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47 證券簡稱:恆銘達 公告編號:2020-018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 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於2020年2月17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荊世平先生主持,會議通知已於2020年2月14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召開形式為現場會議結合電話會議,表決形式為現場表決結合通訊表決。本次應參加會議並表決的董事9人,實際參加會議並表決的董事9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參與表決人數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 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 《關於選舉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同意選舉荊世平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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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關於選舉第二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議案》
同意選舉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戰略委員會委員,各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1. 審計委員會:徐彩英女士(主任委員),荊京平女士,胡友春先生
2.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胡友春先生(主任委員),徐彩英女士,荊世平先生
3. 提名委員會:曹徵先生(主任委員),荊世平先生,徐彩英女士
4. 戰略委員會:荊世平先生(主任委員),荊天平先生,曹徵先生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 《關於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同意聘任荊天平先生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相同。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四) 《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同意聘任荊京平女士、齊軍先生、夏琛女士、荊江先生、許瑚益先生、馬原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相同。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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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關於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
同意聘任吳之星先生為公司財務負責人,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相同。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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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關於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同意聘任荊京平女士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相同。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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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關於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同意聘任李子婧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相同。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八) 《關於聘任公司審計部負責人的議案》
同意聘任朱小華女士為公司審計部負責人,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相同。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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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
同意公司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佈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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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議案》
同意公司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進行調整。此次調整系公司基於實際情況的審慎決定,不屬於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作出實質性變更,有利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合理推進,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中小股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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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備查文件
(一)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二)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2月17日
證券代碼:002947 證券簡稱:恆銘達 公告編號:2020-020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於2020年2月17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黃淮明召集和主持,會議通知已於2020年2月14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召開形式為現場會議結合電話會議。本次監事會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 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一致通過以下議案:
(一) 《關於選舉第二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同意選舉黃淮明先生為監事會主席,任期自本次監事會決議通過至第二屆監事會屆滿。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 《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
同意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對企業會計政策進行合理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 《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議案》
本次公司對募投項目實施進度的調整是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而作出的謹慎決定,未調整項目的投資總額,未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不存在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完成時間調整為2022年1月31日。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 備查文件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 年2月17日
證券代碼:002947 證券簡稱:恆銘達 公告編號:2020-021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選舉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
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第二屆
監事會主席以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
證券事務代表、審計部負責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2月10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第二屆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選舉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屆監事會成員。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完成了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及主任委員、第二屆監事會主席的選舉,以及對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以及審計部負責人的聘任。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組成情況
根據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及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結果,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非獨立董事6名,獨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戰略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任期與第二屆董事會相同。以上具體名單如下:
(一)董事長:荊世平先生
(二)董事會成員:荊世平先生、荊天平先生、荊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齊軍先生、朱小華女士、徐彩英女士(獨立董事)、曹徵先生(獨立董事)、胡友春先生(獨立董事)
(三)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1. 審計委員會:徐彩英女士(主任委員),荊京平女士,胡友春先生
2.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胡友春先生(主任委員),徐彩英女士,荊世平先生
3. 提名委員會:曹徵先生(主任委員),徐彩英女士,荊世平先生
4. 戰略委員會:荊世平先生(主任委員),荊天平先生,曹徵先生
二、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組成情況
根據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以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結果,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事1名,非職工代表監事2名,任期三年。以上具體名單如下:
(一)監事會主席:黃淮明先生
(二)監事會成員:黃淮明先生、薛劍先生、鄒兵先生(職工代表監事)
三、 公司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審計部負責人情況
(一)根據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審計部負責人:
1. 總經理:荊天平先生
2. 副總經理:荊京平女士、齊軍先生、夏琛女士、荊江先生、許瑚益先生、馬原先生
3. 財務負責人:吳之星先生
4. 董事會秘書:荊京平女士
5. 證券事務代表:李子婧女士
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崑山市巴城鎮石牌塔基路 1568
聯繫電話:0512-5765566
傳真:0512-3682827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6. 審計部負責人:朱小華女士
上述聘任人員中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已經公司提名委員會核查通過,均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職資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的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尚未解除的情況,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公司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人數總計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其中,荊京平女士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其任職資格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事先審核。
上述人員簡歷見附件。
(二)第一屆董事會聘任高級管理人員屆滿離任情況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聘任的公司財務負責人張曉娟女士在任期屆滿後不再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曉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對張曉娟女士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四、 應履行的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本次董事長選舉、專門委員會成員及主任委員選舉、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以及審計部負責人的相關事項,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18)。
(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審議並選舉產生了主任委員,其中,審計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名朱小華女士為公司審計部負責人並得到董事會批准通過,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對本次董事長選舉、專門委員會成員及主任委員選舉、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公告編號:2020-019)。
(四)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審議並通過本次監事會主席選舉事項,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0)。
五、 備查文件
(一)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三)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四)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
(五)《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
(六)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
(七)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決議》
(八)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九)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2月17日
荊世平先生:196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專科學歷。曾任職於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恆銘達包裝印刷廠;1999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崑山恆銘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02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包材董事長、總經理;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惠州包材董事、總經理;自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負責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戰略決策、技術研發及市場開拓等重大經營決策事務;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7年2月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選舉荊世平擔任公司董事長。
荊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6,400,000股;現任公司董事、總經理荊天平先生為荊世平先生之弟;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的夏琛女士為荊世平先生之弟妻;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荊京平女士為荊世平先生之姊;現任公司副總經理荊江先生為荊世平先生之弟。
荊世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黃淮明先生:197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曾任職於匯僑電子(崑山)有限公司;2006年6月至2015年5月任富瑞精密組件(崑山)有限公司系統規劃師;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資訊部副經理;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資訊部副經理。
黃淮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黃淮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
荊天平先生:197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曾任職於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恆銘達包裝印刷廠;2003年4月至2017年7月任崑山恆銘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崑山恆銘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17年2月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荊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董事長的荊世平先生為荊天平先生之兄;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的夏琛女士為荊天平先生之妻;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的荊京平女士為荊天平先生之姊,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荊江先生為荊天平先生之弟。
荊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荊京平女士:196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學歷。曾任職於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恆銘達包裝印刷廠;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恆銘達包裝材料(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長;2016年3月至2017 年8月任恆銘達包裝材料(惠州)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14年7月至今任惠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
荊京平女士持有公司5,594,406股;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董事長的荊世平先生為荊京平女士之弟;現任公司董事、總經理的荊天平先生為荊京平女士之弟;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的夏琛女士為荊京平女士之弟妻;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荊江先生為荊京平女士之弟。
荊京平女士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徐彩英女士:1964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專科學歷,註冊會計師。曾任職於正儀工業公司、崑山市物資供銷有限公司、蘇州新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05年8月至2014年9月任蘇州信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薩馳華辰機械(蘇州)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薩馳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崑山華辰重機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2017年10月至今發佈日任華辰精密裝備(崑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2017年3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擔任偉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徐彩英女士已獲得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在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聯單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
曹徵先生:196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曾任職於惠州市德賽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豹王商貿有限公司、上海卡莫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4月至2019年2月任上海松奇康保健器械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10年12月至今任上海小英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3年1 月至今任上海緹納航空器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玄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監事;2017年3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曹徵先生已獲得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在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聯單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
