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現在有的網民提出的強制康復患者獻血的言論?

崔中鶴


此次疫情患者治癒,國家化了很大的財物力,被治癒者應該無償回饋社會,報效國家,何況是要邦助更多需要治療的同胞,更應伸出援手,也為以後再也不染病,為以後消滅此病毒,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真的無語心痛


不可以。

因為我們有《獻血法》,不能以以道德和超法律行事。獻血法明確規定,獻血(獻血漿屬於獻血範疇)屬於自願行為,肯定不能以行政命令來超越法律的規定。

另外從現實的角度說,獻血(獻血漿)首先這個人要符合獻血(獻血漿)的條件,獻血法規定的是成年到55歲,體質好正常的話可以到60歲,一次不超過400毫升(全血),最多不超過500毫升(全血),還有體重100斤以上等等要求。比如這個人有乙肝,就不能獻,會傳染給受血者。還有轉氨酶高的,可能肝功就不怎麼好,都要綜合考慮。也就是說,要對獻者也要有保護,很簡單,不要為救一個人,害了獻者。在非常時期,我們要理智和科學。


一個蟲蟲的旅行


我認為那些動不動就強制別人這強制別人那的就是一種暴力行為,凡事要依法依理。對於康復者獻血這事要根據各人自身情況,依據自願的原則,不能道德綁架,不能強制。相信大多數康復者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是願意獻血的。


倉海一鼠


看身體情況吧,能捐獻的必須捐,身體有傳染病的,歲數太大的就別捐了。一線醫務人員把命都拼在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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