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廳級縣委書記涉行賄罪被公訴,主政地曾發生青海“掃黑第一案”

撰文|餘輝

連續幾天,最高檢密集發佈落馬官員案件最新進展。

就在2月17日,最高檢一口氣發佈了6條落馬官員的案件,其中包括“老虎”一人,即安徽省高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堅被決定逮捕;還有4個廳局級官員、1個正處級官員。

其中一個,便是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門源縣委原書記白順興(副廳級)。

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

白順興,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今年53歲,甘肅民勤人,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11月,16歲的白順興參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副廳級縣委書記涉行賄罪被公訴,主政地曾發生青海“掃黑第一案”

公開資料顯示,他長期在法院系統工作,擔任過海晏縣法院科員、經濟審判庭副庭長、經濟審判庭庭長,海北州法制局局長,海北州中院副院長,海北州司法局局長,海北州委政法委副書記等。

2012年9月,白順興任海北州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4年後(2016年12月)任海北州委常委、門源縣委書記(副廳級)。

2019年6月,白順興任上被查。

在白順興被查的前半年(2018年11月),他的老搭檔——門源縣委副書記、縣長黃繼成到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交代涉嫌違紀違法問題。

黃繼成在2014年5月任門源縣縣長,和白順興在門源縣搭檔2年。2019年2月,黃繼成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最高檢方面稱,白順興涉嫌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

海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順興在擔任海北州財政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單獨或夥同他人共同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在擔任海北州財政局局長、門源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組織領導打擊黑惡勢力工作不力

白順興被查當月,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正在青海。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8督導組對青海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

據當地媒體報道,就在被查之前(2019年5月29日至30日),白順興帶領由縣紀委、縣委督查室等部門組成的專項督導組,督導檢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情況。

副廳級縣委書記涉行賄罪被公訴,主政地曾發生青海“掃黑第一案”

不過,白順興被指在擔任海北州財政局局長和門源縣委書記期間,“組織領導打擊黑惡勢力工作不力,致使當地的政治生態受到嚴重破壞”。

2019年11月,白順興被雙開。

除了提到上述問題外,通報還提到,白順興還隱匿和轉移涉案款物,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函詢、談話時,故意隱瞞;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違規干預司法活動;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等。

青海“掃黑除惡第一案”發生在門源縣

一個細節值得關注。

2018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青海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就發生在門源縣。

據悉,該案共有29名被告人,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採礦、串通投標、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貸款、強制猥褻、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行賄罪等14項罪名,66起犯罪事實和5起違法事實。

該案的兩名頭號人物是謝某有和孔某亮。

謝某有,1973年2月出生,孔某亮,1981年10月出生,是門源縣涉黑組織的兩名頭號人物,謝、孔二人的“發家史”,正是該組織坐大成勢的主脈絡。

據報道,在門源縣當地,“孔老大”和他手下的“黑娃娃”惡名昭著,當地群眾“談孔色變”。

2019年3月20日,該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謝某有、孔某亮兩名“黑老大”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最終受到依法嚴懲。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有不少“保護傘”。

比如門源縣委原副書記陳麟。

據《西海都市報》報道,陳麟是孔家的“座上賓”,他母親生病,孔某亮在北京、成都等地知名大醫院安排床位並訂好往返機票親自陪診。2015年至2016年間,孔某亮為感謝陳麟在工程承攬過程中給予的幫助,併為進一步維繫好與陳麟之間的關係,先後三次給予陳麟1100餘克砂金和1萬美元的財物。

此外還包括海北州紀委原副書記趙子亮、門源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馬某明、門源縣住建局原副局長馬某元等。

資料 | 澎湃新聞 青海新聞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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