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裡建房只能一戶一宅嗎,現在家裡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可以嗎?

農夫也瘋狂


您好!題主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 分戶後再分一塊宅基地

  • 重新翻蓋宅基地

下面將就這兩種方式分別描述。

第一,分戶後再分一塊宅基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在出賣、出租後,不得再行申請宅基地。

根據目前“一戶一宅”的原則,每一戶內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所以題主如果戶內人多,讓部分人自立門戶並申請宅基地,正常情況下,村集體會給新分的戶分配宅基地。

當然並不是“分戶就一定能拿到宅基地”。如果村集體內沒有閒置的土地,也可能存在“分不到地”的情況。這種情況,題主也可以考慮從同村人手中買宅基地,將宅基地過戶到自己家名下,也就擁有了宅基地。這種買賣必須經過村委會同意,且價格也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所以價格也不會很高。

第二,重新翻新宅基地

題主也可以選擇對現有宅基地進行重新翻建。在不擴大宅基地佔地面積的情況下,擴大房屋的使用面積,這種方式也是經常採納的辦法。

從房屋佈局方面,根據住建部印發的文件《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試行)》,可採用兩種佈局方式:

垂直分戶(2-3層),適用於從事農業生產或發展庭院經濟的農戶

水平分戶(4-5層),適用於部分脫離農業生產的農戶。住房層高以2.6米到3米之間為宜,最高不能超過3.3米。

從房屋面積來說,各地標準不同。詳情可以參考各地區的標準。

從申請方式來說,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並通過村民會議商談。然後才要拿著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證明、戶籍證明、要蓋房子的施工圖或者方案圖、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等材料去鄉(鎮)政府審批,拿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就可以施工了。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農村裡建房只能一戶一宅,現在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可以嗎?

前幾天鄉里堂叔打電話來問,說二堂兄要結婚娶媳婦,家裡原先那套房不夠住了,想再給二堂兄建一套,就是不知道符不符合條件,能不能申請到宅基地,想讓我幫他問問在國土部門上班的舅舅,瞭解一下政策情況。

我晚上便抽了個時間給舅舅打了電話,將堂叔家裡情況跟舅舅說了一下,老舅聽了後,便告訴我這種情況得先讓二堂兄在村裡獨立分戶出來,然後才能再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但是分戶也是需要符合政策的,不是想分就能分。那麼,什麼樣的家庭才能申請分戶呢?

在農村,目前都是“一戶一宅”,意思是一戶家庭只能有一塊宅基地可以建房。想要另外再建,就得分戶,也就是老話說分家的意思。有四種情況的家庭可以申請分戶。

第一、家裡孩子多,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孩子長大結婚成家後沒有獨立房產,就可以將結了婚的孩子分戶出去自行建房居住。如果只有一個孩子,就算結婚後沒有獨立住房,也不能單獨分出去立戶。

第二、農村夫妻離婚後,分割好財產,法院判決後在村裡房子享有居住權,並實際住在這個房子裡的,可以和另一方將戶口分出來單獨立戶。

第三、對所有權有爭議的農村房子,以法院判決或協商結果為準,得到居住權並一直住在這個房子裡的人,才可以申請分戶。

第四、別人送的房子,或者通過繼承得到的房子,辦好贈予或繼承手續後,可以申請分房。

上面這四個條件,在以前只要符合其中一條,就可以帶好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契分戶手續。當然,那些沒有合法手續的自建違章房一律沒有這個權利。

不過現在分戶政策越來越嚴格了,不僅需要的證件多,流程也變得複雜了。身分證、戶口本、原先的老戶口本、自己身份證、土地證、還得開具家庭財產信息證明等等,這些一個都不能少。在申請流程上,先要向村裡打申請報告,村裡出具蓋了章的同意文件後,得再拿到申請立戶所在地派出所簽章,發了新戶口本後,分戶才算完成。


湘俚伢子


如果房子不夠住,想再建。可以申請分戶(下面是我個人辦理分戶時的流程):

分戶流程:準備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雙方),村委會證明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需自備複印件,省得跑來跑去麻煩)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申請。有個別地方會要求提供住所的照片,隨便拍一張都可以。當天申請當天分戶,個別地方就不太清楚了。

申請宅基地流程:也是準備戶口本(新分戶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宅基地申請書,先向所在地村委會申請,同意蓋章後再到鎮裡。地方不同,流程不一樣!我們這邊興先建後報!具體可向當地村、鎮、縣市政府部門諮詢瞭解。

