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铁检院第一检察部防疫办案学习三不误

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关键阶段,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干警继续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坚决履行办案责任,深入学习新规精神,坚持防疫、办案、学习三不误。

疫情防控,马虎不得

第一检察部遵守弹性工作制要求,值班人员每日坚守岗位,对办公室内彻底清扫消毒,工作中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集聚、多通风,积极探索办公办案新模式,运用微信、钉钉等多功能软件进行线上交流。

通辽铁检院第一检察部防疫办案学习三不误


疫情持续,学习不止

第一检察部利用办公通讯软件召开部门视频会议,对上级机关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传达,及时在工作群内转发,分别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司制定下发的《关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及时办理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等,在线上进行了逐个学习和认真讨论,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做好充足准备。

通辽铁检院第一检察部防疫办案学习三不误


疫情未退,办案不怠

第一检察部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确保案件诉讼进程,做到案件不超期、办案不拖延,审查不放松。疫情防控期间案卷以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用电话方式进行问询代替当面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月4日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6人、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同时,第一检察部作为本院涉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保持密切联系,每日按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相关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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