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取彩禮錢後揮霍,後又悔婚無錢退彩禮怎麼辦?

王-_-子


欠人家的,遲早都要還的。既然收取了男方的彩禮錢,而又揮霍完,又悔婚,那理應還給男方,不管是貸款還是借款,就算是賣房也理應還給人家。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四月薄涼


首先感謝頭條給我這個回答問題的機會,在我們鄉下女方收了對方的彩禮揮霍後又不肯嫁過去的真實案例,如果女方不同意的話,就不要去接受對方的彩禮,現在的農村很大一部分都是父母做主,而且彩禮數目相對都比較大,有的家庭本來就是農村的家庭條件也不行,把女兒一嫁幾十萬彩禮到手就開始買房子或者買車,但是這個時候女孩子可能不一定看上對方,全部都是自己父母做主,一旦遇到了這種事情,那有可能就得血淚教訓了,最好的辦法就是和對方說好,什麼時候還給對方,找到當地有威望的人在中間調節一下,這樣就有個緩衝,也不會至於拳腳相加,第二就是找親戚朋友借一部分先給對方,和對方說好話,另一部分努力在一段時間內儘快給對方,第三就是找到當地的書記或者其他有威望的人,給對方多少利息,這樣雙方都會有個平衡狀態!







瓷智慧


彩禮就是男女雙方在訂立婚約的過程中,其中一方或其家庭成員按照當地風俗習慣,給付對方數額較大的財物。 彩禮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據歷史學家考證,起源於我國西周時期,當時就有完善的婚姻制度,婚姻的締結除了父母之命、媒約之言外,還必須經過六禮程序,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幣、請期、親迎這六道程序。其中的納幣,就是指現在男方給女方家送彩禮。

人們的普遍認為是彩禮是一種習俗,並非女方家賣女兒的錢,收取彩禮並不違法,並且在某種程度上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界普遍的看法是:彩禮是一種以結婚為條件的給付,結婚條件不達,理應返還或者部分返還。

目前,由於中國適婚年齡段的男女比例出現失調,彩禮的功能、作用、尤其是數額上發生一定程度的扭曲。筆者生活的豫東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彩禮數目一般都要在10萬到30萬之間,一旦男女雙方沒有結婚,或者結婚不久即將離婚,彩禮是否應當返還,或者應當返還多少,男女雙方難以協商一致,進而形成矛盾糾紛。

打官司是人民群眾解決矛盾糾紛的最後一道防線,彩禮糾紛的解決最終得依法解決。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合這條法律規定,我給各位讀者作個解讀:

1、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沒有舉行結婚儀式即沒有共同生活,原則上要全部退還。

2、辦理結婚登記沒有舉行結婚儀式即沒有共同生活,離婚時原則上也要全部退還。

上述1、2種情況,法院處理時會考慮解除婚約的原因,雙方發生同居等因素,酌情減少退還的數額。

3、辦理過結婚登記,舉行過結婚儀式即已經共同生活,離婚時原則上彩禮不予退還。

該條法律規定雖然簡單,但是普通的老百姓遇到彩禮糾紛,建議諮詢律師處理。


劉豫光律師


彩禮是女方私有財產,結婚過了就收不回來了。結婚前就要慎重,彩禮女千萬不能娶,因為出現彩禮糾紛不是你能把控的,既然錢不是大風颳來,何不好好珍惜?


喬先生166937861


根據婚姻法,彩禮是以結婚為前提的禮金,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真正結婚成功,那麼彩禮必須退還給付出方,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她要求對方退還全部彩禮,當然你也可以諮詢律師,將打官司所付出的錢也一併由對方支付,因為這是由對方引發的事件


1點漁樂


還咋辦?必須還錢!沒錢?借!每月工資優先償還彩禮錢!還咋辦還沒錢?你是沒受到槍頂著你腦袋吧


hh哈哈嘿哈


這個要走法律程序了,一般遇到這情況都是男方吃虧,因為這本就是個糊塗帳,平時花的千兒八百的小錢都沒法說,現在的人良心都黑了,不走法律程序你可能一個子兒都要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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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壓女方在男方先。。。幾時有錢就領回去。。。


湛江海哥


還能怎麼辦自己倒黴了我也有過相同的經歷害的我至今單身


土火gg


首先這種老婆沒娶回家是幸運的,至於彩禮錢現在都不少吧,如此揮霍敗金女啊,這個首先要確認是真沒錢還還是不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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