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對方要回全部東西,你怎麼辦?

童童和楠楠


分手後,對方要回全部東西,怎麼辦?

這裡有個疑問,對方以什麼理由來要回東西?

第一,他認為分手了應該要回所有的東西,那麼你要考慮具體情況,他要回什麼東西。

此時,你應該要清楚,戀愛分手時不一定所有的贈予都是要還的。根據法律規定,戀愛分手的經濟賬有幾下幾類。

一是單純表達愛意送出去的禮物,比如送給你的生日小禮物,紀念日禮物等等。這種都是贈予,是不附條件的贈予,對方無權追回。

二是為締結婚姻的目的而送的東西,比如他在求婚時送出去的鑽戒,這個明顯是為了表達結婚的意願,那麼這個你需要返還回去。

所以,如果他要回那些小禮物什麼的,那麼你有權拒絕。除非你自己願意返還,否則你可以不還。

第二,如果他強行要回他送出去的東西,你可以斟酌下看哪些適合送回去的,並做好記錄,以避免他再次糾纏。如果涉及到經濟糾紛,比如他給你的幾千幾萬塊錢。那麼你一定要注意當初他給你的錢是什麼性質,是借款還是禮物贈予?

第三,對方如果是脾氣暴躁的人之類的你們在爭執的時候一定要首先保護好自己,以免發生衝突發生不必要的傷害。

比如,兩個人在爭執的時候男方可能會有報復的心理,那麼你需冷靜處理儘早解決。

第四,如果他要求追回青春損失費之類的,假如他起訴了,那你就做好應訴的準備,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

第五,如果他不斷糾纏或者揚言威脅,那麼你就要警惕了,出現騷擾的情況果斷尋求幫助,朋友或者報警。



小葉子的婚姻法


視情況而論。具體來講,對方所指的東西一般而言,有三部分構成的,所以也是有不同處理方式:

1.指的是兩個人在一起或戀愛期間對方所贈送的東西,既然是贈送了,嚴格意義上來講是自願行為,是當初心甘情願的給予,可以不予以歸還。

2.指的是兩個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或出於某種需要,當初是由一方購買或本屬於一方東西暫放置在另一方處的,這種情況下應該予以歸還;畢竟這原本是人家置辦的或自身物品;分手了,別人東西自然要歸還。特別是當時一方有出借資金的,肯定是要歸還的。

3.指的是雙方共同出資購置的東西,當初因為種種原因擱放在一方處;現在分手了,需要分割清楚還給屬於對方的東西,這種情況應該由雙方商議視東西新舊和價值評估以某種方式(如貨幣)彌補另一方或一方自願放棄而應給予另一方。

現實生活中,不管是男女雙方因姻緣走到一起,或者是兩個人因共同創業而成為合作伙伴在一起的;茫茫茫人海,相識就是緣分,曾經的共同生活,共同打拼,都給彼此留下念想,畢竟有過一段共同美好時光。俗話說:買賣不成仁義在,愛情不成變友情,好聚好散,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分開,都要心存善念,都要考慮對方感受,彼此都要留些面子;不要因為分手了認為就恩斷義絕,老死不相往來。因此在處理分手事宜,特別是產物與貴重東西方面,應該理性而又不失分寸,也可委託第三方出面處理。總而言之要理性溝通處理,說不定以後大家還有機會再在一起,世事難料!這些就是我的觀點,你們認為呢?




山人飛哥


對方的東西都給她拿走



五華農村陳老三


為什麼分手後,對方要回全部東西?感情生活中的隱藏的雷你到底踩了幾個?

1:把分手掛在嘴邊,懂不懂就提分手,提多了就習慣成真了?

2:一個以為不會走,一個以為會挽留,結果拉不下面子,主動跟對方認錯,分手成真!

3:永遠長不大,沒有上進心!貧窮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上進心,可怕的是不肯去改變!

4:冷暴力,脾氣上來了,就是反正我不管,隨便你,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因為這個女孩子應該是積攢夠了失望,才會狠心離開,,而且是帶走所有的東西,不給你留一點念想!如果你還愛她,那就好好反省自己的過錯,把她追回來,好好溝通,愛情是需要多溝通來維護的!

如果兩個人沒有感情了,那就算了吧,好聚好散,從此恩怨不糾纏!謝謝!





煙花句


你說的問題應該是他要回他送你的東西吧?

第一,如果是你主動提出分手的,那麼還給人家也無妨,畢竟人家也開口要了。

第二,如果是他提出的分手,那麼既然他開口啦,現成的能給他就給他,消耗品用掉就不用管他了,換個角度你也算是看清了一個人。

正常情況下贈與的分手後都不會找另一方索要,價值不是很高的一般人也不會去要。


伴旅


既然分手,肯定是彼此不合適,要留下對方的東西就沒必要了,應當要退。留下來要麼添堵要麼傷心,分手了就各自安好!



桃子323262


個人覺得熱戀中時的付出應該是相互的,真心誠意的,不是為了得到某種東西或者心血來潮就去付出的,愛情本來就是該不求回報,肯默默為對方付出的,如果一失去對方想的是討要回屬於自己的東西,我覺得討要的那方根本也不是真的愛你吧,做人須坦蕩,愛情更需坦蕩,屬於你的終究是你的,不屬於你的終究不是你的,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愛鑽家


給你花錢是有目的的?既然東西沒有達到它應該起的作用,那麼就不要浪費拿回來繼續發揮它的作用?可怕啊,這種男人?目的性太強了。如果是我,送給你的東西就是你的了,也不會要回來,潑出去的水還能收回來麼?更不會把它們再送給下一任女友,那是對她們的不尊重~!


叮影視


分手的最佳狀態是體體面面,但是真正愛過的人總是很難做到拿得起放不下,但是不必張牙舞爪的。比如要回全部東西,表明對方想要切斷和過去的所有聯繫,並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也證明對方在物質上是個比較計較的人。這樣的人也許及早分開也是幸運的。

但是對方分手時想要回全部東西,就等於將這段感情物質化,那麼相應地,我也會去考量在這段感情裡我所作出的情感和物質付出,再酌情退回對方的物品。

加油!你一定能遇到真正愛你適合你,值得你為之付出一生的人!


踮腳張望的時光裡


有句老話,叫秋後算賬,沒想到還有這樣的戀人,雖然說是對方想要會送給你的東西,自己心裡總會有點小不高興了,以我看來,他想要就給他吧,東西死的,人是活的,想必給你要東西的人也不是什麼落落大方的人,

無非就是那些他認為比較貴的東西,想要就給他,從此做個熟悉的陌生人,以我的看法,比如手機,電腦之類的電子產品,一定要恢復出廠設置,以免洩露個人隱私,在一個就是金銀首飾什麼的直接給他就得了,留那東西幹什麼,不給自己留傷心之處,就當自己眼鏡瞎了,找這麼個戀人。他(她)再找朋友相信也會給你一樣的結果,這種人不值得留戀,他的那些東西在身邊反而會讓自己煩心的,就說這些了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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