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卷奧特曼
不是你該不該分到家產的問題,而是父母願不願意分家產給你的問題。
東北不夜狼
繼承權男女平等,女兒也有繼承權。
如果父母健在,則父母有權依法對自己的房產進行處理。如果父母去世屬於父母遺產的,則女兒和兒子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女兒可以通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拿到屬於自己的一部分房產。但如果父母去世前有遺囑且指定房產全部給兒子,則要遵循遺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房產知識小達人
應該有,你想啊,如果以後鬧了矛盾,要上法庭的,法庭上講的可是法律哦!法律可是說男女平等滴!當然,如果你以後不指望女兒養老了,那也可以不給女兒財產,但千萬不要等生病了要女兒平攤醫療費啊,養老費啊,那會談法律了!晚了!你註定晚年悲劇!
大山的言論
既然不是你的財產,你就無權說三道四,法律有明確規定,誰的財產誰說了算,傳男不傳女是從古至今的一個規矩,作為父母,對每一個孩子都是心疼有加的,不同的是兒子要娶,女兒要嫁,一般情況下都是以結婚為一個節點,嫁出去的女兒一般都是不會繼承權的,但父母如果願意b
幫襯女兒家那也不是什麼問題,希望你心態端正一些
無慾金剛
該,能,可以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要按照繼承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人繼承。
按照分配遺產的原則和繼承順序來看,已經出嫁的女兒是可以繼承遺產的,之所以我們對這方面還有疑惑都是以前重男輕女的思想的影響,男女是平等的!
律師說
這個沒有該不該給,在於老人想不想給。如果說老人有傳統重男輕女的思想,別說是房產,女兒能健康的長大就不錯了,結婚時還要成為父母索要彩禮的砝碼;如果父母思想開明,對兒女一視同仁,兒女都很孝順,女兒分得一份房產也是無可厚非的。我所瞭解的情況,在農村生活的父母的房產,絕大多數是沒有女兒的份。
春風十里剛剛好
其實呢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中華民族地大物博民族繁多,雖說國有國法,但鄉俗民規宗教信仰各有不同,所以難免執行度各有差異,城市與農村更有各自的實際情況。有些地方男兒傳宗接代執掌家業流行幾代人甚至幾百年,推理過來其實都是一樣的,未婚是女兒出嫁做媳婦,只是近代的法律太過籠統反而掣肘了自然形成的一些傳統,再者現代人的心態好像有點不平和甚至到了扭曲的程度。家以和為貴,講理失去了情,講情又違背了法理,國人反倒無所適從。不才以為祖宗的財產不定養家,自己親手創造的會更豐盛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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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你生女兒的時候和生兒子的時候感覺不一樣還是怎麼回事?
重男輕女的父母親不配為人父母。
用戶508308135994
財產沒女兒的份,先把女兒當成外人,就怪不得女兒也把你當成外人了。
用戶754849439855
這樣責任不明確,在養老問題上容易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