附宅基地申請條件材料: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

  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

  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

  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

  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

二、申請宅基地需要的材料如下:

  農村宅基地申請報批時應分為兩種情況分別報送相關材料:

  (1)屬於原地翻建的,應報送: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複印件;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2)屬於異地新建的,應報送: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複印件(與原件核對);屬於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城鎮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有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覆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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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建房子涉及到宅地基的使用,而使用宅地基是“一戶一宅”的規定,要是之前建的房子比較小,家裡人多,不夠住,生活確實是挺不方便的,那想再建一套可以嗎?想要再建一套新的房子分開來住,那得分戶出來成為單獨的一戶,然後申請宅地基,得到批准了再建,但這個過程可能比較麻煩,下面具體說說:

現在農村的宅地基管理越來越嚴格了,就算有宅地基想要建房子也是要申請了才能建的,若是沒有宅地基的話就要先申請得到宅地基,而要是你有耕地,你想把一部分的耕地轉為建設用地申請來建房子很難,因為現在對耕地的管理保護很嚴格,像鄉居小菜這邊去土地局問過了個人是不能申請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建房子的。

照提主的情況來看,一家子住的就是符合“一戶一宅”原則的,是沒有多餘合法的宅地基的,所以要想建房子,得考慮分戶出來成為單獨的一戶,這樣才有資格去申請宅地基,至於能不能申請到宅地基,這真的不好說,就要看村裡有沒有多餘的宅地基可以申請了。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現在農村的宅地基難申請,其實分戶也有些難,像鄉居小菜這邊,前幾天去派出所問了工作人員:結婚了想分戶出來,怎麼辦理?工作人員答覆說,有單獨的房子住,人帶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過來就可以辦理,沒有房產證就不能辦理分戶。

也不知道我們這邊是不是被規劃發展的區域,有些方面處理得還不夠完善,幾年前鼓勵村民建樓房得補貼的房子都沒見有房產證呢,想分戶也是難呀,那天在土地局遇到一個男的在打電話也是談分戶的,估計是在跟家人解釋為什麼難分戶吧,我們走出來的時候他還在打電話。

不知道提主那邊分戶是不是這樣的要求,所以你還是自己去問下清楚情況,如果是那樣的話,你們都一起住一個房子,沒有單獨的房子沒有房產證是沒法分戶的,不能分戶就不能申請宅地基建房子。

而現在農村蓋房子也是有規定的,原則上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不同地方標準有些差別,有些地方可以建四五層的);所以,既然分戶、申請宅地基建房子難,要是你們家的自建房也就一兩層,沒有超過規定的總面積,可以考慮再升一層,這樣應該夠住了,當然了樓房層高也是有規定的,每層樓的高度一般在3.3米以下(有些地方的標準是在3.4米以下)。

鄉居小菜這邊有蠻多戶是一家祖孫幾代人一起住的,樓房是3-4層,樓房開幾處大門,分兩處樓梯上下,這樣方便幾個結婚後的孩子生活不相干擾;您可以參考下。

總結:綜合以上分析,農村建房是“一戶一宅”的規定,家裡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房子,得考慮申請宅地基、分戶,而不同地方情況不太一樣,還是要去村委、派出所、土地局問相關工作人員看看情況怎麼樣的,要是難以申請宅地基建房子可以考慮把樓房升層這樣就夠住人了。


鄉居小菜


第一,可以!完全可以!只要不位於城市拓展區等農房暫停建設的區域。

第二,實現路徑:分房——分戶——分戶人員以宅基地面積未達標申請新的宅基地——完成宅基地、建房審批——修建新房。

這是剛剛不在從事農房建設管理工作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工作經驗,給出的答案。下面,就簡要介紹相關的情況。


一、因是再建一套,不是擴建,必須先分房分戶。

家裡人員多,現有房屋不夠用了,一般來說除購買商品房外,有兩種解決辦法:(1)在原有房屋或原宅基地上擴建;(2)分戶後新建一套住房。

對於人員較多的,一般是優選第二種方式,不動老房,再新建一套住房。

但根據農房建設審批的實際,要新批宅基地建房,要麼是無房戶,要麼是宅基地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有房戶。而目前就家庭人員多、現有住房不夠而要新建農房,就只能通過分戶來解決。但根據分戶的規定,要先有房,所以要按先分房、後分戶的程序進行。

