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西女老師有紋身,被家長們聯名要求辭退?

帥小西De


家長的言傳身教遠比老師有沒有紋身重要!想要孩子有出息,家長必須一身正氣!老師教給學生的是知識,而孩子將來的為人處世之道,太多都取決於家長在孩子面前的一言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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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是那些不三不四、社會上混混的人才會紋身,作為人民教師,以身正為範,紋身不配做老師,應該辭退。紋身的人不能當兵,不能報考公務員,當教師當然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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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在衣服裡面沒人管,紋在可以看到的地方,不行!



廟中喵


同意把紋身老師辭退,古話雲:大女大立世,應知有所為有所不為。何況是為人師表的老師呢?不但是老師,如公職人員、軍人等都不應紋身,別和我說國外怎地,國情不同,國外的東西不是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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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當老師你想時尚也可以,儘可以紋在只有夫妻才能看到的私密地方,你為人師表,紋在暴露的地方,也在潛意思地引導學生,試問當兵體檢,其中一條就是不許紋身,警察可以紋身嗎?總之,作為高尚育人的職業,你紋身真的不太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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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的看法:

教師辭退是出於教師的個人意願個人選擇,履行合法手續即可成行。

辭退教師是教師違反了規章制度法律法規達到被辭退的條件方能辭退。

教師紋身若不是暴露位置不對他人造成影響純屬於個人愛好,別人無權干涉。倘在暴露位置,學校又有制度規定不允許者,應接受紀律處分。但遠沒達到辭退的地步。除非他與制度對抗使錯誤累積嚴重才可能達到被辭退的地步。

至於家長聯名反應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應瞭解是什麼原因讓家長氣憤到聯名的程度。在紋身的問題之外是否引發了其他的不當行為才造成了惡劣影響。本著對教師負責對家長負責的態度,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合理處罰。教師的錯誤要懲罰有據,不能處置由心,置領導情緒於制度之上。家長的意見要合理採納,不能為了緩和情緒隨意妥協,必須按規章制度行駛權利。既不能袒護教師蔑視呼聲又不能為了平息事態加重處罰委屈教師。

制度是綱是準繩不容拓延廢止,紀律是法是底線必須遵照執行。那麼,教師被處罰則無怨言,家長的要求才守理性。否則,處理的方法不是臨事退縮就是姑息縱容。


觀察員35


教師這一行業很特殊,因為她會影響很多孩子,不管是學習成績還是對社會的認知,尤其孩子對這個世界還很懵懂的情況下會很容易盲目的模仿!因為我的孩子上高中,作為孩子家長的心態還是不能接受!如想評論還是當爹媽的人才最有話語權,沒有孩子的人就不要妄下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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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紋身和流氓劃等號本身就是保守狹隘的思想,當今社會適當小面積(本人也比較不喜歡大面積誇張的紋身)的紋身是時尚美的一種點綴,就像割雙眼皮等呀各種美容一樣,是當今人民對美的追求一種需要。如果以老師點綴性紋身為理由而辭退我認為有失偏頗。岳母刺字就是很好的例子。再說家長更應該關心的是該老師的教學質量,而不是表象紋身。





蒲汪李


紋身不犯法,家長是法盲嗎?



一不小心把自己逗樂了


為人師者,先正己再正人。師道尊嚴,得先自尊而後人尊之。我不同意“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這一說法,不管什麼年代,老師都是學生做人的垂範,不能奇裝異服,不能紋身,不能把頭髮做的像雞毛撣子。形者神之具,神者形之立。一個人的內在素養從外形上就能體現出來,個人可以有其獨特的愛好,但教師是個為人師表的行業,不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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