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自查!天津查獲數萬只“假口罩”,全是“仿”這個牌子

自疫情發生以來

全國上下口罩資源緊缺

而在此時

竟有人制假售假!

實在令人氣憤!

小津梳理了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近期公佈的一批典型案例

發現大批假冒口罩被曝光

詳情如下:

01

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廣濟德藥品銷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標稱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產品註冊證為豫械注準2019140044的口罩,銷售數量600只,經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鑑定不是該公司生產的產品,且未經依法註冊。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不得經營、使用未依法註冊、無合格證明文件以及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所指的違法行為,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廣濟德藥品銷售有限公司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2

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黑龍江省鶴崗市市場監管局的案件移送函進行檢查,發現薊州區居民朱某銷售標稱為“飄安”口罩30000只,經商標權利人鑑定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產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所指的違法行為,薊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朱某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由於該批違法產品來源地為河北省唐山市鴉鴻橋批發市場,薊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將案件線索移交至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追查。

03

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福芝堂醫藥銷售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標稱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口罩[產品註冊號:豫食藥監械(準)字2014第2640367號]經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鑑定不是該公司生產的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所指的違法行為,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福芝堂醫藥銷售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立案調查,並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嫌違法產品來源進行追查。

04

西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西青區康恩堂佳和藥店進行檢查。經查,發現該店銷售的“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的違法行為。西青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西青區康恩堂佳和藥店立案調查並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5

紅橋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紅橋區處州食品超市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飄安”口罩為假冒產品、“鈺諾”口罩未標明生產廠廠址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三十九條所指違法行為。紅橋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紅橋區處州食品超市作出沒收涉案口罩、違法所得和罰款986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案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6

西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西青區宜人宜家樂食品超市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涉嫌銷售假冒“飄安”口罩。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所指違法行為。西青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西青區宜人宜家樂食品超市立案調查並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案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7

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王某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經查,王某銷售的“3M9001”口罩和“3M9001V”口罩經3M中國有限公司鑑定為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產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所指的違法行為,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王某立案調查並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8

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會同公安機關對何某在北辰區雙口鎮上河頭村一廠房進行檢查。經查,何某涉嫌在上述地點生產假冒“航天夢”口罩。執法人員現場扣押涉案口罩14965只、口罩外包裝10000餘個,涉案金額7萬餘元。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所指違法行為,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何某立案調查,並已將該違法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除了假口罩

市面上還充斥著一些

“三無”消毒產品

一起來看看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

天津市北辰區豐麥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該經營部銷售口罩、消毒液和酒精未明碼標價,且16桶消毒液和53桶酒精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等標識。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註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所指的違法行為,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北辰區豐麥食品經營部立案調查,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對涉案產品來源進行追查。

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靜海區洪旭日用百貨經營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經營部銷售的消毒液(氯漂液)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中文廠名廠址、未標明生產日期。

執法人員現場對違法商品(48桶消毒液)依法採取扣押措施。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所指的違法行為,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靜海區洪旭日用百貨經營部作出罰款35403.2元的行政處罰,並對消毒液來源進行追查。

疫情緊急

口罩等消毒防護用品成了搶手貨

這也讓一些人看到了商機

趁機抬高價格

2020年1月29日,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

天津天瑞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藥店進行監督檢查。經查,該藥店銷售的霾菲兒PM2.5口罩銷售價為進價的4.5倍,違法所得1762.5元。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三)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所指的違法行為,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擬對天津天瑞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藥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762.5元和罰款8812.5元的行政處罰。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濱海新區濱瑞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3M9005”口罩價格為進貨價格的3.1倍。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所指的違法行為,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濱海新區濱瑞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1.16萬元的行政處罰。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金山大藥房有限公司

進行檢查。經查,該藥店銷售的“聯友”口罩銷售價格為進貨價格的6倍,違法所得2.56萬元。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所指違法行為。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金山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56萬元和罰款12.78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已查處案件中

假“飄安”口罩多次出現

飄安公司:防護產品主要供應醫療機構

1月28日以來,河南飄安公司的微信公眾號已4次發出鄭重聲明,稱市場上假冒偽劣口罩並非其生產。

趕緊自查!天津查獲數萬只“假口罩”,全是“仿”這個牌子


飄安公司位於河南省長垣縣,這裡是國內三大衛材基地之一。這家公司擁有生產多款醫用口罩的資質。

其所生產的產品以藍色為主,少量白色,沒有生產過粉色的,假冒的口罩是粉色的;

產品名稱為“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假冒的口罩是“一次性使用口罩”;

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產品初包裝數量都是10只,假冒的口罩是20只裝;

飄安集團的口罩都有“PIAOAN”字樣,假冒的產品沒有相關標誌。


在聲明中,飄安公司表示,公司緊跟省級領導會議精神安排,公司防護產品主要保武漢、保湖北、保河南等醫療機構的順序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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