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襄陽市城區進一步加強交通管控工作的通告

襄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12號)

為有效切斷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遏制疫情擴散蔓延勢頭,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2020年2月16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結合實際,決定在襄陽市城區內加強交通管控,採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減少機動車出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7 日7時起,除抗疫車輛、公務用車、公共交通、醫護人員用車、運輸生活必需品車輛和救護、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禁止在城區內道路通行。

二、因防疫工作需要,確有必要通行的車輛,由市直各部門、各城區防控指揮部集中向市防控指揮部申請核發《襄陽市疫情防控車輛通行證》後方可通行。

三、本通告發布前由市防控指揮部簽發的《通行證》有效,其他通行證明一律無效。

四、凡違反上述規定上路行駛的,由襄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按闖禁令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五、本通告所指的城區為:襄陽市轄區的漢十高速以南,二廣高速以東,繞城高速以西,漢十高鐵以北合圍範圍內的所有道路。

六、管制解除時間另行通知,請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

七、各縣(市、區)參照本通告執行。

襄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來源:襄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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