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員工,又招聘新人,部門全部私自進行:人事部門,不要面子?


開除員工,又招聘新人,部門全部私自進行:人事部門,不要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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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員工,又招聘新人,部門全部私自進行:人事部門,不要面子?

我有個朋友在一家不算大的公司做HR。最近,卻發生了一件讓她很不好想的事情。

現在這情況,對招聘工作者來說,其實是很無奈的。

可即便如此,他們公司一個業務部門負責人,卻在沒有反饋員工任何問題的情況下,自行勸退了一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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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算,他們還通過電話面試,推薦了另外一個人入職。

我朋友不知道被推薦的這個人,和部門負責人是不是有什麼私人關係。可這話又不好問。

可如果不問,似乎自己的存在,顯得又很是多餘。

在這糾結中,自己不知道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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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招聘工作,確實也並不是人力資源部門的專屬工作。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業務部門要參與到招聘的選拔過程中。

但這不代表,業務部門可以完全繞過人事部門直接進行招聘。業務部門的這種行為,不可能視而不見。

業務部門有權力勸退部門員工,也有資格推薦新人進來。但是,一來此種操作需要報給人事部門,業務部門僅作為協助人而存在;二來,勸退或者推薦,也是要符合相應條件的。

<strong>毫無知會的私下操作,是權力的邊界擴張以及規矩的肆意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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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的此種操作,完全讓人有理由相信,他們有自己的“小心思”。

換做任何一個有點意識的人,都知道勸退或招人都不是業務的本職工作,就工作劃分的原則來看,他們完全沒有理由去做這件事。

如果公司能夠進行此種操作,其他部門只會“有樣學樣”。

更多部門的跟風,只會把整個公司搞得“烏煙瘴氣”,甚至“各自為政、分崩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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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業務部門,其實我朋友他們部門,也是有問題的。凡事都是“後知後覺”啊。

部門勸退了員工,人事部門居然沒收到消息?那員工離職手續是怎麼辦的?然後部門又推薦新人入職,人事部門不需要面試?

難道人事部門怕業務部門怕成這樣?如果真是,那乾脆不要人事部門好了,何必浪費這個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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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現在的大環境上,人事部門確實不怎麼受重視,但卑微到如此程度,實屬罕見!

<strong>業務部門沒把制度放在眼裡,人事部門是沒把制度落實下去。

企業肯定是存在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按照規定執行呢。或許,不是業務部門“太囂張”,而是人事部門“太無能”。

<strong>自己不重視自己的工作,他人又怎會將你放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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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問題就擺在這,毫無疑問,是要直面的。

首先應該明確制度。

公司在用人管理上,制度怎麼寫的,就怎麼來。這是你話語權的底氣所在。我

想制度寫的肯定是人事部門為主、部門輔之的程序。如果不是,請修改。所以,沒什麼不好問的,該問就問。

其次弄明白離職員工情況。

究竟是什麼原因離職,總得給個交代,不說“找回尊嚴”,之少不能因為部門的“一通操作”帶來不必要的勞動糾紛吧。這麼好的理由,怎麼就不知道用呢。

如果確實是因為什麼原因不合適,那也可以作為“待改進項”,在之後的工作中,將不足的地方彌補起來。畢竟,招人也是一筆成本。企業不是施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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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推薦的人要走正規面試流程。

該人事面試人事面試,該業務面試業務面試,只要不合適,就不錄用。

如果說,是什麼人推薦的,提前問清楚最好。等人進來了,再挑三揀四,對誰都不好。

原則上不通過是不錄用的,但如果確實是“關係戶”,沒辦法做得那麼絕,大可以根據面試情況,結合領導的意思,安排較符合的崗位。

這樣一來不至於和領導撕破臉,二來也算是人盡其用。最關鍵的是,將人背景摸清楚,對以後的工作大有裨益。

當然,對“關係戶”也應該有跟蹤表格,這樣才能更加方便的管理他們。

<strong>我並不歧視“關係戶”,只是他們的情況比較特殊。畢竟有些“關係戶”,確實在合適的崗位上貢獻了應盡的力量,那為何不能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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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門,在公司裡都是比較不受重視的。但這並不代表人事部門就是沒用的。

在管人這件事上,沒有人比專業的HR更專業。

所以,制度流程要完善,同時對於業務部門的一些不合理要求,要懂得說“不”。一旦發現有不合規的地方,就要通過有效的方式去溝通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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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畏首畏尾,只會將自己的地位放得更加卑微。對自己不好,對公司也不好。

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職責與權限,雖然不用去覬覦其他部門的,但自己部門的也不能隨便說丟就丟。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畢竟,部門,也是每一個個體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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