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都需要什麼材料?

夜緣夢


(一)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申請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50萬元以上糧食收購資金;

2、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儲存不低於400噸糧食,且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及相關技術規範要求的倉儲設施;

3、具有與其收購品種、收購量相適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儀器和計量器具;

4、具有相應的糧食檢驗技術人員和保管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年收購量50噸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申請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3萬元以上糧食收購資金;

2、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儲存不低於50噸糧食,且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及相關技術規範要求的倉儲設施;

3、具有與其收購品種、收購量相適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儀器、計量器具;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申請從事糧食收購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年收購量在50噸以上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具備與所經營的糧食規模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經營資金規模達到3萬元以上;

  二是擁有或通過租借具有符合國家儲糧標準和技術規範條件的糧食倉儲設施,倉儲能力達到50噸以上;

  三是具備相應的糧食質量檢驗、保管能力。擁有糧食檢驗儀器設備和開展檢驗工作的場地,設備包括定等、水分、雜質等常規指標的檢驗儀器,具有相應能力的檢驗人員和保管人員。對暫不具備檢驗能力的可以委託具有檢驗能力的機構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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