二、先分房、後分戶的注意事項。

  1. 因是要以分戶人員名義建新房,所以分戶人員所分得面積要相對較小,且便於拆除(建新需拆舊喲),小到只有一間有門有窗的房間都行。
  2. 分房前最好請當地國土所的工作人員先行查看,確保分房符合條件。
  3. 獲得新的房屋產權證後,才能到公安機關申請分戶。


三、宅基地審批、建房審批註意事項。

  1. 集體組織中有集體建設用地或一般農用地,才可申請用來建房。若是一般農用地,先需申請辦理農轉用手續。
  2. 宅基地面積需符合當地公佈的面積標準,並承諾建新必拆舊。
  3. 新申請使用宅基地必須嚴格按程序審批,社集體首先要同意(社員關係、鄰里關係要注意喲)。
  4. 完全宅基地審批、建房審批後,才能按審批的指標建房。對先斬後奏、批少建多整治的力度越來越大了喲,務必依法依規建房。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問: 農村建房只能一戶一宅嗎?現在家裡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可以嗎?

答: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一戶家庭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申請宅基地建房必須符合一戶一宅規定。那麼家裡人多,房子不夠住,怎麼才能再建一套房呢?

申請分戶。

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分戶呢?如果父母子女多,子女已經結婚成家,房子人均住宅面積低於25平米,確實不夠居住的情況下,可以向村委會申請開允許分戶證明,村委會出據允許分戶證明後,拿到戶籍管理窗口直接分戶,將原來的一戶人家分成兩戶人家,即兩個戶口本。



分戶後用新分戶頭再申請一處宅基地建房。

以前一個戶口本一家人一處宅基地,分戶後,老宅基地屬於父母的,新分的戶頭沒有宅基地,可以以新分的戶頭再申請一個宅基地建房屋即可。當然,如果你家所在的村集體,屬於城鄉規劃區,肯定是申請不了新宅基地的,房子不夠住只有想辦法買商品房或者購買本村村民的成品自建房,買過來不用批地,直接居住即可。


總之,農村家庭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人口多房屋不夠居住的家庭,可以申請分戶後,再以新分的戶頭再申請宅基地建房。有的村集體符合分戶條件,符合一戶一宅規定,也不能申請宅基地,那就是村集體已經被列為城鄉規劃區,規劃區是不能批地建房的,要麼買商品房,要麼買本村閒置農村自建房,買過來直接居住,不需要申請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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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農村裡建房只能一戶一宅嗎,現在家裡人多,房子不夠住,想再建一套可以嗎?其實,可以是可以,就是要符合相關規定條件。

大家都知道,自從農村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以後,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在農村要求一戶一宅,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而且隨著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也強行要求處理了農村農戶多餘的宅子,還將農戶宅基地多出面積的建築全部要求拆除,並收回多出的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這也是為了節約農村土地資源,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

所以說,農村只能是一戶一宅,如果說因為家裡人多想再建一套房子,那麼首先的滿足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而且還得經村委會的同意和鄉政府的審核批准,只有審核批准了以後才能動工修建。其實,只要是村集體組織之內的成員,而且是因子女結婚的原因需要分戶而缺少宅基地或者是宅基地低於分配標準的原因都可以申請農村宅基地。


農民小席


國家在農村開展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土地利用率,緩解土地供需矛盾。
在家庭人口過多


,房屋不夠居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如果人口過多而未能符合分戶條件的,可在原有樓房基礎上加蓋的途徑,來緩解居住壓力;
二、如果人口過多而又符合分戶條件的,可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分戶,然後再向集體經濟社申請宅基地建房。

在不斷城鎮化過程中,農村宅基地必然越來越少,因此在農村也推進統一規劃建房的新農村建設工作,把鄉村打造成為美麗宜居新農村!!


鄉村小菜


農村房子不夠住的現象,應該說只能是個案。大部分地區不存在。

青島農村近十年沒有批覆新建宅基地了。一方面,合村並鎮是指導方向。因為經濟原因條件沒達到,沒有具體實行。但規劃應該做的差不多了。

在可以批建新房時,本地是適婚青年可建四間瓦房。而拆舊房子翻建則可以隨時翻蓋。兩千年前後,八零後的婚房基本準備完畢。

而在零五年之後,縣城房地產熱波及鄉村。結婚縣城買房成為流行,有些花數萬元裝修的農村瓦房直接被嫌棄。主動批建新房的也就很少了。

雖然政策上在推行一戶一宅。但農村祖孫三代三套瓦房,每套房屋都有集體土地使用證。老人去世,房屋孩子繼承。


張力山


分戶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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