積分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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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寶安區小一入學,8類積分如下:

社保分+計生分+租賃合同分,三部分組成。

社保積分:

截止2019年3月31日,養老與醫療均需要交滿12個月以上,接交費最長的險種來算,每個月積一分。比如養老13分,醫療110分,就按110分算。

計生積分:

獨生子女加90分;

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60分;

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的加30分;

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數據有誤的不加分

租賃合同積分:

從辦理合同後的出證日期(右下方時間),開始計算,截止2019年3月31日,每個月積1分。比如2018年6月21日出證,只能算7,8,9,10,11,12,1,2,3月份,1共9個月,積9分。(多張租賃合同可以累計,但不能中斷三個月以上,而且要在同一個學區內)


colorfull2008


首先這個問題不在我的領域範圍呀,既然邀請了,那還是要認真的回答一下的,每次回答都會看下各位小夥伴的回答,都答的非常好,下面是我尋找到的一些資料,希望能給看到我回答的朋友一點幫助。

非深戶學生按養老險累計繳費月數和醫療險連續繳費月數中,時間長的險種月數來計算加分。

每滿1個月得1分。

所瞭解的就是這些了,確實不是本領域的,詳細答案可以參考其他網友,謝謝!


辰大逸


學位類型是第八類的話,應該屬於非深圳戶籍。


按2018年深圳寶安區入學積分新規:


第八類積分分為兩項:社保積分和計生積分。


社保積分就是按社保繳納的累計時間計分。

1.學生父母中的一方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至少包含養老和醫療險種)積分(或法定監護人)

2.補繳不計分

3.父母雙方(或者法定監護人)是任意一方的,並不是雙方的,因為不會累加。

4.如果父母雙方中有一人是有本地戶籍的,當事人也可以根據父母戶籍遷入的時間計算。


每月1積分,不滿月的不算,不封頂。


比如,某學生的母親,5月1號繳納社保累計的時間已經6年5個月了,也就是77個月了,那就是77分。


計生積分

獨生子女積9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積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積30分。

這也意味著如果是獨生子女就相當於比其它政策內子女多了30分。


最後積分是社保積分+計生積分的總和。


貓眼衚衕


1.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於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於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於3倍的,積100分。

4.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楊海豐666


不瞭解當地情況


創業英雄謌


不瞭解當地具體情況


靜恆致遠


不瞭解當地情況。


斌斌1234787


不清楚。不是那裡人。


晴雨31573053


這個我真不知道,咱也不敢說,咱也不敢問


泰山義哥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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