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時,當心出現下列5句話

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時,當心出現下列5句話

離婚需要簽訂離婚協議,但是很多人在情緒不穩定的時候簽訂,難免會踩坑,很多當事人都是自願離婚,寫了一份離婚協議,便迫不及待的去辦離婚證了。結婚數十載,難得一人心!面對將要和你分道揚鑣的這個人,你瞭解多少情況?

信任對方無可厚非,想要快點離婚也沒問題。但有時候,就是這種信任和急迫心理,在離婚時讓自己栽跟頭。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如果協議裡有這5句話,就得當心了!

第一、“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這句話對隱匿財產的一方,大大有利。因為一旦離婚了,另一方想要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對方隱匿銀行存款,相對有些困難。

律師建議:在離婚協議中,應當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定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餘額、幣種等。一方離婚後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一方轉移財產,另一方再起訴的話,也好向法院說清。

第二、“財產已分割完畢”。如果有這句話,雙方也簽字了,某種程度上說明:雙方對財產總額和分割方式是沒意見的,即使對方隱匿財產了,也是你說的分割完畢了。

律師支招:針對這種情況,雙方最好將財產分列。針對某部分財產,可在列明和分割清楚後,交待一句已分割完畢。不要稀裡糊塗地表明:對所有財產都分割完畢!所有表示該意思的表述,都是有風險的。

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時,當心出現下列5句話

第三“男女雙方名下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簽訂離婚協議時,雙方都是自願的。而且是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無異議的情況下,才領取離婚證的。

律師建議:雖說財產分割無異議時,才準你們離婚。但你表示無異議後,如離婚後再發現什麼情況,就不好追究對方的責任了。建議雙方將財產列清楚,只說明對列出的財產無異議,並約定隱匿、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

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時,當心出現下列5句話

第四、“婚後按揭購房歸一方所有,由該方還貸”。當事人要明確一點,夫妻共同債務是連帶的,內部約定的分擔比例,並不能當然對抗債權人。即:僅憑《離婚協議書》不能解除一方對銀行的還貸義務,必須向銀行要求減少共同還貸人。否則,該方會因未清償貸款而不能貸款購房、投資等。

律師建議:當事人要先向銀行了解情況,然後共同向銀行申請變更還貸人。變更後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月貸款金額的2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當事人最好將協議公證,並由還貸一方與銀行重新簽訂抵押合同,或提供相應擔保。如果銀行不放行,離婚後還是兩個人還!

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時,當心出現下列5句話

諮詢法律問題請私信我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