胡友春先生:196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2000年9月至2002年5月任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工程師,200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艾默生網絡能源有限公司運營總監,2018年1月至今任威諾新能源技術(東莞)有限公司總經理。
胡友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在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聯單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
目前胡友春先生尚未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其已書面承諾報名參加最近一次獨立董事培訓並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
夏琛女士:1977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專科學歷。曾任職於上海正峰工業有限公司、崑山恆銘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7年 2月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夏琛女士持有公司6,153,846股;現任公司董事、總經理的荊天平先生為夏琛女士之丈夫;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董事長的荊世平先生為夏琛女士丈夫之兄長;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的荊京平女士為夏琛女士丈夫之姊,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荊江先生為夏琛女士丈夫之弟。
夏琛女士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齊軍先生:1980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專科學歷。曾任職於富士康(崑山)電腦接插件有限公司、崑山博美柯供應鏈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任職於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 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崑山市中科研發中心有限公司監事;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齊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齊軍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馬原先生:196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曾任職於西安華山橡膠製品有限公司、華齡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雅達電子有限公司、光寶電子(東莞)有限公司;2006 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艾默生網絡能源有限公司採購經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職於東莞市聖格包裝有限公司;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深圳市聖格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監事;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馬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馬原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荊江先生:197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專科學歷,EMBA。曾任職於淮安世昌達科技印刷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恆銘達包裝材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中科研發執行董事、總經理;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崑山市中科研發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職於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荊江先生持有公司1,612,755股;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董事長的荊世平先生為荊江先生之兄,現任公司董事、總經理的荊天平先生為荊江先生之兄,持股超過5%、現任公司副總經理的夏琛女士為荊江先生之兄嫂,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荊京平女士為荊江先生之姊。
荊江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許瑚益先生:1967年出生,新加坡籍,本科學歷。曾任職於英特爾、富士康;2012年1月至2013年 8月任NXP Semiconductor Singapore供應鏈管理高級經理;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任Singapore Ophir Ltd生產顧問;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思榕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許瑚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許瑚益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吳之星先生:197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曾任職于山東雙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2007年11月至2017年2月曆任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高級審計員、高級執行經理、高級經理、普通合夥人,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蘇州欣雅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8年5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吳之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吳之星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李子婧女士:198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歷,2014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職於騰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任職於宏達通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7年6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李子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李子婧女士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朱小華女士:197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曾任職於富士康(崑山)電腦接插件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在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經管部任職;2017年2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計部負責人。
朱小華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朱小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發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況,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947 證券簡稱:恆銘達 公告編號:2020-022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2月17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系根據財政部修訂的相關會計準則作出的調整,不會對本公司損益、總資產、淨資產等產生重大影響。本次變更事項無須股東大會審議。
一、 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一)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根據財政部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上述《新收入準則》的有關要求,公司須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2019年9月19日,財政部頒佈了《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財會〔2019〕16 號)(以下簡稱“《修訂通知》”),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按照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
根據上述《修訂通知》的有關要求,公司須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相應調整。
(二) 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 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財務部修訂後的《新收入準則》的有關規定。同時,公司將按照《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合併財務報表。其餘未變更部分仍執行財政部前期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規定。
(四) 變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
二、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一) 《新收入準則》的修訂內容
主要包括: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二) 合併財務報表格式變更的內容
1. 合併資產負債表
將原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行項目分拆為“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應收款項融資”三個行項目。
將原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行項目分拆為“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兩個行項目。
