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百丈清規——子部類古書籍


























上部有祝釐章第一、報恩章第二、報本章第三、尊祖章第四、住持章第五,下部有兩序章第六、大眾章第七、節臘章第八、法器章第九。

《百丈清規》是唐代懷海禪師為禪宗寺院制定的清規,後歷代多次增訂。元順帝時百丈山住持德輝長老奉敕重新修定為《敕修百丈清規》。

全書分上下兩卷,包含:祝釐、報恩、報本、尊祖、住持,兩序、大眾、節臘、法器共九章。此內含元至正三年餘氏恩庵刊本及室町時代覆刻元本。

上部有祝釐章第一、報恩章第二、報本章第三、尊祖章第四、住持章第五,下部有兩序章第六、大眾章第七、節臘章第八、法器章第九。對僧寺的各方面都有規範,最初在禪宗寺院流行,後成為漢傳佛教普遍的清規,並影響至今。

對僧寺的各方面都有規範,最初在禪宗寺院流行,後成為漢傳佛教普遍的清規,並影響至今;如在結夏安居、遊方安單、貼單、打禪七、普請、歲計、肅眾、榜狀牌示、鐘鼓法器等方面的規定,今漢地僧寺仍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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