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狗咬傷,反要賠狗主人兩萬元。狗主人:小孩的命沒我的狗值錢,你怎麼看?

玄天觀天下


說這種話的人,如不是個先天性傻子、白痴或精神病的話,那就個人就是個沒有人味的東西,也就是那種常被人罵的,不是個人的“人”!你的狗就是比養狗的主人你自已還值錢,如被人故意打死或為了嘴饞把狗殺吃肉了。最多殺狗者賠你狗的價錢而已,連牢門都進不去!但如果這個說別人,不如自已狗值錢的人,把他認為,不如狗值錢的人殺害,那也是要為故意殺害了,不如自已狗值錢的人,判死罪而被拉出去槍決的!為什麼?再有錢有權的人養的狗,只能是他們自已認為,狗與自已一樣值錢,這個認為別人,比自己養的狗還要值錢的人,他就不配生活在今天,任何一個文明國度裡。但法律不承認狗與人的法律地位相同。狗就是狗!


大頭狼60935581


我之所以不答覆這個題目的理由是:男孩被狗咬傷,反要賠狗主人兩萬元。接著又有另一相關的內容是,狗主人:小孩的命沒有我的狗值錢。這種情況要求發表看法就有點兒戲。

至於後面附上的內容,筆者可以提供四個觀察側面:第一,陶大姐五歲的兒子與鄰居的寵物狗的玩耍在先,這個問題說明陶大姐和鄰居都沒有法律意識和寵物管理常識,因為寵物狗並不是玩具狗,是一種外觀上好看的畜生,對於主人也許會搖頭擺腦,容態趣稚,但對於幼兒未成年人來說,因為動作粗魯也可能導致其產生攻擊性。第二,在狗狗咬了陶大姐的兒子前後,存在鄰居的過失,因為鄰居沒有給狗狗繫上鏈,也沒有阻止寵物與小孩之間的玩耍,狗狗咬傷小孩後不採取措施,鄰居負上了民事責任,如果小孩發生致命的傷害,鄰居要負上重大的賠償責任。第三,陶大姐的丈夫打死了寵物狗以後,陶大姐的丈夫就負上了賠償責任,因為寵物狗是鄰居的一種財產,要花費大筆資金購買,法院判決損壞別人財產向人賠償合情合理。第四,鄰居聲稱陶大姐的兒子的命沒有自己的寵物狗值錢是錯誤的,陶大姐一家可以提出訴訟,可以指出鄰居放縱寵物狗傷人,要求鄰居䢎行人身傷害賠償,鄰居為此也會負上民事責任。


大偉140797056


狗主人連畜牲都不如,如果是我把狗打死,把狗主人打殘


用戶965901413121


因為狗主人的親生父母是狗。


6122678219


怎麼又要回到解放前了地主老財又都回來了嗎


手機用戶592404


有一些愛狗人士早已經精神錯亂心理扭曲,就像前段時間華北某省一養狗的213,狗死了,他瘋了,又要砍老婆,又要殺孩子,最後被警察抓走。在他們眼裡,妻不如狗美,兒不如狗親,父母不如狗重,跟狗結婚跟狗生子認狗為父,下輩子託生成一個品種也就可以雙宿雙飛啦。


菩提B無樹


既然有那麼個混蛋狗主人,就直接給他消戶,以免以後禍害別人,帶壞社會風氣!


城市乞丐681010


像這種愛狗人士應馬上送進瘋人院,關他個十年八年。


陳C老J頭


狗主人和狗的思維邏輯一樣,把自己的動物本性暴露無遺。可能有了錢就以為自己啥都敢做,真不知天高地厚。別忘了人在做天在看,別做虧心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流淌的歌謠


站在狗主人角度去想確實是這樣的,狗主說出了真心話,因為狗主已經把自己的狗當成家裡的一員了,感情深厚,而這個小男孩是完全沒有感情的陌生人。按除了狗主之外的人的角度來說,這簡直就是太噁心了,人的性命比一切都要珍貴,狗怎麼能與人的生命去比呢,所以大眾都不會贊成狗主的,都站在小男孩這邊,始終人的生命才是最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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