在原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增加“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專項儲備”項目。
2. 合併利潤表
將原合併利潤表中“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行項目的列報行次進行調整。在原合併利潤表中“投資效益”行項目下增加“其中: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收益”行項目。
3. 合併現金流量表
刪除原合併現金流量表中“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淨增加額”、“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等行項目。
4. 合併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在原合併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增加了“專項儲備”行項目和列項目。
三、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一) 執行《新收入準則》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準則要求進行會計報表披露,不追溯調整2019年可比數,本次新準則的執行不影響公司2019年度相關財務指標。該準則的實施預計不會導致公司收入確認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對公司當期及前期的淨利潤、總資產和淨資產不產生重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佈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二) 合併財務報表格式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要求,公司對財務報表格式的變更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對公司淨資產、淨利潤等相關財務指標無實質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國家財政部的規定和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 應履行的審議程序
(一) 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此事項,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18)。
(二) 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公告編號:2020-019)
(三) 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審議並通過此事項,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0)。
五、 備查文件
(一)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二)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17日
證券代碼:002947 證券簡稱:恆銘達 公告編號:2020-023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實施進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恆銘達”)於 2020年2月1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2061號)核准,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8.72元,共計募集資金568,676,216.16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526,271,100.00元。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於2019年1月29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大信驗字【2019】第3-00002號”《驗資報告》。
根據公司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及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投入與主營業務相關的項目建設,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二、募集資金累計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2月1日,項目投資進度如下:
單位:萬元
■
三、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及原因
(一)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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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原因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主要原因: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公司建設發展用地不斷擴張, 基於業務佈局統籌考慮,公司對募投項目實施地點進行了優化調整。 公司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優化後,其位於巴城鎮毛許路路段的募投項目實施用地取得時間晚於預期,使得公司募投項目的投資進度較原有規劃相對較慢。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建設發展用地不斷擴張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規劃的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僅限於崑山市巴城鎮塔基路1568號廠區,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原有廠區的規模將不能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
2018年6月,公司收購了位於惠州市惠陽經濟開發區惠澳大道西側1宗土地使用權及其1幢地上建築物。
2019年4月,公司與崑山市巴城鎮招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巴城招商服務中心”)簽訂了《投資意向書》,巴城招商服務中心擬將巴城鎮毛許路路段約47.6畝工業用地,通過招拍掛方式出讓於公司,該地塊位置緊鄰公司巴城鎮塔基路1568號廠區。
2020年2月,公司競得昆地網[2019]工掛字46號,位於巴城鎮毛許路北側、塔基路西側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取得了《崑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成交通知書》。
2、基於業務佈局統籌考慮,公司對募投項目實施地點進行了優化調整
因受限於公司自有產權用地的原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規劃的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僅限於巴城鎮塔基路1568號廠區。
在公司取得惠州市惠陽經濟開發區惠澳大道西側一土地使用權、與巴城招商服務中心就47.6畝工業用地簽訂投資意向書後,公司可規劃的生產建設用地大幅擴大,基於對未來業務佈局、廠區建設的統籌考慮,為充分發揮募投項目資金效益,公司對募投項目實施地點、實施主體進行了進一步優化變更,具體情況如下:
(1)2019年4月1日,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地點並使用募集資金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議案》,公司擬使用不超過1,500萬募集資金、通過招拍掛方式購買巴城鎮毛許路路段約47.6畝工業用地。同時,公司取得上述土地後,募投項目“電子材料與器件升級及產業化項目”之“擴產項目”的實施地點由“崑山市巴城鎮石牌塔基路1568號”增加為“崑山市巴城鎮石牌塔基路1568號、崑山市巴城鎮毛許路路段”。
(2)2019年8月19日,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增加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暨對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公司將“電子材料與器件升級及產業化項目”中的“現有生產車間技改”、“建設實驗及檢測用房”的實施地點由“崑山市巴城鎮石牌塔基路1568號”增加為“崑山市巴城鎮石牌塔基路1568號、惠州市惠陽經濟開發區沿河路地段(廠房)”,實施主體由恆銘達增加為恆銘達和全資子公司惠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3、因毛許路路段地塊取得進程晚於預期及募投項目實施地點變更,公司擬對募投項目投資進度延期調整
因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的變更,以及位於巴城鎮毛許路路段的募投項目實施用地取得時間晚於預期,公司募投項目的投資進度較原有規劃相對較慢。根據這一實際情況,為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質量,降低募集資金的使用風險,經公司審慎分析論證,決定優化項目投資節奏,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計劃進度進行審慎調整,即將建設期由24個月調整為36個月。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的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調整為2022年1月31日。
四、本次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影響
本次公司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進行調整,不屬於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作出實質性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主體、實施方式、投資方向均不發生改變,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此次調整系公司基於實際情況的審慎決定,有利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合理推進,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中小股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
五、應履行的審議程序
《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此事項,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18)。
七、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公告編號:2020-019)。
八、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此事項,詳見公司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0)。
九、保薦機構意見
保薦機構對此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核查意見》。
十、備查文件
(一)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二)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四)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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