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齡卻沒買滿十年,是該轉回戶籍地還是繼續按廣東省標準繼續延交?

瑞瑞媽媽取經


這實際上是一個在異地購買社保,到達退休年齡,卻沒有繳費滿10年的一個問題。這可能可能是很多年紀偏大的外地打工者面臨的問題。

按照我們國家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如果我們在一個地方繳費滿10年以上,就可以在當地辦理退休。

可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在當地繳費不滿15年怎麼辦?一般只能轉回戶籍地。如果我們在任何一個地點繳費都不足10年,只能回戶籍地辦理退休。

目前來看,我們只要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就不能跟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了。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用人單位就不能給我們繼續繳納保險。這樣就肯定繳費不滿10年。

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一般要求退休前10年才可以在當地參保繳費,確保能夠在當地辦理退休。否則,只能回戶籍地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直至累計繳費滿15年。然後辦理退休手續。

像這種情況,即使後期將戶籍轉到現在地,也無法再將養老保險轉回來了,除非我們在戶籍地養老保險關係累計繳費還不滿10年。

因此,我們參保人員在參保繳費時一定要提前規劃,最好不要出現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仍然繳費不足15年的情況,這樣會少拿幾年的養老保險,很不划算。

如果實在繳費不足10年,那麼儘量要將戶口轉到當地,才可以在當地繼續繳費,直至辦理退休。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齡還沒滿滿10年,是該轉回戶籍所在地還是繼續按廣東省的標準繳納。如果說你的社保在深圳地區沒有滿足10年的一個要求,那麼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在深圳地區來辦理退休的,但是你想要在深圳地區辦理退休就必須要繼續在深圳地區來繳!

深圳地區繼續交納社保的前提條件,就是你要在深圳地區繼續工作,那麼這樣一來才可以享受到繼續繳納社保的一個待遇。直到自己退休為止,如果說在退休之前在深圳地區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週年以上,並且自己總計的累計繳費年限在15週年以上,那麼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深圳地區的養老金的待遇。

如果說這個時候你將個人社保,轉移到戶籍所在地,那麼很明顯你就不能夠在深圳地區來辦理退休了,只能夠選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當然戶籍所在地所能夠享受到的退休金待遇應該會低於深圳地區,所以對你來說可能會有一定的損失


社保小達人


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齡卻沒買滿10男,是該轉回戶籍地還是繼續按廣東標準延交?如果作為我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是要轉回戶籍地繼續繳納,在老家辦理退休比較好。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沒有達到規定的最低15年繳費年限的,可以繼續繳費,直到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為止,那麼由於你是在深圳繳納的養老保險,按照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的精神,如果已經和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由於養老保險繳費沒有達到10年,按照深圳特區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是無法以個人身份繼續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的。因為深圳市的規定是,如果在深圳已經繳納養老保險達到10年、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的,可以以個人身份繼續在深圳繳納職工養老保險,但是你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在深圳繳滿10年,既不符合在將深圳作為退休地的條件,也無法在深圳以個人身份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唯一的途徑是回老家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但是按照(2009)66號文件精神,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交不夠10年,但是轉回戶籍地又存在男性超過50週歲,女性超過40週歲,不能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限制,因此只能回到老家以後,將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的憑證進行打印,回到老家開設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在老家繳納養老保險,待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這時可能已經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再將深圳的養老保險轉移歸集到老家,合併辦理退休手續;如果在深圳繳納了醫療保險的,也可以在老家繳納職工醫療保險,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深圳的醫療保險也可以轉回老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累計繳費年限達到戶籍所在地規定的繳費年限,退休後仍然可以享受醫保的退休待遇。

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養老金可能比深圳辦理退休要少幾十元錢,但是隻要沒有在深圳定居的打算,在老家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都要方便很多,涉及到今後的退休驗證等都比較方便,特別是醫保退休,今後在老家看病就醫、住院都比較方便,不需要再去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會減少很多麻煩事情,在老家人熟地熟,辦起事情來也比較方便、快捷。

綜上所述,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深圳社保在達到退休年齡時交不滿十年,這種情況是無法在深圳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的,只能在老家以個人身份繳納,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時,再將深圳的社保關係轉移歸集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幫兄愛唱歌


樓主您好,深圳社保到達退休年齡卻沒有滿滿10年,那麼是該轉回戶籍地還是繼續按照廣東省的標準繼續繳納呢。我覺得如果說你能夠符合在廣東省繼續交納的話,那麼選擇在廣東省繼續交納是有好處的,為什麼呢?因為本身相對來講,廣東是屬於高度發達的地區,那麼它的社會平均工資也會比你的老家會高一些,所以說最終你也能夠獲得一個較高的養老金待遇。

但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以後,是很難建立勞動合同的,所以說你需要一個條件,也就是說只要和工作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之後,才能夠繼續選擇在廣東地區參保,如果說你沒有這樣的一個條件,那麼你只能夠轉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然後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參保。

也就是說只要是有工作單位繼續使用,你或者說在廣東深圳地區,那麼你依然可以通過工作單位來繳納你的個人社保,並且最終在退休之前你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以上,在廣東地區累計參保年限10週年以上,那麼就可以選擇在這個深圳地區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了。


懂社保


我剛好是這個情況,廣東省戶口在深圳繳了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最後工作地在深圳,可以在深圳退休,女性五十歲以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廣東省平均工資20%自己繳。直到55歲一次性繳滿辦理退休。


林秀東


路人蟻:聊社保,侃商保,說財經,專業答疑,感謝關注

1 一般來說社保參保需要滿足最低15年繳費,才能在退休年齡領取退休養老金,如果不夠最低繳費年限,需要進行延長繳費5年和申請一次性補交,但是現在的延長繳費和一次性補交條件都有限制。

2 如果是異地參保,到了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那麼要申請延長繳費和一次性補交夠15年,需要滿足男50歲,女40歲的一般社保賬戶要求,而且繳費需要滿10年以上。這個十年是你在準備辦理退休的參保地的繳費10年。不是湊滿的10年。如果不滿足條件,就需要停止自己的職工社保,轉為戶籍地居民社保,繼續繳費到滿足最低15年繳費年限,繳費累積不會清零

題主的情況屬於異地參保,而且繳費不夠十年,不滿足延長繳費的條件,所以選擇轉為居民社保比較合適


路人蟻


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齡卻沒買滿十年,是該轉回戶籍地還是繼續按廣東省標準繼續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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