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暫停全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發燒咳嗽藥品的緊急通知

關於暫停全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

銷售發燒咳嗽藥品的緊急通知

各縣(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秦皇島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戴河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藥品零售企業:

鑑於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進一步加強對有發熱、咳嗽症狀人員的管理,根據秦皇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決定自2020年2月13日起,在我市實施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全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的藥品(包括說明書裡涉及的內容),同時要引導購買治療發熱、咳嗽藥品的人員儘快到醫療機構就診。在此期間凡擅自銷售治療發熱、咳嗽藥品的,一經查實,一律停業整頓,其中對使用社保卡劃卡購買上述藥品的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以上規定待我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結束後自行解除。

秦皇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秦皇島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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