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情•嘉檢在行動】保護野生動物

“收到貴院發來的檢察建議後,我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野生動物資源監督檢查,並在疫情期間下發《關於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全面加強省級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點疫情監測防控......”近日,海寧市檢察院向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進行回訪,就該院發出的檢察建議聽取反饋。截至2月5日,該局已對7名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


2019年3月,海寧市檢察院受理了李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經查明,201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取得野生動物收購、出售、馴養繁殖等行政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其經營的寵物店非法收購、出售、馴養繁殖蘇卡達陸龜、豹紋陸龜、綠鬣晰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李某某還建立“海寧龜友”微信群,交流野生動物的飼養,同時有非法收購、出售等行為。經鑑定,查獲的100餘隻野生動物均被列入CITES附錄Ⅰ或者Ⅱ(對應國家一級或者二級保護動物)。


【戰疫情•嘉檢在行動】保護野生動物|檢察公益訴訟與您一起戰“疫”

(被貼著價格標籤的烏龜)

本案涉及人數眾多,除11名犯罪嫌疑人被海寧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外,其餘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擅自收購併飼養野生動物的因情節等問題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戰疫情•嘉檢在行動】保護野生動物|檢察公益訴訟與您一起戰“疫”

(犯罪嫌疑人飼養的一條體型碩大的球蟒)

在本案辦理過程中,海寧市檢察院充分運用公益訴訟調查核實權,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於2020年1月底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對上述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並加強野生動物的日常監管。此外,在該院的監督下,所有查獲的野生動物均已送往浙江省野生動物救護繁育管理中心予以救助。


2020年伊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研究表明,新型冠狀病毒與野生動物存在密切關係。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嚴厲打擊非法狩獵、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檢察機關的責任所在。


保護野生動物拒絕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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